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中国听证会中公民参与的有效性分析”为《中国第三部门观察报告(2016)》的分报告
《中国第三部门观察报告(2016)》得到中国扶贫基金会持续资助,由中国人民大学非营利组织研究所、公域合力管理咨询共同编撰,继2011年后第6年推出,由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出版。
《报告》通过系统观察、分析和研究,见证第三部门发展脉络,致力于成为第三部门的风向标,引导和推动第三部门的健康进程。
《报告》包括主报告、分报告、典型案例和大事记四部分。“中国听证会中公民参与的有效性分析”为该书的分报告。
自1996年至今,听证会制度引入中国已整整20年。这一在西方运行相对良好的制度设计,在中国却表现出了严重的“水土不服”。期间,国人对其爱恨交加,既有各种虚假参与广受诟病,又有些许进步值得关注。
作为代议制民主制度的补充和救济,听证会制度在实现公民参与政治生活和行政决策方面具有重要意义:不仅能够在一定程度上弥补“直接民主”形式的缺失,而且为公众利益诉求的表达提供合法渠道、保障公民在不平等多元利益主体间的平等对话与协商。
报告对2014年度全国省会城市、直辖市召开价格听证会的情况进行了总结和剖析。报告指出:一方面,听证会代表的范围有所扩大,听证的途径有所拓展,公众的声音有所回应;但另一方面,听证代表的代表性广受质疑、意见表达和沟通不畅、对公众意见只听不证、听证程序的公正性无法保障等问题依旧严重。
影响中国听证会中公民有效参与的因素是多元的。就其表面原因来看,既有政府的重视程度、公民的权利意识、相关制度规范缺位或模糊以及关键性的程序保障机制缺失等表面因素,又有强势政府所构成的根本原因。
但无论如何,听证会在中国从无到有,公民参与从完全形式化到偶有成效,这一细微的变化背后,是当前中国社会正在发生的更加深刻变化的缩影——“平等”“民主宪政”等理念开始渐渐浸透到社会各个阶层,公共事务的决策不再理所当然地是政府的一言堂。从这个角度来说,目前中国听证会虽然没有实现其本应有的价值,虽然存在着虚假参与、表演性参与,但却蕴含着深远的意义。
来源:公域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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