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留英学子刘某撰文称“要警惕‘公益市场化’”。在文中,作者一再批驳徐永光老师的“公益市场化”的观点,将之斥为“假定了一个错误的前提和框架,并在此框架下一路狂奔无法遏制”。读完此文,笔者不禁哑然失笑。
笔者以为,该文之作者显然对我国的实际情况缺乏了解,更不用说深入的体味和感悟了。很显然,我国的实际情况与笔者在西方国家所见之情况正好相反。如今,我国的公益领域是政治性太强,市场性太弱了。
我国现有的公益组织,特别是处于强势地位的公益组织,大都是官办机构或准官办机构。其负责人多拥有体制内身份。在这种情况下,公益机构的政治性已经强到了极致,而不是存在明显不足。
现在,公益界同侪的努力方向是要行政力量从公益领域中逐步“退出”,即减少公益领域的政治性,让其显得更加平民化。只有实现了平民化,才有可能实现刘同学所谓的“公众参与”。这个道理很简单,如果公益组织是官家的,那么公众又如何有资格参与呢?只有公益组织是民间的,公众才有机会参与。“跟着别人玩”和“自己”玩,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概念。
那么,要如何实现平民化呢?市场化是最佳的路径。“市场化”标志着行政力量的退出,意味着要按照市场规则对公益组织进行遴选,淘汰不符合“民意”的公益组织,留下符合“民意”的公益组织。这样一来,那些满身“衙门味”的组织才会被逐步请出公益圈,留下真正亲民的机构。而且,市场化能够盘活整个大行业,祛除既有的“垄断”和“政策障碍”,并为整个行业带来更多的资源。这是公益行业真正活跃起来的唯一希望,也是公益行业的“春天”。
此外,与刘同学的说法矛盾是,据笔者所知,“市场化”这条路径是已经被诸多西方国家所证明了的。自镀金时代以来,新兴的私有基金会裹挟市场机制强势崛起。在美国,基金会一直扮演者买方的角色,其通过“购买”NGO(public charity)的服务,解决其所希望解决的社会问题。如果这不是市场机制,那什么又是市场机制呢?
上个世纪90年代以来,市场的力量更是被提到了一个新的高度。“慈善资本主义”的兴起,代表着市场机制自“罗斯福新政”以来全面复兴,重新登顶公益领域的至高宝座。笔者常年研究西方国家的募捐方式,其之活跃正是因为市场机制作用所致。反观我国,由于市场的力量太弱,募捐方式极度陈旧落后,比外国落后不是一个层级。所以,现在,环视世界各国,哪里还有发达国家的公益领域否定“市场化”的?如果真有人这么讲的话,那简直就是滑天下之大稽!
如此看来,“市场化”真心是中国公益领域的唯一出路,也是公益领域不可推到的一面大旗。中国公益领域只有高举“市场化”这面大旗,才能走得更好,最终走向世界前列。若非如此,结果堪忧!
本文转自公益慈善论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