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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风劳动争议服务部:开创“混合模式”克服生存瓶颈

     

 

       春风经常举办各种培训和宣传,培养打工者的维权意识。

 

       春风劳动争议服务部(下简称“春风”)成立于2005年,是一家致力于提高外来务工人员生存能力的NGO。发起人张治儒原本只是一名珠三角普通务工人员,因在工厂受伤,开始艰难诉讼。在当时的深圳,持证律师收费很高,而且劳务纠纷案件很难在一年内得到解决,漫长的诉讼历程把一名工伤工人磨炼成出色的劳工法律专家。他接触并认识了大量工友,他们都不懂法,难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而自身案件的胜诉则增长了张治儒代理劳务诉讼的经验和信心。为此,他创办了春风,专门代理珠三角地区打工工友的劳动维权案件。

 

       为打工者争取权益

 

       春风成立之初,遵循传统的NGO模式,免费为外来务工人员提供法律代理服务,但举步维艰,资金链极为紧张。最困难的时候,张治儒不得不从银行贷款甚至拿出妻子的工资来填补漏洞。为改善财务状况,春风改变了起初单纯的免费服务模式,发展出免费服务与有偿服务相结合的业务模式。直到今天,有偿代理依然是春风最重要的业务,占到春风法律服务中的30%。

 

       后来,春风逐渐获得一些社会资助,于是从2006年开始进入法律培训领域。张治儒从自身经验开始,通过与工友深入沟通,编写了一本劳工维权的小册子。每个工友只要参与四次培训,即可掌握自我维权的基本能力。这一业务发展起来后,春风于2007年10月拿到了美国基金会的资助,于是该培训业务成为春风最稳定的一项业务。

 

       春风将自身业务概括为四个方向,分别是法律代理、法律培训、工伤探访和文化活动。工伤探访,是前往社保定点工伤医院探访工伤病人,宣传法律知识;文化活动,即针对外来务工人员组织各种文化娱乐活动,比如看电影、外出游玩、演讲比赛等。这两方面的业务可视为春风为发展、巩固工友关系而进行的公关工作。

 

       除此之外,春风还积极参与立法游说,曾成功组织、倡导废除劳动仲裁收费,现在正积极倡导废除劳务派遣。自成立至今,春风服务了1200多名外来务工人员,每年运营成本在30万人民币左右。业务繁忙的时候,登记服务的志愿者有90多名,但机构的常务工作人员依然只有3名,其中包括发起人兼职财务的妻子。

 

       春风成长的环境

 

       作为一家维护劳务工权益的NGO,春风必然离不开与政府的互动、联系乃至博弈。春风的前身名为“打工者联合会”,但被当时的民政部门称之为“第二工会”,既包含了对他们工作的肯定,也暗指他们不正规,有仿冒之嫌。为此张治儒曾给时任深圳市市长写信反映情况,春风最后还是以工商企业的身份注册,在社会上开展活动。但春风和政府之间的关系,却一波三折,随着中国经济社会形势的变化而变化。

 

       第一阶段正当珠三角经济起飞之时。1996年周立太在珠三角地区发起第一例工伤诉讼,标志着以公民身份为打工者提供法律代理服务的NGO模式的诞生。但这种模式一直不为政府部门接受,周立太也在2001年被法院认定为长期非法执业,责令立即停止。春风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艰难成立,面临着无法取得民非资格又在经济上无法维系的困难处境,艰难地维持着。

 

       第二阶段是随着中国经济切入全球生产链条中,劳动纠纷日增,类似春风的劳工机构如雨后春笋涌现出来。政府确实感受到,春风这样的劳工机构实际上承担了大部分政府和工会应该承担的角色和工作,在对社会矛盾的梳理方面做出了它们独特的贡献。

 

       第三阶段发端于2008年开始的次贷危机,当时中国出口疲软,直接危及以出口为导向的珠三角地区。2009年春风和税务局发生税务纠纷,2010年未获工商年检通过,春风试图扩张到珠三角其他地区的尝试屡屡被打断。

 

       春风2009年、2010年、2011年三次尝试将业务扩展到东莞,但都在两三个月后铩羽而归,每次房东都宁愿赔付定金也要收回办公场地。因为整个大环境的恶化,外来务工人员在深圳的生活状况也出现了恶化的趋势。张治儒感到以往在诉讼体系里可以利用的资源和空间正迅速萎缩。

 

       在起伏未定的大环境下,筚路蓝缕的NGO更难彼此呼应发展出紧密的伙伴关系。直至现在,春风与其他劳工组织间仍未发展出密切的合作关系或项目,彼此仍以原子化的形态在各自领域内默默耕耘。春风也只能竭尽全力发掘自身资源,在夹缝里求生存。细究春风在发展中的策略,有一点最为醒目——它发展出的混合模式,也让它在NGO业界备受争议。

 

       混合模式

 

       在春风业务模式中,春风将有代理服务需求的来访者分为两类。对有严重工伤的、月收入在最低工资以下的、未成年的三类工友,春风提供免费的法律代理服务。对有正常工资收入且有一定付款能力的工友,春风则为其聘请律师,并从案件代理费用中抽取一定份额(5%~30%)的提成。

 

       为降低工友的支付压力,春风限定代理费用不能高于2个月的深圳市最低工资,也就是3000元,远远低于深圳市律师行业平均收费5000元的行价。作为对承办律师低收费的补偿,春风承担了案件的文书写作和大部分行政事务,律师只需出庭三次。

 

       然而,即使加上收费代理服务的营收,春风仍有资金缺口,于是春风将办公地辟出一角,为小区居民提供复印和电话业务。从这些微薄的收费服务中,可以看到一草根机构为求生存而做出的努力。

 

       在西方学界,混合模式是指将非营利模式和营利模式结合到一个社会企业或NGO里的模式。细究起来,混合模式中又可以划分为几种,有进行商业活动的NGO,还有虽致力社会公益却依然赢利分红的商业机构,以及种种处于两者之间的变种等等。

 

       近年来,混合模式已成为美国NGO发展相当重要的一个方向。春风所呈现出来的混合模式,主要是在同一个业务平台上,整合公益业务和收费业务等不同性质的服务,以源自付费客户的收入来补贴那些“免费”的客户。虽然对不同的客户群提供不同的服务模式,但整个机构仅仅从事一项核心的业务,对春风而言,其核心服务就是法律咨询。

 

       国内业界对春风发展出的模式颇有争议,认为收费服务偏离了NGO服务的初衷,为弱势群体提供服务的NGO不应该收费,起码不应该收取中间提成费。春风的收费模式挑战了人们“公益不应收费,收费即不公益”的传统思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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