近日, 民政部公告了58家基金会的2012年度检查结果,其中,53家基金会合格,4家基金会基本合格,中国少年儿童文化艺术基金会年度检查不合格。民政部并未在公告中注明上述基金会年检不合格或基本合格的具体原因。
民政部出台的《基金会年度检查办法》中规定,基金会不按照捐赠协议使用捐赠财产,擅自设立基金会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基金会理事、监事及专职工作人员私分、侵占、挪用基金会财产,或违反《基金会管理条例》关于基金会组织机构管理方面有关规定的,有以上情形之一,登记管理机关可视情节轻重作出年检基本合格或年检不合格的结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