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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起劝女性要保护自己,还有更多有用的事值得做 ||观点

    最近,21岁的空姐在乘坐滴滴出租车的时候,为滴滴司机所杀害,这件事引起了大家的关注和愤怒。

    关注是好的,但每一次这种年轻女孩遇害,主流总是出现很奇怪的声音,比如说,女性要好好保护自己;提醒得都馊了。问题是,怎么保护呢?

    目前,一具尸体已经被打捞出来了,DNA鉴定打捞尸体确系嫌犯刘某华。理论上,这个事件似乎告一段落了。但从这个危及到每一个人(有些人还以为只会影响到年轻、好看的女孩)的日常出行安全的事件当中看出来,可以探讨的还太多。

5月11日,打捞人员打捞发现尸体,12日,DNA鉴定其确系嫌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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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们来看看这个案件,实际上,这位空姐是相当有警惕性的。她因为赶次日凌晨回济南老家的火车,深夜搭乘滴滴顺风车去火车站(并不是去玩乐);她也特意坐在后排(而不是更高危的副驾驶位);打的是正规经营的滴滴车,有完整档案可查(而不是黑车);发现司机有所图谋马上告诉好友(有警惕性);叫女友假装老公打电话说在等着她(意在告诉司机她有后援,吓退他)……

    这都是指导女性要“注意安全”指南里常说的要点,她都做到了。她的做法,就像是求生教材那么标准了。然而,她还是遇害了,身中二十多刀。

    要说空姐不该深夜出门,不该去郊区的;请问,空姐的日常工作经常会晚班机深夜下班、机场又在郊区,不是非常正常吗?她为了安全,不省钱而去打正规滴滴车,还能怎么防备?

    日本女记者伊藤诗织出书曝光遭受安倍自传记者山口敬之性侵,反被指责是她太过诱人

    就在昨天,一年前的一件旧事也被翻出来讨论了:山东一位母亲带着4岁小孩搭乘出租车,被出租车司机用石头砸死杀害。当时是下午4点。

    看了这些事例,还能得出“女性要好好保护自己”的结论的,那就很奇怪了。

    而且,在一些提醒“女性要小心”里,还有人着重挑出一条:外貌超群的,要格外小心。这种观念也颇为可怕。且不说不是每个性侵、凶杀的女性受害者都是容貌出众;现在,甚至在一些强奸案或奸杀案当中的女性外貌平平,还会被大家质疑长相。举个例子:上个月,明星高云翔在澳洲涉嫌性侵的受害人,36岁;很多人的反应是,怎么可能?觉得这种“老女人”不配被性侵。可高云翔及妻子董璇都是36岁啊!

    大家一般不会在乎谁犯罪,只说“管不住”;但却很在乎谁是“受害者”,假如可以,他们恨不得能投票选出“完美受害者”,让她来受罪。

    可“完美受害者”是不存在的,因为,只要存在着利于犯罪的良好氛围,只有犯罪者想犯罪,女性无论如何都不可能保护自己。

比利时性侵受害者衣着展览会,与人们所想完全相反,遭受性侵时大多数女性都穿的极为保守,甚至还有六岁女童的童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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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实际上,作为政府管理部门,该做的事情实在太多了;每一条,都比起长篇大论地劝“女生要保护自己”要有用得多。比如说,有没有好好地监管滴滴

    在这件事当中,滴滴公司让一个违规借用他人帐号、曾在滴滴上被投诉性骚扰却没有处理、曾骑摩托把人撞成植物人当上了滴滴司机,就是一个严重纰漏了;而且,没有触发夜间的人脸识别机制,又是一重风险。它终于放任了恶性案件的发生。

    但滴滴的问题又绝不仅在于“把关不严”。流传的“滴滴顺风车”的APP截图,更暴露了它可怕的产品设计逻辑:它是把顺风车APP当作一个社交平台来经营的,但其中一方无知情权、无拒绝权。

    简单地说,就是为乘客颜值打分的信息共享;顺风车司机们在平台上交流对女乘客的容貌点评,知道你爱穿丝袜会走光、裙子够不够短,是不是素颜美女;每单的标签设计,是“猛男”还是“美女”,平台还鼓励司机与乘客聊天、聊得好的可以免单或减单……猛一看,还以为顺风车系统是约炮平台呢。可乘客对此并不知情啊。

网上流传的滴滴司机对乘客评价图

    有网友评论说,坐黑车是危险,但黑车碰不碰得到“美女”,是很偶然的;但滴滴顺风车,则提供了打车的“美女”们的大数据,别有用心的人可以没有门槛地当上司机,专门挑选美女载客、绕路(已有对话截图证明有过这样的事例),与她们在密闭空间里接触,甚至作案。

    正规运营的车反而风险更大?这引起了很多乘客、尤其是女乘客的恐慌。

    从案情通报中可以看到,这个随身带刀的凶手已做好了犯罪准备;不是残害这位空姐,也会残害另一个人;空姐虽然掌握了不少求生小技巧,但不可能打败带着犯罪决心的带刀凶徒。

    如果滴滴还是把自己的打车平台,变成网约司机们对女乘客的品咂和玩味的平台;如果滴滴对司机们的准入和管理,不想去进行足够约束,它是想拒绝全体女性乘客吗?

滴滴事件后,女孩子们纷纷修改个人滴滴资料

    在这个案件以外,女性的安全问题,还有很多很多。每每官方出来,提供各种女性自我保护的方案,无非就是:女性少出门,不要晚上出门。这同样没有一丝一毫的作用。

    为什么?因为太多针对女性的凶杀案,发生在白天。除了前面说的坐出租车的母子之外,前不久那位报警四次,在报警回来路上被有案底的前男友烧死的女性,罪案也是发生在白天。

    还有,总说对陌生人保持警惕,假设这个前提没错;但性侵案件当中,熟人作案的比陌生人作案更高,大量是邻居、老师、甚至家人进行的强奸;如果没有社会对弱者的保护机制,就算不出门,如何对熟人进行防备?弱者就算想防备了、能否反抗得过?

    还有一组数据。在全球,每3名女性中,就有1名经受过身体或性方面的暴力,其中大多数是由亲密伴侣实施的。2012年,全球每2名被他杀的女性中,就有1名是被她们的伴侣或家人所杀害。只有5%的男性是被家人或伴侣所杀。也就是说,一个被他杀的女性死于外人之手的几率是50%,一个被他杀的男性死于外人之手的几率是95%。

数据源:世界卫生组织(WHO,2016)

    在这种情况下,为什么在女生如何保护自己的时候,一直教她们防范陌生人,不教她们防范亲人和熟人?也从来不提醒男性防范陌生人?

    我们知道,印度的强奸案多发,并不是因为当地女性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特别差;北欧等国的女性相对安全,也绝非当地女性晚上不出门、才得到保障的;两者的因果关系不是这样的:

    并非因为女性越自保,强奸案越少;恰恰相反,越是强调女性要靠自我保护的地方,强奸越是天经地义,被合理化。引发轰动的“印度的女儿”乔蒂被轮奸至死一案中,罪犯之一Mukesh Singh说:“一个巴掌拍不响。一个体面的女孩不会晚上9点还在外面闲逛。女孩才应该对强奸负责任。”这个强奸犯的思路,与中国的很多普通人的思路是一致的。

    而在北欧,只要你乐意,穿着比基尼上街,并不会因此而导致被性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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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只有千年做贼的,没有千年防贼的。

    有些打圆场的,认为“严惩犯罪”和“呼吁女性保护自己”这两方面是不矛盾的,可以同时进行;但这个思路是错误的。正确思路是:“严惩犯罪”和“加强社会安全防范措施、升级公共治安”才是不矛盾的。

    一方面,如前所说,女性再有自我保护意识,作用也微乎其微。女性的生存空间越小,犯罪分子的自由空间就越大,犯罪就普遍、越难管控。而且,我从来没有听说过狗咬人了,要把人圈在一个小圈子里,把其他广大的空间都让渡给狗的。

    另一方面,安全问题并非完全无解。每次政府、公安、社会系统的安全防范增加一点点,就能让整个社会安全百倍千倍。

    举个例子。众所皆知的甘肃白银连环杀人案,在14年间,有11名女性惨遭入室杀害,作案手段残忍,令人闻风丧胆,受害人中甚至还包括一名8岁的女孩。值得注意的是,每一位女性,都是在自己的家里,大白天被杀害的。不知道这种时候,女性还能怎么自我保护呢?

    但为什么丧心病狂的凶手在2002年之后不再杀人了?是因为女性变得小心了呢?是从此女性都不再呆在家里了吗?不,是因为城市建设的发展,大规模的推广和应用摄像头的监控技术,让凶手感到作案不便,于是停止作案了。

    还有,凶手能被抓住,也得益于基因技术的发展,通过法医学对精子的一种DNA检测手段“Y-STR方法”,查出了他是凶手。如今海量的DNA数据库的建立,也为更多的尘封多年的悬案打开了突破口。

    还有一个可以参考的例子,美国在上世纪90年代时有多桩儿童失踪案,一度人心惶惶,“不要和陌生人说话”的防卫意识开始深入人心;但仍然无济于事。1990年,美国的失踪儿童中,只有62%能被找回。后来美国痛定思,建立了安珀警戒、亚当警报等机制。这是一个接驳美国紧急警报系统,通过电台、电视台、电子邮件、交通提示、短信等多种渠道,向全国发布失踪儿童信息的庞大系统上线了。一旦有儿童失踪,经过警方认定,就可利用美国“紧急警报统”(EAS),

    通过广播、电视、电子路牌、手机推送、社交网站等途径,发布信息。

    如今,寻回失踪儿童的比例上升到95%以上。

    1996年美国签署的“梅根法案”(Megan‘s Law)规定:将正式建档的性犯罪案件资料放到网上以供读取;且此等罪犯被释放后必给予以备案存档,其所在社区也会在罪犯门口挂牌通知邻居。

    再举一个例子,由于性犯罪很容易重犯,尤其是针对儿童的性犯罪是终身行为,无法改变;加拿大、美国、韩国等多国都对儿童性犯罪者实行电子脚镣、终身跟踪,并进行社区登记、公开警示等。

    在美国、英国、瑞典、荷兰、韩国等国,电子脚镣制度成效明显。2004年至2008年,韩国性暴力犯罪复发率为14.1%,而在该制度正式实施7年后,骤降至1.7%,复发率减少至原来数据的1/8。其法务部表示,自实施佩戴电子脚镣制度后,性犯罪者在出狱后的再犯率只有0.21%,明显低于此前的5.2%。

    韩国有强奸罪前科的人会被强制佩戴“电子镣铐”,警察对其24小时定位追踪

    现在,上海闵行区也率先试点性犯罪者登记、教育等儿童相关行业不准入制了。很好。

    真的,比起那种花费公帑来劝潜在受害者小心、注意安全的废话,还不如多在技术、管理机制上想想办法,效果要好无数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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