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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NGO:不同的起源、变化着的性质和全球化趋势

         编者按:中国发展简报在2005年1月出版了一本特别报告――《200国际NGO在中国》,报告中介绍了211家在中国开展项目的国际NGO。中国发展简报创刊编辑高飏(Nick Young)为报告作了一篇详尽介绍有关国际NGO起源、分类和演变趋势的很有价值的文章。正如高扬在文章开头所点明的: 

 

        本文(以及本书)就是希望作为(全球非政府组织社区)这片热带雨林――或者,至少是在已经播下种子、长出幼苗的中国的这片林子里――的简略指南。指南的目的有三,第一点,推动中国非政府组织和国际非政府组织之间富有建设性的合作和交流。自从中国推行开放国门的政策,出版了大量的关于国际商贸、教育和外交联系的中文信息,但是有关中国与国际NGO保持接触的信息相对匮乏,这本书正希望填补这块信息空白。此目的之二。我相信,与国际NGO的接触是中国融入外界的一个显著的、广泛的方面,尽管这一点直到今天仍在很大程度上被忽视。目的之三,也是与中国新兴的NGO和非营利部门的发展相关的非常重要的一点,即许多中国的学者和社会活动家试图创造出NGO的理论框架和合理性,例如,通过讨论政府、商业和第三部门各自的作用。但是我不清楚是否有人尝试系统地将中国的非营利部门放入全球的、历史的背景中。中国的NGO究竟在多大程度上与其他国家的NGO相似或者相异?国际NGO对中国正在兴起的NGO/非营利部门有着或者可能会有什么样的影响?这些问题不仅仅学者感兴趣,中国的政策制定者和NGO从业者也必须考虑。

 

 

        高飏在文中首先回顾了产生今天国际NGO大家庭的各种不同的历史传统。接下来对各种机构和它们各自的工作方式进行了分类。再接下来谈到了NGO如何影响国际上对发展的看法。最后一部分探讨了全球化的话题,以及全球化可能会如何影响国际NGO的活动,反过来又如何被国际NGO的活动所影响。

 

 

        鉴于中文刊的大多数读者尚未读到这本报告和这篇文章,我们很希望能有更多的读者有机会读到这篇文章,但由于中文刊篇幅所限,我们将无法全文刊登这篇文章的内容,只能舍弃第一部分内容――对产生当今国际NGO的三种主要历史传统的回顾,而节选文中的后两部分,以飨读者。对全文有兴趣的读者可以访问我们的网站(www.chinadevelopmentbrief. org.cn),还可以与我们办公室联系购买此报告。

 

 

       “非政府组织”(NGO)是人类发明出来的最可笑的词汇之一。它涵盖了数量如此众多又千差万别的机构,不禁让人迷惑。这种称呼给人的感觉就好像是将椅子、沙发、橱柜甚至电视机统称为“非桌子家具”一样。

 

 

        那么,这么一个让人不解的词是怎样来的呢?关于“非政府组织”一词的起源,最可信的一种说法是:一位联合国的官员杜撰了这个词。在联合国的词汇中,各会员国的政府机构被统称为“政府组织”(Government Organizations,GOs)。早在上个世纪60年代时,联合国就开始邀请政府组织以外的其他类型的机构出席它的会议和活动,相应地,它需要一种简易的方式来指称这些机构,并最终采纳了“非政府组织” (Non-Government Organization, NGOs)这种叫法。一段时间后,一些存在已久但是从未想到自己属于这个范畴的机构开始自称为“非政府组织”;此后,在所谓的“结社革命”1中,全球成立了数以千万计的新机构,这个词也成为它们用来称呼自己的一个现成的标签。

 

 

         这样一来,全球非政府组织社区十分宽泛,组成它的每个机构拥有各自的历史,彼此的价值观、想法、目标和工作方式也不尽相同。正如我的一位朋友所言,“它(全球非政府组织社区)是一片热带雨林,而不是一个大农场。”意即,它是一个高度多样化的生态系统,而不是只种植一到两种作物的农场。在很多观察者看来,这种多样性本身正是非政府组织领域内的重要力量和价值所在。

 

 

        各种传统的融合:NGO的基本分类产生今天国际NGO大家庭的各种不同的历史传统:宗教传统、人道主义传统和慈善传统之间相互融合很大程度上就是如今在本国之外开展工作的国际NGO 的特点。(全球环境运动也许值得单独考虑,但是本文篇幅有限无法阐述。)这些传统之间决不是互相排斥的,而在很多方面长期有着交叠和混合。例如,一些拨款基金会的基础中显见宗教信仰;而几乎所有没有宗教背景的基金会大致上都可以说成是“人道主义的”。同时,一些宗教机构雇用的专业工作人员并无任何宗教信仰;另一方面,也有很多宗教信徒在没有任何宗教背景的人道主义机构中工作。

 

 

        如果把这三种历史传统想象为三条不同的溪流,汇入了同一条河流的上游,也许有助于读者理解上一段话。值得指出的是,往下,还有好几个显著的支流。

 

 

        首先,一些专家型、技术型的NGO已经发展起来,成为国际发展援 助业的一部分。这本书里就不乏这样的例子,如美国家庭健康国际、派特国际、美国帕斯适宜卫生科技组织和美国温洛克国际农业开发中心等。这些机构提供专业的、非营利性的咨询、培训和项目执行服务。它们的收入几乎完全来自政府援助方的合同和基金会的拨款。它们不是会员机构,一般也不在总部所在国家开展公众筹款、宣传或者“倡导”活动。而且,大体上这些机构支付给专业员工的薪水比得上私营部门付给他/她们的报酬,而不像宗教传统和人道主义传统的NGO通常给员工较低的薪水,或多或少明确地依赖员工对工作的责任心和“志愿精神”。总而言之,尽管这些专业的NGO是非营利的,希望实现的社会目标也无可指责,他们中的一些更像商业化的发展咨询公司(许多这些公司也有令人钦佩的社会目标)。刚才举例时提到的几个机构都是美国的机构。在欧洲也能找到类似的机构,不过这种技术型、非营利性的机构在美国更加常见。毫无疑问,美国存在大量来自私人基金会和美国政府(是世界上最大的政府援助方,尽管它在中国从来没有一个大的项目)的资助刺激了这类机构的发展。这些援助机构需要有效的专业机构来执行项目,因此他们经常指望甚至帮助创立此类非营利性的专业机构。欧洲也有类似的趋势萌芽,但是正如上述,欧洲仍然倾向于将NGO领域和商业领域比较明显地区分开来。

 

 

        其次,一些原来只在创始国开展工作的机构逐渐开始在其他国家建立项目。英国防止虐待动物协会就是一例。尽管该协会的绝大多数资源仍然用在英国国内,它已经开始发展在其他国家的项目。这种进展非常符合逻辑:如果一个人关心动物,为什么只关心生活在英国的动物?在一个日益融合、“全球化”的世界,致力于某项事业的机构不可避免地要寻求在更广阔的空间里追求既定的使命。

 

 

        这一点对于环境机构来说尤其如此,环境机构自然地倾向于强调:全球环境是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对这类机构来说,专注于拯救世界上的某一局部,而听任其它地方处在危险之中是没有意义的。于是,环境保护论很快就扩展到全球。

 

 

        许多环境组织是宣传性的机构,也就是通过公共沟通和争论而不是通过发展项目来影响政府、企业和普通公众的行为。这类宣传性的机构是整个NGO 图景中另一个独特的且主要的组成部分。这本书里像这样的例子非常少(尽管许多宗教传统的和人道主义传统的NGO作为对在发展中国家执行项目的补充,也在本国和国际范围内从事宣传活动。)以宣传为主的或者纯粹宣传型的NGO通常需要一个当地的支持者群体,为这些机构的信息提供某种合理性。因此,对中国感兴趣的国际宣传型机构通常会设法与和他们有共同的关注点的中国本土机构(不管是政府部门还是NGO)建立联系,而不是开办自己的“中国项目”。作为例子,本书中介绍了宣传保护全球河流系统的国际河网以及加拿大的森林保护网络,后者宣传保护英属哥伦比亚的森林,但是发现为了实现这个目标,它需要扩展到中国的家具和建筑公司以及加拿大木材的消费者。

 

 

        许多其它类型的国际宣传和倡导组织也对中国的某些问题有浓厚的兴趣,从残疾人权利(如康复国际)到发展中国家的工厂里的劳工状况(如欧洲的清洁成衣运动和美国的血汗工厂观察)。我们这本书里没有收录这些机构,部分是因为,严格地讲,他们还没有在中国开展活动,也因为关注中国的国际NGO可以多达数千,绝非我们十分有限的资源可以介绍穷尽的。

 

 

       专业人员(例如律师、牙医或者教师)协会,也可以称为NGO。这些协会为推动职业利益和成员的发展而服务,也对所在领域的公共政策讨论有所贡献,通常也在制定本领域内的标准中起到实际的作用。例如,一个牙外科医生协会可能会制定牙膏的最低标准,该协会的成员资格很可能对于获得牙科行医资格十分有用。在过去的20年里,其他国家的专业协会与中国同类机构之间的联系和交流日益增长,所涉的专业领域也十分广泛,从物理疗法到监狱管理不一而足。显然,以分享和发展职业技巧和技术而论,这种沟通的繁荣局面对各方都有好处。同样的,我们这本书里也完全不可能囊括众多与中国有些关系的外国职业协会。不过,我们收录了直接支持中国新兴职业发展的两个机构,分别是香港社会工作人员协会和美国律师协会。从某种意义上说,职业协会是一种特殊的自助或者互助团体。所有的社会都有互惠和互助的传统,如果没有这种传统,任何一个社会能够存在确实值得怀疑。在美国,能吃苦的个人主义和自恃的移民文化总是伴以成立当地协会和互助协会的团体主义倾向,正如法国作家托克维尔(Alexis  de Tocqueville,1805-1859)在《美国的民主政治》一书中所言。19世纪欧洲的工会运动包括了实用的、互相支持的机制如购买者合作社(大量购买食品以降低购买价格)、储蓄协会和教育协会。不论在欧洲还是美国,农场主协会的发展既为农场主们提供非常实用的支持还在公共领域内代表农场主的利益。现今,经济历史学家和政治科学家将所有这些结社活动总称为“公民社会”;不是为了帮助他人而是为了互相帮助而成立的新机构通常也被视为NGO。

 

 

        这一部分NGO和公民社会的活动在这本书里几乎看不到影子――很自然,因为这些外国的机构是出于自助而不是帮助中国的目的而成立的。不过,我们还是收录了两个自助组织――香港视网膜病变协会和协康会作为例子,它们分别是由慢性病病人和残疾人家庭成立的。

 

 

        最后一类可能被收录的NGO是数量众多的审视公共政策和国际关系并对中国感兴趣的外国研究中心和研究所。许多这类机构附属于某大学或者政府部门,还有一些是独立的非营利机构。我们不打算收录这类机构,部分是因为很难决定哪些确实能够被称为NGO(它们并不认为自己是),另外也因为这个领域实在是太大了。

 

 

        不过,我们收录了一些附属于欧洲或者美国某些政党并与中国的政府部门和NGO合作的基金会和研究机构

 

 

         这种模式起始于德国。在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德国政府开始定期拨款给由国内四个主要政党各自成立的基金会,这样它们可以以各种方式援助战后重建工作。德国经济复苏后,政府继续支持这些基金会,它们就开始海外项目,例如支持研究、研讨会和一些促进国际间对话的活动,就政治、经济和社会问题进行讨论。德国所有的政治性基金会在本书中都有介绍,它们都一直在中国积极地开展项目。

 

 

        20世纪80年代,这个模式吸引了冷战时期最后一位美国总统――罗纳德·里根总统的注意,他正在寻找在全世界传播民主价值观的新方法。因此,里根政府成立了美国国家民主基金会,每年从美国国会获得大约三千万美元的资金。国会的拨款随即转向其四个机构,其中两个机构――国际共和研究所和(美国)全国国际事务民主学会分别附属于美国的两大政党――共和党和民主党。

 

 

        我们收录了这些机构是因为它们的工作值得关注,它们通常与中国的政府机构紧密合作,相当多的工作与中国国际化这个重要议题(接下来讨论)相关。然而,它们不是人们很容易接受的NGO原型,即使对于西方人也是如此。从某个角度看,这是将此类机构收录进来的另一个很好的理由。中国NGO领域内的海外观察者和学者通常突出并喜欢嘲笑 “GONGO”(由政府组织的NGO)的存在,好像这种现象是中国所特有的。但是事实上,西方国家的政府常常成立一些半自治的机构并提供全额资助,这些机构在引导公共资金进入艺术和科学领域等很多方面扮演着重要的角色。德国和美国的政治基金会是完全独立的非营利机构,但是它们依赖政府拨款的事实有助于表明中国政府培育自己的NGO部门并非和国际做法大相径庭。

 

 

        最后,我们终于能够简略地归纳出在中国开展活动的国际NGO的类型,如下表所示。       

 

 

 

 

 注释:

 

 

1.“结社革命”一词是Lester Salamon首先使用的,他领导约翰霍普金斯大学的一个研究小组对全球非营利部门进行了具有突破性的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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