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围绕红十字会与郭美美的社会大讨论触及了公益慈善与商业的边界问题。对要加强对公益慈善事业的监管,人们并没有异议。像红十字会这样的半官方公益机构应该更为透明,更为规范是完全必要的。但是,真理往前再走一步就可能成为谬误。红十字会事件可能的一个负面影响是,今后公益慈善事业都不能与商业沾边,市场机构不能参与公益慈善,在市场中行之有效的一些模式,也会被打入冷宫。
那么,存不存在把商业与公益慈善结合起来的第三条道路呢?
最近由友成企业家扶贫基金会支持,中央编译局组织翻译,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出版的一套“‘友成’社会创新与社会企业译丛”试图从全新的理念与国际的经验来试图解答这些大是大非的问题 。
这套丛书一共有四本。其中由珍·魏一斯基勒恩(Jane Wei-Skillern)等写的《社会部门中企业家精神(Entrepreneurship in the Social Sector)》把商业企业的运作模式与公益慈善事业有机地结合在一起,这种方式被称为社会企业。
用企业的运作方式来办公益事业,知易行难。这就首先要有一批社会企业家,他们不以利润最大化为目的;还需要很多社会投资,这些投资资金是以社会公益而非经济回报为目的。另一方面,按照诺贝尔和平奖获得者尤努斯教授的话来说:社会企业是一种企业,它要创造足够的收益来弥补其成本支出。社会企业可以有利润,但这些利润只用来投资社会企业的扩大再生产。社会企业是致力于实现某一社会目标的“无亏损,但不分红”的公司。
按《社会部门中企业家精神》一书的说法,社会企业家有着与商业企业家一样的特点,如注重效率,强调创新以及保持长期可持续发展。这就使社会企业家能够更好地利用各种资源,通过创造性的伙伴关系来增强效率,提高绩效,最终使其实现社会影响。
有人会去办这样的企业吗?《社会部门中企业家精神》一书不但在理论上给予了阐述,而且还举出了10多个具体的案例。描述了在美国这些社会企业家们是如何筹资,如何运作,如何创收及如何对这些社会企业进行绩效评价的。
作为哈佛商学院MBA的一门重要选修课程,《社会部门中的企业家精神》一书通过哈佛商学院中有关社会企业家精神的概念分析与案例研究,详细地介绍了创建、发展社会企业以及加强社会企业影响的全过程。书中的第一作者珍·魏一斯勒恩是一具有中国血统的哈佛商学院副教授,其它的几位作者也都是哈佛商学院的教授与名誉教授。这些高手聚在一起撰写这一新概念、新话题,好处是高屋建瓴,观点不断更新。
但该书也有其缺点,即学术味也比较浓,不是大众普及读物。该书更像是一本教科书,在以快餐经济为主导的今天,读者需要耐着性子认真地啃完。
(作者系友成基金会常务副理事长、友成大学(筹)校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