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几个月,在北京的很多公共场合,乃至出租车上,都会看到中国红十字会的一幅募捐宣传画:一个脸上带着尘土和擦伤的小女孩,仿佛刚从瓦砾堆中获救,并憧憬着更多的同胞被救出;背景是一群身穿消防服或军装的青壮年男子,好像正在救助这个女孩的同伴,或其他成百上千受难者。 这样的画面的确感染人,有助于达到媒体劝募或吸引读者的效果。仔细搜索一下中外灾后的募捐宣传品和媒体报道,不乏这类画面或描述。一般来说,凡是有儿童(包括女童)或妇女出现的画面或文字,都被认为比较有人情味、易于打动人。因此,儿童和妇女受难的情形常常成为募捐或灾情报道的主要内容。 此外,这幅画还携带了很多耐人寻味的信息,正如我们从其它媒体(主要是新闻媒体中)看到的大量报道那样,这幅画不啻是主流的性别角色划分在灾害面前的特定版本--尽管这不一定是创作者和采用者意识到——女性是受难者的化身,男性是斗士的代表。 主流的性别角色划分以及这个特定版本还有其绝对真实性。此番震后,笔者到陕西和甘肃的重灾区和灾区询问一些乡镇干部该地居民受伤状况,回答大都是伤者是女性居多,尤其是上了年纪的、身体不好的女性。这里决定因素并非生理性别,更是社会性别--女性居家的多于男性,女性身体健康状况(这决定他们作为生命个体抵御灾害的体力)劣于男性(有中国妇女社会地位调查等的数据为证)。女性常常是灾害的主要牺牲品(除了矿难之外),尽管实地调查和新闻报道大多反映了这个现象,但世界和中国在灾害伤亡人数方面的分性别统计及信息公布方面,还有待不完善。另一方面,男性的确是救灾和重建的主角。一方面是因为角色分工和他们的自我认同都是男人们更有重要性,担负更多的社会责任,也是妇女儿童的保护者和拯救者;男性掌握更多的社会资源,包括管理、决策、技术操作等资源和特长,也更有机会成为是救灾、安置和重建的指挥者、管理者和实施者的象征。 然而,如果我们仅仅看到女童和妇女的受难者形象,而疏于提出进一步的问题,那么,我们就不是不过是利用了妇女和女童的形象而忽略了为她们提供社会应尽的义务。好在这次地震中,我们看到,灾区妇女卫生用品的紧缺现象,经关注妇女和性别平等的民间组织的呼吁,得到了多家媒体的关注,也得到很多机构的响应和跟进。此前,大概很多救灾机构都把关注的焦点放在给灾民提供食物、水和药品上面了,而没有想到妇女卫生用品同样迫迫切需要的。同样,由于妇女往往负责为家庭成员准备衣食,他们的意见对救援者准备合适的食品是至关重要的。 同时,妇女,包括女童,不仅是受难者,她们同时也是积极、有效的抢险和救助者。这次地震中展露头角的小勇士中,不乏女孩的例子。当年印度洋海啸灾难中一个小女孩得预警,救了一个海滩的众多游客的故事,也是广为流传的例子。这个小女孩最早发现海滩和海水的一些异常情况,根据她在学校学过的知识,告诉父母海啸要来了。父母起初不相信,以为是童言妄语,后来见女儿十分认真而且有根有据,就相信她了,并且向海滩的其他游客发出预警,结果在灭顶巨浪到来之前,这个海滩的游人大多安全撤离,避免了的伤亡。更多的情况是,妇女和女孩们在默默地做防灾备灾、抗灾救灾 和灾后管理和重建的工作。 最近,笔者在灾区和一位少数民族妇女重逢。去年,仅有小学三年级文化程度的她在接受妇女领导力培训之后,和村里几位妇女骨干一起,动员村里的男男女女,用三天的时间挖出了一条几百米长、一米多宽的路,让村民上坡挑水时从此不用再走窄窄的田埂。今年,她为自己自豪的事情中,便有一件和救灾有关。灾后,她和几位妇女代表分头了解了全村各家受灾的情况和需求,迅速整理后,将发放救灾物品的建议名单给了村干部。一开始,村干部对妇女们提交的名单不以为然,坚持要用自己的名单,在妇女代表们的礼貌而坚决的力争下,村干部终于同意,妇女们提供的这个名单更加全面,更加公正。最后,他们按照这个名单发放了救灾物资,村民们也都没有意见。 其实,这仅仅是一个例子。我们看到,在做过妇女发动和妇女能力建设工作的村庄,搜集受灾信息和需求,协助发放救灾物资的工作,都做得较好。妇女们参与和管理公共事务的才干得到了体现,比如,第一批救援物资都到了受灾比较严重的农户;村民的情绪较快趋于稳定,因为经受过健康与领导力培训的妇女骨干及时做了许多有效的工作。各村妇女在妇女骨干的带领下积极参与救灾工作,妇女在村庄中的影响和威望也越来越高,对村委会的决策也产生着重要的影响,如不少村子受灾农户名单的确定以及上报都是村委会与妇女小组商量的结果。这表明,村委会也逐渐认同妇女小组在村庄中的作用, 当然,和媒体的偏爱、传统的评比英模的标准相比,妇女们的这些工作远不那么引人注目,因此,她们的名字也很难出现在英模榜上。这样,也就难怪在震后各级英模中,包括受到国家领导人接见的众多国家级英模中,女性寥寥无几,而且其中 绝大多数都是已经献身的英模的家属,仅有的女英模,也是用自己的乳汁哺育受灾婴儿的警察--仍然没有超越女性的传统角色。 可见,关注灾害和性别,不应忽视女性作为主要重要的受害者这一事实,然而在此基础上,需要进行三方面的跟进:首先,在救灾抗灾中认识到并 尽力满足女性的各种特殊需求(这些需求往往被主流的媒体和救灾机构忽略);其次,认识和分析造 成女性特别受灾害影响的各种因素,有的放矢地预防和避免无谓的损失;第三,超越对女性的受害者形象,避免把女性主要定位为博取同情的对象,这不是与众多付出奋斗和牺牲的男性争夺光荣榜,而是希望让社会形成全面完整的性别形象,正如男性也不仅是斗士,同时他们也是灾难的受害者一样, 看到每一个性别的更加丰富的侧面;第四,发掘女性在抗灾救灾中未受重视的经验和默默无闻的贡献,使之得到正视和认可,并贡献于安置、重建以及今后的防灾备灾。 以上的第四点,尤为重要。抢险救灾是短时间的,灾后安置和重建则是中期和长期的,并涉及更多人。关注灾害和性别,可以在上述基础上,让妇女及女童能在灾后安置和重建中,既能更好地进一步发挥自己的作用,作出自己的贡献,又能实现自己作为公民参与的权利。这方面,有些政府部门就做得很好。据行动援助同事在四川灾区的观察,国务院扶贫办主持的到村的重建需求评估中,就注意到了按男女和儿童分组地搜集不同群体优先关注的问题和需求。而民间组织则要求自己的员工在这方面有更强的敏感性,如行动援助的救灾和重建工作,不仅自己重视识别和满足到妇女的特殊需求,而且向其他机构分享如何关注和满足这些需求。 这次抗灾中,关注性别议题的民间组织更加自觉地发挥作用。陕西妇女理论与婚姻家庭研究会,成为众多民间组织投身救援和重建的领头羊;社会性别与发展的邮件组和月度聚会专题讨论了社会性别、妇女权益和灾害管理议题,此后,20多家妇女 草根群体和研究机构、发展机构,联署了对政府有关部门和媒体的呼吁书,首次将性别和灾害管理这两个巨大的议题的关联全面呈现,并建议从灾情统计、物资发放、健康、安全、生计和就业、教育、财产、参与、传播各方面来关注灾区妇女的需求与权利(全文见中国发展简报网站)。这个呼吁发出后,收到了国家抗震救灾总指挥部的及时的电子邮件回复。 民政部《汶川地震抗震救灾生活类物资发放办法》是政府开始在救灾公众中纳入性别视角的开端。其中指出在救灾中发放物资严格做到公开公正,接受监督,禁止性别歧视。因此,我们有理由期待今后在具体操作中,政府部门能更加注意以方便灾民领取的方式发放救灾物资,考虑到居于偏远地区、行动不便、照顾负担重的妇女;避免灾民因领取物资而增加劳动或心理负担,妇女内衣和卫生用品应尽量安排女性工作人员在没有男性围观的场合发放;以家庭为单位发放物资时,应注意监察和保证家庭成员中的妇女 和儿童得到同等充足的分配。 政府的性别视角还应体现在安置阶段,临时安置区应尽量避免不同家庭男女混杂共居,尽量提供女分开、途中及室内照明条件良好的公共厕所和洗浴设施;对救援人员进行反对针对妇女暴力的基本教育,明确各类救援人员均有预防、制止和报告对妇女暴力事件的责任;临时学校的地址及宿舍和厕所的安排应有利于女童安全就学,住宿学校的生活教师中应尽量安排女性;灾区学校恢复后,应注意保证女童重返校园及入学,协助家长及女童解决就学困难,使灾区女童不致因灾辍学失学。 重建阶段,应注意到到妇女可能成为因灾影响生计和失业者中的多数,在政府和其他机构的生计扶持、就业培训和就业机会中应保证妇女的知情和参与,加强对妇女的生产和就业指导;预防妇女遭遇以招工为名的贩运、强迫劳动和劳动剥削;灾区 农村重新划分承包地或宅基地,应遵照《物权法》等,保证妇女享有与男性同等的土地权;在灾区重建中开展“以工代赈”项目,应招收妇女参加并为她们安排适宜的任务。政府在重建规划中强调要有群众的参与,参与重建规划、管理的灾民代表中妇女的比例不应低于三分之一,以便不同群体的妇女的意见和需求能够得到恰当的传达,更应鼓励和支持基层妇女组织参与救灾和灾后重建工作;防灾救 灾合作机制及相关专家委员会中,应有妇女组织的 代表和社会性别专家;灾后社区自治组织和基层政 府的选举中应注意提高妇女的比例,使当选的妇女能达到有意义的数量,如三分之一以上。 目前,抗震救灾工作已经处在安置和重建阶段,我们还将应对其他各种灾害。性别问题涉及一切和人相关的议题,今天,性别平等已成成为发展的关键,投资于妇女和女童已经成为最有效的发展 途径。这方面国家担负着首要的职责。同样,在灾害管理方面,兵库框架的题中之义,也包括将性别视角纳入主流,在救灾重建等各个阶段均应切实保障妇女及女童的平等权利及其特殊的基本需求,听取妇女的意见,纳入妇女的参与,以促进社会的公正和谐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