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要
11月24日,江苏省首个落地的慈善信托计划“紫金·厚德6号”在南京启动,该计划获益人是困难家庭大病儿童和残障儿童。这支慈善信托采用“信托公司+慈善组织”的运作模式,与南京市慈善总会、南京儿童医院医学发展医疗救助基金会等慈善机构合作,设立开放式信托。
11月24日,“紫金·厚德6号”慈善信托计划在南京启动,这是《慈善法》今年9月1日正式实施后江苏省首个落地的慈善信托计划。该计划获益人是困难家庭大病儿童和残障儿童。
贫病残障儿童获益
紫金信托公司日前向南京市民政局递交了“紫金·厚德6号”慈善信托计划的备案材料,并获通过。
所谓慈善信托,是指委托人基于慈善目的依法将其财产委托给受托人,由受托人按照委托人意愿以受托人名义进行管理和处分、开展慈善活动。今年“双11”期间,紫金信托尝试在“唱吧”平台上发起号召,让爱心人士通过歌唱的形式,救助困难家庭大病儿童和残障儿童,选手每获得1支玫瑰花的点赞,紫金信托就相应捐出10元善款。最终,紫金信托从公司自有资金中捐赠100万元,“紫金·厚德6号”慈善信托计划由此起航。
“希望这100万元的慈善信托基金能撬动更多社会财富加入进来。”紫金信托公司董事长陈峥介绍,首支慈善信托采用“信托公司+慈善组织”的运作模式,与南京市慈善总会、南京儿童医院医学发展医疗救助基金会等慈善机构合作,设立开放式信托。南京本土慈善组织运用专业能力,选取符合救助条件的大病儿童,信托公司负责信托财产的投资管理,慈善组织与信托公司实现优势互补。
为了让资金使用更透明、更高效,“紫金·厚德”慈善信托设有专门的信托管理委员会,审议批准信托财产的年度使用计划,保障慈善信托的科学决策。同时聘请专业会计师事务所为监察人,形成对受托人的监督和制衡,防范道德风险和管理风险,交通银行江苏省分行则作为资金保管人。
“慈善+金融”
开启公益新时代
“在做公益的同时,资产如何保值增值?公益新时代亟待引入慈善信托理念,这是慈善事业真正从靠政府靠行政命令,转变为向市场要资源的关键。”南京大学社工系主任、河仁慈善学院副院长陈友华认为,慈善信托是一直被忽视的慈善资源,慈善资产的保值增值在国内做得还很不够。这部分存量资产若被盘活,慈善资金将增添又一个相对稳定的来源。
公开数据显示,截至2015年底,我国开展公益慈善事业的各类社会组织数量达66.2万个,年度慈善捐赠额已达千亿规模,而江苏境内的基金会总数占全国的11%。面对这一体量巨大的市场,不少“嗅觉”敏锐的信托公司找到了商机。而慈善机构长期以来被质疑的运行不透明、公信力不足、慈善资金管理效率低下等问题也亟待改进。业界期待,“慈善+金融”跨界合作能激活大量社会财富投身慈善,并让慈善资产“自我造血”。
事实上,设立慈善信托已是发达国家慈善方式的成熟做法。2001年我国公布的《信托法》对公益信托做了规定,但未明确管理机构和具体操作方式,公益信托并未真正开展起来。新出台的《慈善法》则大力引入市场手段,将“慈善信托”作为重点专章列入,明确规定慈善信托由民政部门进行备案。这一改革填补了以往立法空白,激发一大批信托机构的热情,截至10月底全国已有7个省份14个慈善信托完成备案。
“摸着石头过河”
由试点走向推广
除了慈善和金融界,一些特殊困难群体更渴盼新模式落地。近几年,很多孤独症家庭和援助组织都在奔走呼吁,希望设立孤独症家庭财产信托基金。因为孤独症孩子即便成年也不能自理、不会花钱,广州部分患者家庭早在几年前就尝试建立“家庭财产信托基金”,希望替孩子的将来找一个可靠的管理资产、终身提供服务的方式,但因缺乏政策支撑最终“流产”。“慈善信托的破冰让我们看到了希望。”省精神残疾人及亲友协会主席杜宇建议,慈善信托尽快探索家庭财产转化为长期康复教育、生活养护以及养老服务的新路径。
眼下,《慈善法》虽然为慈善信托打开一扇大门,但实际推行中还存在很多税收方面的障碍,法律细则的缺失也有待补齐。南京市民政局福利事务处处长周新华坦言,此次接受紫金信托的备案申请也是“摸着石头过河”。目前,关于慈善信托的法律条文还相对简单,配套制度相对滞后,社会大众认知较少,需要搭建平台、建立智库、加强行业规范,促进慈善信托的应用和普及。首个慈善信托计划的落地,这一探索为日后发展积累了经验。
不久前,中国慈善联合会联合国内知名慈善组织、大型信托公司和专家学者,共同发起成立了慈善信托委员会,这是我国首个慈善信托的行业联合体。专家建言,慈善信托不能简单理解为让信托企业做慈善,当下迫切需要加强政府、捐赠人、慈善组织、信托机构之间的交流互动,建设既懂信托又懂慈善的跨界专业人才队伍,加速推进相关实践。
记者从省民政厅了解到,我省将以紫金慈善信托为样板,积极开展试点,使这一慈善形式活跃起来、普及开来。事实上,我省出台的《关于促进慈善事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已经提出,探索新的捐赠方式,除慈善信托外,还将探索知识产权收益、技术、股权、有价证券等捐赠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