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近年来,公民社会方兴未艾,成为社会的亮点频频受到媒体关注,它们之间形成了有声有色的互动,出现了媒体“NGO化”的提法。本期我们有幸邀请到《中国妇女报》总编辑助理、高级记者冯媛对这一现象进行全景式的描述和分析。紧随其后的是系列文章,以人物个案、专访以及综述的形式继续对NGO和媒体之间的关系进行梳理,以期读者对此有所思考,有所借鉴。
2004年7月中旬在曼谷举行的第15届世界艾滋病大会,无形中成为中国NGO群体在媒体上最光彩夺目的一次亮相。
“ 近百名非政府组织成员组成的中国红丝带行动代表团今天从北京启程参加在泰国曼谷举行的第十五届全球艾滋病大会。这是历届全球艾滋病大会中国派出人员最多、规模最大的代表团”――许多家中国最有影响的新闻媒体都这样报道。这个庞大代表团中既包括和政府藕断丝连的中国人口宣传教育中心、中国预防性病艾滋病基金会、中国性病艾滋病防治协会,又包括若干家草根性的艾滋病患者互助组织如“红树林”、同性恋社区关爱小组等。这些非政府组织在这次大会上的声音和活动得到了广泛的报道。因为随他们出行的,还有国内“九家强势媒体”。
在这次大会的华人卫星会议上,中国卫生部副部长王陇德细述了政府努力的绩效,最后提到NGO时说:“只要你说得对,就按你说的办!”目前是一个艾滋病民间组织的负责的HIV感染者宋鹏飞,曾经有过出席国际会议受阻的经历,今天却是代表团的一员。他此时温和地说:“我们今天到这里来,应该考虑艾滋病感染者的需求,而不是让政府难堪。”
这个意味深长的场景,和3年前NGO的一次经历形成鲜明反差。
2001年3月,环保群体“绿家园”等在北京组织了一次“听证会”。此次“听证会”的由来,缘于2000年的北京昆玉河(即京密引水渠昆玉河段)治理工程。工程引起了一些环保人士的非议,他们担心以人工工程替代自然景观,将影响到两岸及河底自然植被和其他生物的生长。听证会的参加者包括一些NGO成员、环保专家以及昆玉河畔的居民,还请到了北京市的一位副市长。最后,这次“听证会”被副市长斥为“无组织的有组织活动”,要求媒体一个字都不能登。于是,以“听证会”形式推动政府和民众间对话的这次尝试以媒体的沉默告终。
NGO,这个英文缩写如今已经成为汉语文媒体中的常用词。它的第一次大规模出现,是10年前。作为东道主,中国当时正在加紧准备,迎接1995年在北京召开的联合国第四次世界妇女大会,以及与此平行举行的非政府组织论坛。在不无疑虑和勉强、带着几许别扭和拗口中,非政府组织这个名称在媒体中逐步脱敏并日渐流行,甚至有时干脆用“NGO”取代过去常用的“社会团体”“民间组织”等中文词汇。
也许由于其来历和妇女、性别平等议题的“亲缘”关系,这也是国内媒体报道得较多的一个领域。1995年世妇会时,对历时约10天的NGO论坛媒体主管单位规定的报道数量在三五篇之内。然而,丰富多元的NGO论坛让记者们无法回避那新闻的盛宴,最后,每家媒体的报道都大大超标。这些报道后来汇集成厚厚的一册。从那以后,许多妇女NGO的活动,时常可以在媒介上看到。从这些报道中,人们了解到致力于性别平等的NGO在扶贫、保健、教育、反暴力、传媒等领域的工作。
那些与党和政府有着较深渊源的社团,传统上既能够凭借其与有关部门的关系,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身份,直接向有关国家机构提出意见和建议,也有其相对稳定的媒体渠道。80年代兴起的学术性的民间机构,也多少能得到媒体的关注。这方面,男女同龄退休年龄、妇女阶段性就业等报道可以说明问题。而草根NGO的滋生及其在媒体上的能见度,则是95世妇会的产物。
近年来,媒体对环保、性别平等(包括反对对妇女的暴力)、扶贫以及健康/艾滋病等领域草根NGO活动的报道,无论是数量还是在篇幅和影响,都有显著的提升。有的NGO还和媒体合作,如中国法学会反对家庭暴力网络和媒体已经持续四年的合作;2003年,首都女记协妇女传媒监测网络在《中国妇女报》新闻版上开辟“传媒守望”专栏,从社会性别的视角关注媒体报道和妇女对媒体的参与。
特别是一些发行量很大、很有影响的媒体频频报道NGO及其开展的活动。2003年SARS流行期间,《中国经济时报》和网络媒体一度突出报道了民间组织成立心理救助热线等活动,以及民间组织意义和作用。环保方面,《人民日报》甚至在头版头条对民间组织进行了报道。1998年重庆市绿色志愿者联合会通过中央电视台对川西森林砍伐的报道,引起了中央高层的重视,最终使四川省紧急做出了全面禁伐天然林的决定。2003年,几项水利工程遭遇了NGO的抵制:一是贡嘎山下的木格措水坝,二是与都江堰相邻的杨柳湖水库,三是怒江建水坝的论争。最后,怒江和杨柳湖工程分别被暂停和叫停,但木格措工程仍在继续。 在怒江水坝论争中,NGO表现出了更大的影响力和动员力。最早获知工程上马的消息,并将其公之于众的,正是《中国青年报》记者、绿岛负责人张可佳,以及中央人民广播电台记者、绿家园负责人汪永晨。“大众流域”则动员了原住民发出了自己的声音。大大小小讨论会、论坛、讲座、图片巡展难以计数,影响所及,重庆10所高校学生联名开展了“反对开发怒江”的签名活动。“至少他们不能再为所欲为了。”一位记者如此评价一系列环保事件中NGO的作用。“公众力量直接影响一个大工程的决策,这是中国有史以来的第一次。”汪永晨如是说。
媒体报道使草根NGO获得了某种合法性,获得了社会信誉,拓宽了组织生存与发展所需要的志愿者资源、物资资源和资金资源。媒体的报道也向社会公众,包括官僚机构和官员,普及了有关公民社会和NGO的知识,为NGO在中国的成长营造了一个日趋正面和积极的社会环境。一些政府部门现在甚至开始委托NGO讨论相关的法律法规。尤为重要的是,通过对NGO意见的报道,人们不仅了解了多元的利益和多样的声音,更关注公共事务应通过公众参与和相应的程序来决定,不同利益群体及其代表的知情权和参与权;通过对NGO活动的报道,人们了解到在强势的国家权力和膨胀的企业力量之外,现代社会的治理还需要公民社会的参与,需要良好发育的公民社会。
NGO在新闻媒体上能见度的增加及其正面的形象,至少与两个因素密切相关。其一,一些活跃的NGO成员本身就是媒体人士,因此不但报道自己参加的NGO的活动,也关注相关NGO的动态。首都女记协妇女传媒监测网络并不是唯一的个例。环保NGO甚至拥有一个定期的记者沙龙,来讨论媒体行动策略。 有人称这个记者沙龙本身就是一个NGO。其二,当下的中国媒体已经不再是大一统的“喉舌”模式。以报纸影响广泛、不再直属于党组织或政府部门的商业性报刊,逐步争取到了较广的空间来反映多元的社会群体的诉求。“分众”媒体中,出现了农家女、打工妹自己的杂志,也有NGO和广播电视合办的节目或栏目。拜高科技之赐,互联网络更是一个发布和交流信息和形成舆论的平台,NGO在这个新媒体中并不是注定的弱势。
据报道,除了那些挂靠在政府底下的非政府组织,中国纯民间的防艾组织不超过10个,像有着中国“民间防艾第一人”之称的河南省中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妇科教授高耀洁这样的人都一直是孤军奋战。直到今天,还有很多人认为他们是在“给政府添乱”(《非政府组织应成为防治艾滋病的重要力量》,《科学报》记者易蓉蓉,http://www.sina.com.cn 2004-08-11, 11:15 科学网)。北京地球村环境文化中心主任廖晓义在一次访谈中说,环保领域“完全是从下到上,独立地发展起来的。据我们了解全国这种个体户性质的环保非政府组织只有大约50~60个。”(《著名环保人士呼吁:充分倾听NGO的声音》,中国环境报 2004-05-11)。“中国绝大多数NGO仍处于婴儿期。” 出发去曼谷参加世界艾滋病大会之前,卫生部副部长王陇德曾这样评说。1999年,首次在我国举行的“非营利部门与中国发展”国际学术会议上,就有人戏称中国的非政府组织是“婴儿”(甚至有人说是“胚胎”),也有人认为他们已经进入青春期了,还有人用“热带雨林”来形容亚洲丰富多样的NGO。无论怎样,正在成长之中的中国NGO,得到了媒体的关注。甚至有评论说当前媒体只报道NGO好的一面,而对于NGO的违规行为则很少报道。(www.help-poverty.org.cn/helpweb2/ngo/n36-1.htm -)
小荷才露尖尖角,便有蜻蜓立上头。尽管出现了种种积极的变化和契机,要确保中国NGO和中国媒体良性运行,仍有待体制性的改革,以及在此基础上的机制性的保障。■
(作者为《中国妇女报》总编辑助理,高级记者)
中韩“荒漠化防治与公众参与”研讨会召开
近年来,中国北方地区春季的沙尘暴造成“国际影响”,韩国民众在每年3、4月间也要受其侵扰,因而,中国的荒漠化问题也为韩国政府和民间环保组织所关注。12月9日,自然之友与韩国环境运动联合共同举办了中韩“荒漠化防治与公众参与”研讨会。会上,来自国内基层从事荒漠化防治实践及研究的民间人士,与荒漠化防治政策及工作相关的政府官员、科研人员,以及韩国的环保民间组织的代表进行了交流沟通。会后,中韩双方的民间组织和个人的代表初步达成建立一个荒漠化防治的东北亚民间网络的意向。 中国是土地荒漠化严重的国家。截止到1999年的统计数字,中国国土荒漠化的面积为267.4万平方公里,占总国土面积的27.9%,每年还在以很高的速度扩大。其实,中国政府在荒漠化防治工作上投入很大,但效果不尽如人意,出现“局部好转、整体恶化”的情形。而中国公众和媒体对荒漠化问题的了解还十分有限,大多数人仍然停留在“植树造林、绿化祖国”这样的简单化的认识上。关于种树的问题,其实已经是个争论很久的话题,早在20世纪60年代和80年代,著名地理学家竺可桢和黄秉维都提出过告诫棗片面强调植树造林,等于在干旱地区设置抽水机,有可能导致当地地下水位下降,甚至加重荒漠化。生态治理方案不能背离基本的科学依据,最有效的“治理”是“保护”,而不是“建设”或“改造”,而保护生态是个复杂的系统工程,保护原生的生态,并且是多样性的生态,要各地因地制宜,而不是让原本就是草原或沙漠的地方“变成”森林。到会的中科院植物所首席研究员蒋高明有着在浑善达克沙地研究的实践经验,他认为在干旱、半干旱沙地草地普遍实行的种树和飞播种树,不但成本很高,而且效果不佳,甚至适得其反棗年年植树,树木年年死去,造成了大量人力物力财力的浪费,并且耽搁了自然恢复的宝贵时间。另外,蒋高明和扎根辽蒙边界科尔沁沙地治沙的民间人士万平都提到,严重的部门分割造成经费使用缺乏有效性和可持续性,例如,以“治沙造林”或“退耕还林”项目下达的经费只能“专款专用”,驱动地方基层政府只顾造林却不顾效果;与之类似,“生态移民”政策缺乏对移民的自我持续发展能力的考虑,地方政府为了得到“移民安置费”而盲目完成指标和任务,所谓的“生态移民”很可能实际上是更深层的“生态破坏”。对内蒙古当地的荒漠化防治研究有着丰富经验和深刻见解的民间人士达林太、刘书润及沈孝辉都强调,政府的许多荒漠化防治的政策和措施的出发点是单一的农耕生产方式和文化的思维,抛弃传统的游牧方式和实行了二十年的草原承包责任制未必是解决之道。不难想见,在防治荒漠化的政策制定和政策执行上如果不尊重各地的当地事实、本土经验和文化,不但不会有预期的好效果,更严重的是生态、文化和老百姓生计的破坏。自然之友总干事薛野建议要建立一个多方面对话交流的平台,像这样的研讨会今后还应邀请荒漠化地区的原住民以及荒漠化防治工作的志愿者来参加。阿拉善SEE协会的郝冰特别提到在荒漠化防治的民间网络建立之初,一定要多花时间达成共识,再在共识的基础上行动;并建议荒漠化防治工作项目的评估标准要不仅限于自然恢复方面的指标,同时要包括制度创新和文化保留的指标。(高雪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