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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歧公约中国审议15年:妇女NGO的参与

       联合国消除对妇女歧视委员会之前的59次会次中,可能从来没有这么多中国面孔。10月20日下午,委员会和NGO举行非正式公开会议。听取NGO的意见,是每次审议开始前的先声,此前,政府的报告和NGO的“影子报告”已经在消歧委员会的网站上公开发布,在众多NGO报告中,来自中国大陆的NGO提供了10多份报告。

       这是中国NGO第一次在这样的审议中登堂入室。在过去15年间对中国执行消歧公约情况进行的三次审议中,中国妇女NGO都在持续努力进行参与。

图:20日的消歧公约委员会和NGO非正式会议上,来自中国的代表们

       1999年,联合国纽约总部的消歧委员会审议中国时,NGO席位上,出现了两个年轻的中国面孔。那时,除了在境外活跃的一些民间组织提交影子报告并参加审议时之外,还没有来自中国大陆的NGO人士。虽然1995年联合国第四次世界妇女大会已经在中国召开,NGO在国际政府间组织机构中的作用已经得到介绍,但中国妇女NGO的工作,仍然局限在国内场域。而在参与全球对北京世妇会后续行动评估的“北京+五”过程中,妇女NGO开始意识到应该参与消歧公约的审议。但当时,尚缺乏专业能力和勇气撰写影子报告,因此,有了这两位年轻女性作为观察员出席。初次出入这种场合的她们,走进会场时,会间和时任消歧委员的冯淬(也是当时全国妇联国际联络部部长)交谈中,多少有点忐忑。

       2006年,是消歧委员会审议中国政府的第五六次报告。这次中国妇女NGO是堂而皇之地露面。妇女传媒监测网络、反家暴网络和北京大学妇女法律研究与服务中心三家机构派员出席,为应对语言困难,还邀请了社会性别与发展资源小组进行翻译支持。和全国妇联系统的研究人员和工作人员,以及来之学术机构的代表一起,她们见证了这次审议。成行前,还邀请时任消歧委员的邹晓巧介绍情况,进行热身。这次经历,让NGO人士更加详尽地了解公约精神和审议程序、重点等,也坚定了今后进一步参与的想法。

       这一次,在日内万万国宫的会议室里,分配给NGO代表的区域,占会场的将近三分之一,约80个座位。其他空间分别为委员的座席和联合国有关机构的座席。座无虚席的,只有NGO的空间。中国大陆民间妇女组织的代表,自如自信入座、发言。而联合国人权高专办网站上消歧公约中国政府的执行报告之外,民间机构组织一共提交了46份文件,包括影子报告和给委员会会前会的信息,其中多份是活跃在中国大陆的民间组织提交的。

       无论怎样,中国NGO在联合国的参与,从这时开始,不再仅仅是参加和观察,而是发出了声音。22日中午,委员会还将和中国NGO代表举办午餐碰头会,23日的正式审议中,消歧委员,政府代表,NGO代表,将首次同堂。届时,将有怎样的对话?且看来自女声的后续报道。

       消歧公约,全称为《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歧视公约》(CEDAW),是联合国核心人权公约中惟一专门针对妇女权利的公约中国是缔约国之一。

       10月23日,在日内瓦联合国欧洲总部,消歧公约委员会将审议中国执行公约的第七第八次合并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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