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国消除对妇女歧视委员会之前的59次会次中,可能从来没有这么多中国面孔。10月20日下午,委员会和NGO举行非正式公开会议。听取NGO的意见,是每次审议开始前的先声,此前,政府的报告和NGO的“影子报告”已经在消歧委员会的网站上公开发布,在众多NGO报告中,来自中国大陆的NGO提供了10多份报告。
这是中国NGO第一次在这样的审议中登堂入室。在过去15年间对中国执行消歧公约情况进行的三次审议中,中国妇女NGO都在持续努力进行参与。
图:20日的消歧公约委员会和NGO非正式会议上,来自中国的代表们
1999年,联合国纽约总部的消歧委员会审议中国时,NGO席位上,出现了两个年轻的中国面孔。那时,除了在境外活跃的一些民间组织提交影子报告并参加审议时之外,还没有来自中国大陆的NGO人士。虽然1995年联合国第四次世界妇女大会已经在中国召开,NGO在国际政府间组织机构中的作用已经得到介绍,但中国妇女NGO的工作,仍然局限在国内场域。而在参与全球对北京世妇会后续行动评估的“北京+五”过程中,妇女NGO开始意识到应该参与消歧公约的审议。但当时,尚缺乏专业能力和勇气撰写影子报告,因此,有了这两位年轻女性作为观察员出席。初次出入这种场合的她们,走进会场时,会间和时任消歧委员的冯淬(也是当时全国妇联国际联络部部长)交谈中,多少有点忐忑。
2006年,是消歧委员会审议中国政府的第五六次报告。这次中国妇女NGO是堂而皇之地露面。妇女传媒监测网络、反家暴网络和北京大学妇女法律研究与服务中心三家机构派员出席,为应对语言困难,还邀请了社会性别与发展资源小组进行翻译支持。和全国妇联系统的研究人员和工作人员,以及来之学术机构的代表一起,她们见证了这次审议。成行前,还邀请时任消歧委员的邹晓巧介绍情况,进行热身。这次经历,让NGO人士更加详尽地了解公约精神和审议程序、重点等,也坚定了今后进一步参与的想法。
这一次,在日内万万国宫的会议室里,分配给NGO代表的区域,占会场的将近三分之一,约80个座位。其他空间分别为委员的座席和联合国有关机构的座席。座无虚席的,只有NGO的空间。中国大陆民间妇女组织的代表,自如自信入座、发言。而联合国人权高专办网站上消歧公约,中国政府的执行报告之外,民间机构组织一共提交了46份文件,包括影子报告和给委员会会前会的信息,其中多份是活跃在中国大陆的民间组织提交的。
无论怎样,中国NGO在联合国的参与,从这时开始,不再仅仅是参加和观察,而是发出了声音。22日中午,委员会还将和中国NGO代表举办午餐碰头会,23日的正式审议中,消歧委员,政府代表,NGO代表,将首次同堂。届时,将有怎样的对话?且看来自女声的后续报道。
消歧公约,全称为《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歧视公约》(CEDAW),是联合国核心人权公约中惟一专门针对妇女权利的公约。中国是缔约国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