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到妇女权利和性别平等,许多人会说:“中国男女已经平等了!”、“妇女权利过头了!”但真实的情况是怎样的呢?
以下综合来自国家统计局、全国妇联、联合国人口基金会、世界卫生组织等多方的调查报告,通过数据说明,在广泛的社会生活领域,中国仍存在严重的性别不平等,这些现象可能就发生在你身上或你身边。
女性消失| 自然情况下,女性人口应多于男性且维持一较稳定比例。然而由于性别歧视,女性可能面临超过自然数量的未出生或死亡。“消失的女性”即用于测算因性别歧视死亡或未能出生的女性的数量。
据《2012年世界银行发展报告:性别平等对发展非常重要》,2008年,中国“消失的女性”的数量达到125.4万,占世界当年“消失的女性”总数量388.2万的超过30%。也就是说,在中国,每一分钟就有2.4名女性因性别歧视而“消失”。
性别选择| 致命的性别歧视在女性还未出生时就开始了。“出生性别比”是指同一时期每出生100个女孩所出生的男孩数。国际上认为的正常的出生性别比在102至107之间,而在中国,2011年的出生性别比达到117.8。
计划生育政策与重男轻女观念的交叉作用下,悬殊的出生性别比很可能来自堕女胎的性别选择。2008年,中国消失的未出生女胎达到109.2万,这意味着,每一分钟就有2.1个女胎不能来到世界。
此外,中国女性消失的集中时期为婴幼儿时期(0-5岁)和中青年时期(15-49岁),这或来自于针对女婴的虐杀,以及女性较高的自杀率。
虐杀女婴| 近年来,“针扎女婴”的案件在黑龙江、江苏、辽宁、山东、四川、云南等地接连曝光。除了这种极端方式,疏于照顾、任由女婴饥饿和疾病恶化等,也可以造成女婴非正常死亡,而且更隐蔽。
女性自杀| 世界卫生组织的报告指出,中国曾经是惟一女性自杀率高于男性的国家,虽然近年女性自杀率有所下降,但是世界上女性自杀率最高的国家,农村妇女自杀问题尤其严重。心理健康方面的统计也显示,中国女性的生活压力巨大,40%的女性认为自己存在心理健康问题。
“合法”强奸| 联合国人口基金与中国学者合作的《中国性别暴力和男性气质研究》显示,在调查地每5名女性就有1名曾遭受过强奸。86%曾施暴的男性承认,施暴的动机是认为男性对女性拥有性特权。75%施暴的男性没有承担任何法律后果。
伴侣暴力| 以上研究还显示,超过50%曾有伴侣的男性报告自己曾对女性伴侣施加过肢体暴力或性暴力,43.2%曾施加精神暴力,22.7%曾施加经济暴力。
教育程度| 2010年,全国平均受教育年限男性为9.2年,女性为8.4年。6岁以上人口中,初中或以上的受教育程度的女性均少于男性。
文盲比率| 2010年,15岁以上人口文盲率女性为7.3%,男性为2.5%,即女性文盲率是男性的将近三倍;15-50岁青壮年文盲中,女性占近7成。
高校招生| 据妇女传媒监测网络发布的《2013年“211工程”学校招生性别歧视报告》,2013年,全国112所“211”工程学校中有81所高校存在公开的招生性别歧视,比例接近7成。
就业比率| 中国女性的就业率低于男性近15%。16岁以上人口中,女性就业率为61.7%,男性就业率为76.1%。不在业的女性有40.5%在家中料理家务,而相应的男性比例仅为7.1%。
就业歧视| 女性就业率低的原因之一或是性别歧视。据2010年第三期中国妇女地位调查,每10名女性就有1名在就业过程中曾遭遇性别歧视,而男性中这一比例仅为4.5%;在有求职经历的女大学生中,24.7%报告曾经遭遇过不平等对待。
职业发展| 女性高层人才中,每5人就有1人认为性别阻碍自己的职业发展。高层人才所在单位有20.6%存在“只招男性或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男性”的情况;有30.8%存在“同等条件下男性晋升比女性快”的情况;有47.0%存在“在技术要求高、有发展前途的岗位上男性比女性多”的情况。
管理岗位| 仅2.2%的在业女性为国家机关、党群组织、企业、事业单位负责人,这只有男性相应比例的一半。单位负责人中女性仅占1/4。在女性高层人才所在单位,一把手是男性的占80.5%,单位领导层中没有女性的占20.4%。
对于领导岗位上女性数量相对较少的主要原因,67.5%的被访者认为是女性家务负担重,其次是培养选拔不力60.5%和社会对女性有偏见57.6%。
无酬劳动| 家务劳动的责任仍主要由女性承担。2010年城乡在业女性工作日用于家务劳动的时间分别为102和143分钟,为男性的2-3倍。
双重负担| 在当前的家务责任观念下,许多女性都面临着职业和家务的双重负担。在工作日,女性的总劳动时间为574分钟,男性为537分钟;在休息日,女性的休闲时间为240分钟,男性为297分钟。
经济收入| 女性的收入普遍低于男性。在18-64岁的在业者中,收入越高的群体中女性所占的比例越少。
过去20年,在业者的收入随着经济发展而增长,然而,男女在业者的收入差距却在不断扩大。据第一、第二和第三期中国妇女地位调查,1990年,城镇在业女性的收入为男性的77.5%,1999年,这个数字下降到70.1%,到2010年,城镇女性的收入仅为男性的67.3%;而在农村,这三个比例分别是79.0%,59.6%和56.0%。这显示,在经济增长的过程中,不同性别分享的红利并不平等,女性被经济增长的浪潮甩在了身后。
财产所有| 家庭中女性拥有房产、存款和机动车(含夫妻联名)的比例均低于男性。
房产权益| 已婚女性中,自己名下有房产的占13.2%,仅为已婚男性的1/4;15名单身女性中只有1名拥有房产,而5名单身男性中就有1名拥有房产。零点研究咨询集团2012年调查北上广等一线城市时发现,70%的女性为购买婚房做出了贡献,但只有30%的婚房登记了女性的名字。有人说,中国女性已在很大程度上错过了“人类历史上最大规模的房地产财富积累”。
土地权益| 对于农村妇女,失地和土地收益不平等问题突出。2010年,每5个农村妇女就有1个没有土地,高于男性中比例近1倍。失地原因中,因婚姻变动而失去土地的妇女占27.7%,是男性的约8倍。
老年贫困| 就业、收入和财产的性别差异,导致老年女性面对比男性更严重的贫困问题。56.3%的60岁以上女性的生活来源为家庭成员供养或领取低保,比男性比例高1倍。以劳动收入或离退休金、养老金为生活来源的男性占65.5%,比女性高出24.0%。
决策权力| 除了在现有的经济结构中的弱势,女性在参与社会治理中的声音也亟待提高。无论在国家级决策层、基层自治组织还是企业决策层中,女性的比例都低于1/3。然而按照性别“关键少数”标准,如果决策层中的女性代表人数少于1/3,则女性群体的利益很难得到有效维护。
以上的70余组数据显示,性别不平等的现象仍存在于女性生活的方方面面。在这些现象的背后,是制度、政策、观念中的性别盲视和性别歧视。发现和认识性别不平等,把事实说出来、传播出去,就是促成改变的第一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