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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委公布低价药品标准 或将“改善”集中招标

5月8日,国家发改委公布了《关于改进低价药品价格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下称《通知》),确定了低价药品的日均费用标准。现阶段的日均费用标准为:西药不超过3元,中成药不超过5元。

 

据国家发改委价格司副巡视员郭剑英介绍,即将公布的低价药品清单共涉及530个品种中的1154个剂型。各省(区、市)的清单将在7月1日之前向社会公布。

 

清单与基本药物目录和医保药品目录不同,采用了计算公式法而不是评审法。符合日均费用标准的药品纳入清单,不需经过审批环节。《通知》规定,日均费用根据现行政府制定的最高零售价格(政府未制定最高零售价格的,按全国平均中标零售价格计算)和按药品说明书测算的平均日用量计算。

 

因为采用了计算公式法,药品只要符合日均费用标准,价格主管部门就应及时将其纳入低价药品清单

 

发改委官员在8日上午在媒体通气会上表示,在实际操作中,清单会按“半年或一年”的周期实施动态调整,。

 

一个月前,4月15日,国家卫生计生委公布了《关于做好常用低价药品供应保障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内容是:低价药品清单覆盖的药品与基本药物目录有重叠;取消最高零售限价;药品生产企业和医疗机构可在网络交易平台上直接交易。

 

随着低价药品清单的公布,前两点即可实现,关系到低价药政策能否落实的第三点还要看各省的具体措施。药品的供需双方直接挂网交易,实质上使得进入清单药品免于当前集中招标制度中的“双信封”制度。

 

“双信封”制度被批评为“唯低价是取”,且剥夺了医疗机构采购自主权,加剧了信息不对称,也不能实现真正的“量价挂钩”。在中国药物准入监管松弛,产能过剩,劣币驱逐良币的药品市场上,已经造成了恶性的价格竞争,出现了药厂中标之后不生产的现象。

 

低价药品将采用供需双方议价的价格形成机制,更能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国家发改委价格司医药价格处的官员表示,这将改善现有的集中招标制度。

 

上述发改委官员介绍说,绕过集中招标之后,不同的医疗机构分别与药商谈判,就能够实现“量价挂钩”,同一药品品种剂型就会有不同的采购价格。医保付费方式也亟需做出配套改革,比如采用总额预付,药品就会成为医院的成本,医院就有激励去和药商谈判,价格将由市场供求关系决定;医院也会控制药品的过度使用,从而降低医药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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