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考验人们对某件事的真实看法,有一个妙方,就是提问:如果你的孩子是这样,你能接受吗?同性恋是一个很好的题目,屡试不爽。同志组织者多次在街头询问路人:请问您对同性恋怎么看?一些大爷大妈大叔大婶出奇地开明:没什么,尊重人家的选择嘛。组织者再问:那如果您的儿女是同性恋呢?他们立刻摇头:那肯定不行了。
一方面,这问出了人们对同性恋的真实态度,所谓对外人的宽容,不过是“事不关己,高高挂起”,“各人自扫门前雪”;另一方面,这显示了家庭/父母对儿女的控制欲仍然很强,以至于儿女是同性恋“肯定不行”。
著名企业家任志强最近给十八岁的女儿提了两个要求:第一不要吸毒,第二不要搞同性恋。 从善意的角度,任志强先生也许是对于同性恋不够了解,因此視為洪水猛獸,并不了解对同性的情欲取向,源远流长,而且正当。重点在于,提出两个要求之后,任先生又说:“父母最重要的是让下一代有自主权和幸福感”。这样的前后矛盾,是否因为任先生爱女心切口不择言?换句话说,假设任先生的女儿是拉拉,想要“搞同性恋”,她是否可以去追求“自主权”和“幸福感”?再进一步,她有没有情欲的“自主权”——假如她想尝试探索不符合主流的情感与性,任先生是否认同这样的选择?
身处“各人自扫门前雪”的华人文化之中,有人认为中国社会对同性恋相对宽容,但是也有学者早就提出,华人的男女同志,面临的正是“含蓄”的压力,这种压力很大程度上就来自父母,绵密细致,令人窒息。父母会以各种理由,希望儿女结成异性恋婚姻:传宗接代、正常、让父母有面子……这里没有平等与尊重,也没有“自主权”,有的是以“爱”和“孝顺”为名的道德控制和情感控制。到了一定年龄,就要结婚生子,符合父母的期待(让父母有面子、让父母抱孙子),这是众多男女同志的噩梦,很多人因此进入了与异性的婚姻。任志强先生的要求,我们并不陌生。这种文化不改变,即使同性恋被广泛接受(举例来说,同性婚姻合法),恐怕会迎来父母新的要求。
另外,一个技术上的误解,也许对于任志强先生至关重要。他提出,之所以不希望女儿是同性恋,是因为他想要一个后代。但是同性恋不等于没有生育能力。现在国内外都有很多方法,使得许多同性恋男女可以拥有自己的小孩(或者领养别人的小孩),只是制度对此的约束不一。假设任先生的女儿是拉拉,如果她愿意,任先生同样可以有后代,前提仍然是,他女儿愿意生。理解了这一点,不知道任志强先生是否会如释重负,并且欢迎任先生参与性/别运动,争取非婚生子女的权益。
另一位知名人士、香港作家马家辉也有一个女儿,他在一次公开场合提到:女儿若是lesbian更好,因为碰到好女人的机会比碰到好男人的机会大多了。这是马家辉惯用的戏谑口吻,但是这种思路对女儿并非要求,更具启发,提供给任志强及其他忧心忡忡的父母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