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载自微信公众号“公益慈善学园”
社会工作是一项帮助人们通向幸福的事业。随着它在民生建设、福利服务和社会治理等领域的作用和优势的不断凸显,我们的社会越来越熟悉它,需要它,离不开它。然而,在它越来越走近人们的生活,越来越走进政府的政策的前进路上,实际上是无数社工共同努力推动的结果。当前,我们拥有专业社会工作人才总量已超过40万,根据《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中长期规划(2011-2020年)》,到2020年总量将进一步增至145万。这意味着什么呢?这意味着大批70后、80后、90后青年将加入专业社会工作人才阵营,并将迅速成为中坚和新生专业力量。在这种新形势下,一方面,我们应自信地看到我国社会工作专业教育系统自己培养的专业人才队伍长成;另一方面,我们也应理性地思考这支青年力量应该持有什么样的专业信念,情怀和使命?凝聚才有力量,共享才有智慧!因此,本专题邀请了一批青年学者、社工学人与实务社工在内的青年社工人分享他们的经验、声音、思想与观点,以期引领青年社工朋友们共同构建青年学术与实务共同体,以期更好地肩负使命,扎根事业,拥抱情怀,共同参与倡导和推动社会工作发展。在此,热忱欢迎更多的青年社工朋友来分享与讨论。
——本期主持人 冯元 台湾东海大学社会工作博士生
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院讲师
作 者:王杨,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NGO研究所博士后
正文
曾经和基金会的项目官员聊起对社工机构的看法,他们听到社工机构就摇头,问及原因,回答主要包括两方面。一方面,不知道社工机构到底是解决什么社会问题的,因为发现社工机构通常什么服务都做;另一方面,认为社工机构和政府关系密切,有政府支持,不需要基金会再支持。
与此同时,公益领域的部分实务工作者谈起社工机构则常认为社工机构“不专业”,并不以解决社会问题为目标,而只是政府的附庸。而社工机构对这种指责不以为然,认为社会工作本身就是用专业的方法去解决社会问题,落实社会福利制度的。
那么为何以专业为名的社工机构却被指责“不专业”呢?其中的原因何在?笔者在此提出个人的几点粗浅看法。
一、制度安排与两个“专业性”
在很多国家和地区,社工是一个专业和职业,社会工作者既可受雇于政府福利部门,也可受雇于各个非营利组织。在我国,在行政改革和治理现代化的过程中,政府引入社会工作制度作为社会建设与改革的探索。以中央建设宏大的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和民政部及各地促进民办社会工作机构发展为政策支持,民办社会工作机构在国内大中城市发展起来。
在我国,民办社工机构是社会组织中重要又特殊的组成部分,具有双重特征。一方面,民办社工机构一般注册为民办非企业单位,具有一般非营利组织的非政府、非营利、公益性等特征。而另一方面,民办社工机构又有着社工专业性、服务性、社工主体性等特殊特征。因此社工专业的“专业性”和非营利组织管理的“专业性”成为对社工机构的双重要求。
与非营利组织相比,政府更早并更大力度扶持社会工作。有的地方草根组织想注册成民办非企业单位必须将自己转型为社工机构并以社工机构为名,否则难以获得注册。于是民办社工机构的社工主体性特征常常被强化,而作为一般非营利组织的特征则常常被弱化。部分社工机构忽视作为一个非营利组织需要遵循的组织治理规则,认为自己有社会工作的专业力量和能力即可,无需像一般非营利组织一样,需要有较强的独立性、明确的服务定位、具体的愿景与使命和完善的内部治理与自律。所以才有了公益领域看不懂、看不上、不认同社工机构的“专业性”的现状,社工机构有此“专业性”而失彼“专业性”。
二、资源依赖与如何不再做“伙计”
随着政府购买服务力度的加大,社工机构成为政府购买服务中一个非常重要的服务提供商,以致有评论提出“公益创投为何只见社工机构”的疑问。这一问题并不难理解,政府的扶持使社工机构比一般的非营利组织易于获得注册,社工机构以提供社会服务为专长,在招投标中成功机率大是显而易见的。
然而,与此同时带来的问题便是社工机构的依附性、建制化,这也是社工机构“专业性”受到挑战的关键所在。资源依赖理论是讨论组织与环境关系中非常常用的组织理论流派,组织需要从环境中获取资源以获得生存,组织对资源的需求形成了组织对外部的依赖。有很多学者从资源依赖的角度对社工机构、非营利组织与政府的关系进行剖析。但是问题在于,一直依靠政府购买服务的社工机构如何摆脱依赖性,不再做“伙计”。
一些有较强专业自觉和治理能力的社工机构也在不断寻求扩展资源来源,自我造血和转型。然而,这一过程对社工机构而言也十分艰难。一方面,社工机构在治理结构、人才队伍、专业能力等方面存在诸多制约,公益行业对社工机构的认可度不强,社工机构寻求更广泛的资源支持存在一定难度。另一方面,由于长期接受政府资金支持,部分社工机构膨胀迅速,只要有钱,什么服务都做,有的机构社工人数达到上百甚至几百人,砍掉部分非核心业务或停止接受部分政府购买资金,会使社工机构的内部治理面临巨大挑战。因此,社工机构的再“专业化”是一个任重而道远的过程。
三、公益市场规范及行业标准和监督体系有待完善
目前,社工机构被指责“不专业”,还有一部分原因是整个行业乱象的一种替罪羊。社工机构或其他非营利组织中也存在少量假借公益目的谋私利,不按照公益规律运作的现象。以社工机构为例,举办者通常包括社会工作专业人士或高校师生,有经验的相关工作者,其他各行业人员等。其中也存在个别举办者并非出于公益目的,仅盯准了政府购买服务的资金,不遵循公益原则和规范运作的情况。
社会工作标准体系正在逐步建设之中,社工机构的标准化建设也应逐步加强。公益领域和外界对社工机构服务的一些直接的批评主要包括:服务流于表面,服务不解决实际问题,只会写不会做,服务人员能力素质参差不齐等等。随着社会工作标准的逐步出台与行业监督体系的进一步完善,相信社工机构的社会认可度可以通过行业自律和社工机构的内部建设与发展逐渐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