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发文《推进长江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保障体系建设工作方案》,针对长江危险化学品运输管理的安全隐患,提出要优化沿江化工园区布局,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近年来,随着大量化工园区沿长江集中布局,长江干线危险化学品运输量以年均近10%的幅度快速增长。同时,长江是沿江地区重要水源地,沿线共有生活和工业取水口400余处,涉及人口约1.4亿,一旦发生危险化学品泄露事故,将直接威胁沿江居民饮水安全、生态环境和经济发展。
此类事故并不鲜见。2014年6月9日南京扬子石化厂区内发生爆炸,2014年5月9日长江下游靖江水域水质发生异常,2009年8月10日三峡库区发生12个危险品集装箱落水事故。交通运输部水运局副局长王明志撰文解读《方案》称,长江沿江省市化工产量约占全国46%,是重要的石化化工产业走廊,然而各地在上马石化化工项目时,虽然也进行园区规划、环境评价,但主要是单个项目的局部影响评估,并没有统筹考虑整个长江水系的生态和运输承载力。
《方案》提出四大要求:1、优化沿江石化、化工产业布局,提高化工园区风险防空能力;2、构建长江危险化学品动态监管信息平台,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3、加强长江危险化学品运输装备建设,促进企业转型升级;4、完善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体系,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王明志特别指出,交通运输部在长江沿岸已初步建立起较为完善的船舶溢油应急体系,具备了200吨溢油突发事故的应急能力。但值得注意的是,长江上目前运输的危险化学品超过250种,各种危险化学品的理化特性、毒性、应急处置技术各不相同,加大了事故应急处置难度。
他坦言,在应对“非油类危险化学品”泄露事故上,处置能力基本是空白,主要表现在,没有针对非油类危险化学品泄露事故的应急储备、缺乏专业化应急队伍等。
《方案》还要求,尽快制订出台《内河危险化学品禁用目录》,从制度层面对危险化学品进入长江水域进行控制。
此次《方案》明确提出淘汰单壳化学品船舶的时间线。这种船只从事危险化学品运输,存在安全隐患和水域污染风险。王明志称,2009年,交通运输部联合地方政府制定出台《推进长江干线船型标准化实施方案》,用三年时间提前淘汰了三峡库区的单壳化学品船;2013年,又出台《“十二五”期推进全国内河船型标准化工作实施方案》,将长江中下游从事危险化学品运输的单壳化学品船和600载重吨以上的单壳油船纳入限期淘汰范围。
《方案》要求自2016年1月1日起,长江干线全面禁止单壳化学品船舶和600载重吨以上单壳油船进入,危险化学品运输船舶船型标准化率达到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