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从参与了社会企业的工作后,常常有朋友问我关于某某组织是否是社会企业。
虽然现阶段社会对社会企业并没有一致性的见解,不过仍有一些基本的标准可以做为评估的考量。以下简单分享我个人对「社会企业」的理解与想象,提供大家在辨别时做为参考。
对我来说,社会企业是「为了社会目的而做的事业(或生意)」(A Business FOR Social Purpose),而不是运用社会目的来做生意(A Business BY/OF Social Purpose),或是同时赚钱和解决社会问题的事业,更不是不营利的企业(A Enterprise not for profit)。
从这个观点出发,一个符合我期待的社会企业,至少具备以下三个要素:
社会企业的使命经常是解决社会问题或是创造社会价值。有些人专注在解决某些急迫的社会问题,或是小区域的社会困境,也有人投入更底层的结构性问题,或是协助更广泛的区域发展。无论何者,社会企业必然具有一个足以说服自己与社会的社会目的或使命。
社会企业透过生意来维持生存乃至实践使命。所谓的生意,从资金和资源的取得,到生产销售的过程,乃至利润的分配,都是生意的一部分。另一方面,社会企业是否必须是「一家组织」也很值得商榷。因为生意并不一定发生在组织之内,也可能发生在组织之间。
以彭婉如基金会的家事服务员为例,透过基金会、协会和公会共同参与,协助超过四千位妇女取得工作,并满足妇女家事服务的需求,也是一种生意。
一旦社会目的消失,社会企业就可以退场成为一般企业,或是另寻新的社会目的,或是解散。
当社会使命和经济价值彼此出现冲突时,社会企业优先顾及社会使命,因为这是社会企业之所以是社会企业而不是单纯的企业的原因。
有时人们只强调社会企业利润分配的比例(很典型的赚了钱之后再做公益的思维),反而忽略了从资源取得到研发、生产、销售甚至组织治理中的诸多环节,都可以解决社会问题或是增进社会价值──或者至少不减损社会价值。成熟的社会企业会期许在各个方方面面都能努力精进,以促进自我社会使命的达成。
也许有人认为所有的企业存在多多少少都在解决社会问题,然而事实上经济和供需的问题本身不一定是社会问题,反而解决这些问题的办法却可能造成某些社会问题。
透过上述三个要素的观察,也可以帮助我们辨别某些议题。曾经在一场由政府部门委托研究机构主办,关于私立大专院校如何转型成为社会企业的封闭式座谈会中,我请求大家不要因为单方面的幻想就误以为转型成为社会企业能够顺利解决大学现有的困境。
一旦大学转型成为社会企业,那么社会就可能要求大学解决自己所造成的社会问题,诸如入学的阶级门槛、学生兼任助理的各项保障,助理教授的工作权,宿舍问题等等。同时也会要求大学日常营运的所有过程满足更高的社会期待,例如审议式民主的治理机制,公平与绿色采购,开放更多公民运用大学所拥有取之于社会的资源等等。
这些并不见得会让大学变得更容易经营。更遑论届时得重新定位学生与学校的关系,因为学校的主要收入来源可能一部分是学生缴交的学费,而学生将被重新定位成为教育服务的购买者、消费者与服务使用者。
在少子化的同时,我们也将严格地看待大学的存在究竟解决了什么社会问题,抑或其本身已成为社会问题。当然,这么说并不表示大学不能够转型成为社会企业,我所关心的重点是大学将如何面对这样的转型,并且成为「为了社会目的而做的事业」。
社会企业某个概念上是回应现实社会在政府部门,企业部门和第三部门共同努力下仍有所不足而采取的创新行动。
因为是创新,所以不见得能够用既有的标准来描述,也因此我常常愿意保留对社会企业更宽广的想象。我并不认为社会企业必然落在企业和非营利组织之间的光谱上,而更可能是一种「不同」或是崭新的组合。同时,我也并不认为社会企业能够或是必须取代现有的公部门、私部门或是第三部门,而是共同促进社会永续发展的一种选择。
在我学习非营利组织时,曾有一位老师曾用一个简单的方式比较企业和非营利组织。我截取其中几栏,表列如下:
在这个表单中,我们可以发现,从左下到右上的对角线,亦即透过市场交易或是僱用来实践社会使命,符合我对社会企业的想象。
然而从右下到左上的对角线,也就是透过募捐、志愿服务等方式来达到赚钱的目的,却绝非社会企业。如果企业透过市场交易赚钱之后,再透过与第三部门合作,运用捐赠、志愿服务或是第三者付费的方式,来协助第三部门实践社会使命(表中左下-左上-右下-右上),我认为是善尽企业社会责任(CSR)的一种方式。
近来有媒体报导一家招募志工、不以营利为目的的饮料喝到饱看书屋,自称是社会企业,引起社会企业界的朋友们一阵惊讶,也引发了许多讨论。
我个人认为这家企业的描述尚不足以满足我个人对社会企业的期待。
如果这家企业能够明确地指出其社会使命,并且证明经营的过程中能够促进社会使命的实现,那就符合我对社会企业的定义。至于运用志工是否涉及对劳工权益的侵害,或是形成对其他店家的不公平竞争,则值得社会大众进一步检视。
在社会上有许多好的企业带来了正向价值,并不一定非得成为社会企业不可。一旦企业自称为社会企业,有时反而会为自己招来更大的经营压力和挑战,同时也可能因此混淆了社会视听,不利于社会企业的长期发展。
小结
一项新的概念在发展的初期,常常会产生混淆和误解。随着一步一步的实践与探索,会渐渐厘清其边界与面貌。
我曾听过一个故事。相传唐朝时的钦天监李淳风做了一本《推背图》,预言后世朝代更迭,十分精准。然而这却成为统治者的心腹大患。
宋太祖即位后即下诏禁谶书。而《推背图》当时流传甚广,据南宋岳珂《桯史》中的《艺祖禁谶书》中描述:「犯者至众,不可胜诛。」于是宋太祖说:「不必多禁,正当混之耳。」于是下令把旧本的《推背图》拿来,把过去已经发生的事情保持不变,但是接下来的部分弄乱,做了一百本流通到市面上。结果渐渐地人们愈来愈不相信《推背图》,于是就自动地不收藏《推背图》了。
这段小小的历史典故让我学习到一个宝贵的经验,如果想要破坏一件事情,至少有两种不同的办法:其一是打压与禁止;其二是运用鱼目混珠的方式来减少它的价值与吸引力,引导它朝不同方式发展。第二种办法的手段多元,在现在社会也屡见不鲜。
身为社会企业的从业人员,体会到社会企业经营的不易,同时感受到社会对社会企业的期待与支持,因此常常戒慎恐惧,深怕人们因担心而限制了社会企业的可能性与创造力,同时也对有可能造成混淆的讯息感到忧心。因此特别写下这篇文章,盼望有助于促进大家对社会企业的理解。
文章转载自社企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