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人权宣言》第26条和《儿童权利公约》第28条明文规定特殊需要儿童享有教育的普世权利。2008年中国签署了《联合国残疾人权利公约》,该公约再次肯定了上述权利,并且成为第一个特别申明包容教育(融合教育)权利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残疾人不因残疾而被排拒于普通教育系统之外,残疾儿童不因残疾而被排拒于免费和义务初等教育或中等教育之外;缔约国确认残疾人享有受教育的权利,为了在不受歧视和机会均等的情况下实现这一权利,缔约国应当确保在各级教育实行包容性教育制度和终生学习”。
特殊需要儿童应在普通学校接受融合教育已成为国际共识,美国教育改革及融合中心将“融合教育”界定为:对所有学生,包括障碍程度严重者,提供公平接纳而有效的教育机会,将其安置在住家附近学校且合乎其生理年龄的班级,使用所需的协助与相关服务,使学生日后成为充分参与社会,且对社会有用的一分子。”从实践层面看,融合教育所要求的是将特殊需要儿童安置在普通学校接受教育,与此同时,教育部门需要联合其他部门提供特殊支持与服务(如医疗康复服务、巡回指导、资源教室服务)来满足特殊儿童的特殊教育需求。若拿这个标准去衡量国内现有的随班就读服务,恐怕绝大多数都不合要求[1]。
2013年在郑州召开的中国融合教育良好实践研讨会总结分享了国内一些地区或机构在融合教育方面的实践:如四川新津县小学的随班就读;北京新源西里小学、郑州奇色花福利幼儿园等教育机构自发进行的融合教育实践;广州扬爱家长俱乐部组织的“融爱行”项目;深圳自闭症研究会等社会组织开展的融合教育项目;郑州爱心彩虹特殊孩子家长互助组等家长组织开展的自我服务及政策倡导活动;广东省出台了《广东省特殊儿童少年随班就读资源教室建设与管理实施办法》等一系列文件及相应措施、郑州市教育局出台的“关于普通学校应无条件招收特殊需要儿童入校”的72号文件等。与此同时《残疾人教育条例(修订草案)(送审稿)》中指出残障人士教育要“突出融合教育的导向”,预示着融合教育在未来将得到更多的制度保障以及社会认同。
但根据心智障碍服务创新联会2013年在全国范围内对特殊需要儿童受教育状况的调查显示,目前仅有16.11%的特殊需要儿童在普通学校接受无支持的随班就读,5%就读于普通学校的特教班,其余的均就读于特教学校、民间康复机构或者没有上学。在社会意识已能够接纳特殊需要儿童进入普通学校的当前,如何提供有效的支持策略的问题越来越突显。笔者基于奇色花的实践及国内融合教育领域的观察,提出以下几点对于融合教育未来发展的思考以供分享。
特殊需要儿童进入普通学校就读,除了需要保障其获得适合的教育,也应该满足其个别化的需求。开展实施融合教育的教师应该同时具备普教老师的课程设计及特教老师的个别化训练能力,尤其需要关注同伴关系的建立及环境的营造。但绝大部分普教老师不具备这种能力,导致无法顾及特殊需要儿童的需求,而特教老师又无法进入课堂做有效的支持。政策的变化及家长群体越来越高的呼声,使得专门的融合教育教师人才的培养迫在眉睫。
现有人才培养系统中并没有专门的融合教育人才的培养体系,普遍缺乏融合教育师资力量,使得学校没有开展融合教育的基础。国内关于特殊需要儿童服务方面的培训,国家层面如国培计划等,民间的各种交流会、研讨会或专门的培训,均集中在特殊需要儿童康复相关技术上,如ABA、结构化教学、各种治疗技术等;现有民间形成的特殊需要儿童服务网络,如心盟、合鸣网、康教联盟、壹基金海洋天堂计划六大网络等,均集中在康复服务方法的交流或社会倡导上;另一个网络,全国心智障碍服务创新联会,则聚焦于行业管理、服务、技术的创新,尽管2013年的主题是“特殊需要儿童的受教育权”,但焦点仍集中在现状调研与政策倡导上,并未有实际融合教育交流与培训的支持。现有国内各系统中,对融合教育相关人才的培养几乎没有,融合教育人才呈现极度缺乏的状态。
有鉴于此,2007年起,奇色花开始进行科研活动,将18年来的实践经验转化为理论及实务技能,开发出一套学前融合教育的专业书籍及配套的课程教学方案。2010年起还义务承接起对其他幼儿园教师的专业培训任务,并多次接受市、区教育局的邀请,在业务交流大会上进行分享和专题培训。2011年开始进行高校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探索,2012年又在河南省幼儿教师国家培养计划、园长培训计划及继续教育中开设课程等,对在职普教老师开展专业培训。然而,这几方面的做法只是暂时缓解了郑州市融合教育专业人才缺乏的难题,如何大规模地普及普教老师的专业融合教育培训则需要进一步的努力。同时如何培养培智学校或康复训练机构的特教老师具备相关的支持技能,能够进入普校支持特殊需要儿童就读,也成为今后国家或民间需要着重思考的问题。
2012年的深圳“龙龙”案例引发社会开始广泛关注自闭症儿童到普通学校接受融合教育的问题,对该案例的支持策略更值得深入的思考。当年9月,深圳宝城小学六年级某班的19名家长联名写了一封反对自闭症儿童随班就读的签名信送到了学校,龙龙被迫退学一事引起大量媒体关注。经过媒体的报道和龙龙妈妈的不断努力,由壹基金牵头,联合深圳市社会工作协会、深圳市自闭症研究会、宝安区教育局等紧急召开了“自闭症儿童融合教育座谈会”,并数次召集多方开会商讨如何支援龙龙随班就读。此后经广州中山大学第三附属医院的自闭症专家对龙龙进行评估后表示:“在不扰乱学校秩序并且没有攻击行为的前提下,龙龙可以进入普通学校就读。”2012年11月由壹基金主导联合宝城小学、阳光社工中心、深圳市自闭症研究会、深圳市仁善康复福利院成立协调小组,并开展对龙龙随班就读支援计划。
本案例中,问题得以解决的因素有:壹基金的资金支持、深圳自闭症研究会的资源整合、仁善福利院配备的一线教师辅导作为技术支持、阳光社工机构提供的在校的融合与社会性活动、宝安区教育局和宝城小学对龙龙再次返校的接纳与支持[gt1] [2]。融合教育的支持方案需要由一个团队来制定及配合实施,这个团队应包含社工、普教、特教、心理、医疗等方面的专业人才。在美国,特殊需要儿童入校,须由社区组织下的支持团队经过一到三个月的评估做出详细的就学方案后方能进校学习;在台湾有专门的巡回辅导团队到各校指导开展融合教育的实施。而此次“龙龙”案例对如何组建本土化的地区支持团队提供了很好的实践参考。
2010年起奇色花自发组建巡回辅导团,开始在全国范围内有意愿的幼儿园中进行巡回指导,帮助其培养教师、创建环境、提供督导及个案访视,先后去过9个省份的18个地区的22所幼儿园。在这个过程中发现一个普遍存在的问题:一方面大部分的普校迫于无法教导特殊需要儿童,以及教育特殊需要儿童所带来的额外教学压力而拒绝其入校,另一方面家长求助无望后而被迫放弃进入普校的机会。近两年我们接到来自各地家长希望帮助孩子融入普通学校上学的求助信息越来越多,我们深感责任重大却又心有余而力不足。而各地教育的差异性使得我们进行了更深入的思考:各地区需要组建地方的融合教育支持中心,以巡回辅导的方式来促进特殊需要儿童进入普校。
迫切的需求及广泛的基础共识是行业发展的前提,学习网络的组建及运作则使得大范围内基础专业人才培养及地区支持中心的建立成为可能。通过培养地区种子教师的方式带动地区融合教育的实践;帮助地区联合组建核心支持团队,发挥支持中心作用,推动儿童受教育状况的改善;探索融合教育实施标准,使之成为真正的行业,并促进行业内的联合,切实改善中国特殊需要儿童受教育状况。
学习网络的基础应立足于国内融合教育的良好实践,对于良好实践的总结和推广也是行业研究的重点。中国融合教育良好实践研讨会的举办让我们看到已有众多案例践行着《残疾人教育条例》,既实践履行国际公约,又在符合国内法条件下让具体法律落到实处。网络的交流可以更好地形成行业宣言和共识,制定适当的倡导策略以支持融合教育的开展。
学习网络的建立应专注于行业研究、制定行业标准、推动行业自律与合作,致力于影响大环境,包括公办教育单位的改变。该网络应资源对接而非自愿分配,参与网络的各地机构应根据本地社会、经济、文化等的特点和本地机构的需求,资助设计开展活动,重在专业技术的提升,动员特殊需要儿童及家长的支持,影响当地环境的改变。
(作者系奇色花福利幼儿园推广部主任)
[1] 宋颂、陶书毅. 中国心智障碍儿童受教育权调查报告[J]. 心智障碍服务创新联会行业年报. 2014(2),第11页
[2] 来自《中国融合教育良好实践研讨会案例集》探索融合教育支持团队对学生随班就读的支持策略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