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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性别比近116,性别歧视惹的祸

       2015年1月20日,国家统计局发布数据显示,2014年末,中国出生人口性别比为115.88。这相当于每出生100个女婴,对应就有近116个男婴。相较前些年,这一比例已有下降,但仍然偏高。

 

       出生人口性别比一直是事关性别平等的重大议题,它直接反映着妇女权利状况。“占人口一半的女性受到限制和伤害,将使整个社会乃至每一个人都付出代价,降低所有人的生活质量。”

 

       性别比持续30多年失衡,背后是无数女婴的无声呐喊

 

       出生人口性别比,是一定时期内(通常为一年)出生男婴总数和女婴总数的比值,通常用每100名女婴所对应的男婴数来表示。

 

       国际上通常认为的正常水平,出生人口性别比应保持在102- 107之间。也就是说,每出生100名女婴,对应出生男婴为102-107名。这一指标,在中国已经持续30多年超出正常水平,约从1982年开始,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为107.2,之后一路飙升,1994年以来,出生人口性别比始终在115以上,2004年达到最高峰121.2,其中一些省份还长期维持在130。

 

       历年中国人口出生性别比(图via《中国社会中的女人和男人——事实和数据(2012)》)

 

       2009年被看作是我国出生人口性别比的一个拐点,从这年起开始了持续下降。根据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看,2009年出生人口性别比为119.45,2014年为115.88,也就是说,六年的降幅为3.57,距离《国家人口发展“十二五”规划》提出的2015年将出生人口性别比下降至115以下的目标仍有距离。

 

       在居高不下的性别比例背后,是无数女婴的生存权和女童的发展权被剥夺。她们仅仅因为自己的性别,就失去降临到这个世界上的机会。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阿马蒂亚·森曾提出一个概念——“消失的女孩”,用来指代那些因人为干预因素没能来到这个世界,或者因性别偏好较早死亡的女性人口。根据他的估计,全世界约有1亿多名女性因为人为性别选择而失踪,其中中国和印度是重灾区。

 

       根据《2012年世界银行发展报告》,2008年中国“消失的女孩”数量达到125.4万,占世界当年“消失的女孩”总数量388.2万的超过30%。也就是说,在中国,每一分钟就有2.4名女孩因性别歧视而“消失”。

 

       治理之下比例持续下降,性别平等才是治本之策

 

       重男轻女的观念是出生性别比失衡的根本原因。为治理畸高的性别比,国家也采取了一系列措施。1982年第三次人口普查数据公布以后,中国人口性别比问题就开始引起国内外学者的广泛关注。最初,政府部门曾出台文件禁止胎儿性别鉴定,却未能得到很好的贯彻。

 

       为了消除性别歧视,“男女平等”这一观点也逐步成为基本国策,但在当时,很少有人会将“男女平等”直接与控制性别比例画等号。

 

       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全国出生人口性别比为119 .2。两年后,中国政府正式拉开了治理男女性别失衡问题的战役。2002年11月,原国家计生委、原卫生部、原国家药监局共同发布《关于禁止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两非”)的规定》,对胎儿性别鉴定予以明确规范禁止。

 

       2003年4月,“关爱女孩行动”启动,旨在通过倡导男女平等思想,扭转中国、特别是农村贫困地区存在的新生儿男女性别比失衡问题。卫生、公安、司法、检察等多个部门也会同在一起,严厉查处胎儿性别鉴定和性别选择引产的违法案件。

 

       通过综合治理,2009年,中国出生人口的性别比开始出现拐点,持续下降,但至今仍在高位运行。

 

       2013年6月30日,国家卫计委下发《关于印发全国查处“两非”案件区域协作工作规范(试行)的通知》,通知要求“两非”案件查处区域协作联席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遇重大案件或者重要情况可以随时召开。就在一个月前的5月21日,国家卫计委家庭司在浙江召开全国整治“两非”区域协作工作会议,为通知出台打下基础。

 

       不少地方出台相关措施力控性别失调,河南、陕西、吉林、上海等地甚至将性别比例直接挂钩官员“乌纱帽”。比如陕西2006年就规定,将对连续两年以上出生人口性别比非正常升高的市、县主要领导将暂时不予提拔;河南2009年规定,性别比例过高的地方,政府领导将被“一票否决”。

 

       但这仍难以改变根深蒂固的重男轻女思想。上海社科院徐安琪认为,严厉打击“两非”行为虽很必要,但既不治本也未必有效,医生和孕妇的心照不宣、默契配合,使“两非”行为难以被举证和处罚。

 

       她认为,不仅是重男轻女的封建观念,至今仍在农村通行的从夫居、男性财产继承等制度性安排,是根深蒂固的男孩偏好的原因之一。改变农村家庭的男孩偏好,最重要的是完善农村的养老和医疗保障制度,使老年人没有后顾之忧。因此,仅靠堵、罚、教育显然成效甚微,不如把重心放在完善利益导向机制,尤其是强化农村的社会保障制度,以及“关爱女孩行动”的力度上,会更有助于降低新生儿的性别比

 

       “单独二孩”有利于缓解性别失衡?“男多女少”未见改变

 

       从2013年底开始,全面放开“单独二孩”政策,这对出生人口性别比会产生哪些影响?有学者认为,在自然生育状态下,多生是达到出生人口性别比平衡的手段,有利于出生人口性别比的下降。

 

       但顾宝昌和罗伊的研究指出,如果将出生性别比的失调归因于计划生育政策,那就很难解释为什么类似的高性别比现象在80年代中期也出现在并没有实行严厉生育政策的韩国和台湾。另外,在那些实行计划生育政策最有效的地方,如北京和上海,出生性别比一直是正常的,“并没有表现出‘女孩短缺’的问题”。而那些出生性别比失调最为严重的地方,如广西、海南、河南等,恰恰是那些生育率还比较高、二孩和多孩的出生的比例比较大的地方。

 

       这项研究还认为,如果不存在或基本上不存在重男轻女的文化环境,生育率的急剧下降并不见得就伴随出生性别比的上升。比如在印度尼西亚、斯里兰卡和泰国,几乎不存在重男轻女的文化环境,生育率出现了急剧的下降,但出生性别比并没有因此而上升到不正常的地步。

 

       以全国第一个放开单独二孩的浙江省为例,从目前公布的数据看,自2014年1月17日实施单独二孩,男孩出生1309人,女孩是1135人,依然没有扭转“男多女少”的局面。

 

       寄望通过“单独二孩”实施,恐怕难以促使偏高的出生人口性别比恢复正常。相比之下,“治本”更为重要。多位学者均建议,要把提高女性的社会地位,把男女平等从口号变成现实行为和理念,改变男孩偏好的文化观念。这对于中国的现实而言,任重道远。

 

       性别比过高主要导致男人娶不到老婆?女性受害才是首当其冲

 

       不少人口学专家认为,婚姻挤压是性别失衡最直接的后果,出生性别比偏高将导致3000万男性成为“光棍”。男性适婚人口过剩,他们有旺盛的生理需求却无法通过正常途径满足,会通过骗婚、拐卖妇女、介入他人婚姻、嫖娼、强奸等违法犯罪行为造成严重的社会问题。由此,“剩女是个伪问题,剩男才是真问题”也被一些专家和媒体反复渲染。

 

       关于2020年将有3000万男性娶不到媳妇的流行观点,徐安琪指出,也只是个别专家根据2002年出生的男孩比女孩多150万,由此推测20年后男女性别比失衡的人口将达3000万。实际上并未经过严格的论证,随后也被国家人口与计生委否定。根据2010年人口普查资料,20-49岁的男性无偶人口比女性多150多万,10年后应该离3000万还很远。“3000万光棍”的假设未经验证,一些人甚至延伸了这个假设的推断,欢呼“自1910年确立国际三八妇女节至今,女性的‘黄金时代’即将到来”,似乎女性是性别比失衡的受益者。

 

       但需要首先指出的是,出生性别比失调作为一种社会现象,更本质的是反映了女性在家庭和社会中的地位和权利的不平等状况,只因为她的性别而遭受虐待、遗弃、夭折或溺杀。

 

       出生性别比偏高的首当其冲的也是直接的受害者应该是女性,因为不仅无辜的女性胎儿尚未出世就被剥夺了出生的权利,她们的生命权受到严重侵犯;同时,那些被中止妊娠的女性,也承受了身体和精神的双重痛苦,有的甚至要付出终身不孕甚至死亡的代价。由于生存权是最基本的人权,因此,保障女性的生命权和身心健康是治理出生性别比偏高的首要宗旨。

 

       另外,这种忧虑的出发点是,来自于对男性在将来可能会难以找到配偶的担心,而不是首先关注从出生性别比失调中反映出来的社会所存在的对妇女的歧视。不能不说,这里仍透露出一种以男性利益为中心的思想倾向。出生性别比失调的出现,来自于重男轻女的生育文化;我们不能再以重男轻女的眼光来寻找对它的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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