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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北京市出台“连锁便利店可按有关标准申请零售经营乙类处方药,申请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的可由企业总部统一配备质量管理人员。”政策近两个月后,北京第一家能售卖处方药和二类医疗器械的便利店出现了。
12月1日,“京客隆”超市旗下一家京捷便利店的货架上,摆上了一些非处方药和医疗器械。目前,上架的有62种非处方药和35种医疗器械,包括四季感冒片、板蓝根颗粒、维生素B1、退烧贴、雾化器、体温计、血压计等。
这家位于北京工体东路的便利店,面积超过200平方米,除了挂在墙上、 证明拥有药品、医疗器械经营资质的一张《药品经营许可证》外,它跟大多数便利店并无二致。
今年10月,北京市商委联合市发改委、财政局、城管委、工商局、食药局、公安局消防局六部门,印发了《关于进一步促进便利店发展的若干措施》。宣布连锁便利店可按有关标准申请零售经营乙类处方药,申请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的可由企业总部统一配备质量管理人员。
非处方药(OTC),是不需要凭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处方即可自行判断、购买和使用的药品。非处方药又分为甲类和乙类两种,其中乙类非处方药的安全性想对更高一些。常见的感冒药、止咳镇痛药物、胃肠道用药、清热消炎类、维生素补益类药品都属于乙类非处方药。
非处方药又分为甲类和乙类两种,其中乙类非处方药的安全性想对更高一些。
但并非所有便利店都能获得《药品经营许可证》。
据新华社报道,为了提供消费者需要的用药服务,同时保证用药安全,北京市要求售药的便利店必须配备药师。而北京市朝阳区商务委相关负责人表示,朝阳区商业楼宇较多,目前有便利店一千多家。只有"大型商圈或大型购物商场经营的连锁便利店、且(药品)经营面积不低于20平方米"才可以申请经营。
界面新闻了解到,由于上述政策还没有具体实施的细则,多数便利店目前处于等待和观望阶段。好邻居、全家、7-Eleven都在研究政策,希望能在条件符合要求的前提下再做推进。
一位外资便利店人士告诉界面新闻,目前获取《药品经许可证》的条件比较高,便利店很多地方不太容易做到,比如要求药品需要20平方米的专区,对于100平方米左右的便利店而言不太好实现。
除便利店自身条件受限之外,消费尚未转变的购买习惯,也是便利店经营药品可能面临的挑战。比起药店,在便利店购买药品并非多数顾客的首选,何况许多城市的药店都已经可以通过外卖平台实现送药上门服务。
而推行便利店售药的也不止北京一地。2015年,福建省政府出台《推进内贸流通现代化建设法治化营商环境实施方案》,提出"允许具有24小时服务能力、门店较多的连锁便利店现场经营熟食和设置便民药柜,扩大便民消费”。2017年,沈阳市也发布了《开办药品零售企业验收实施细则》,规定以连锁或特许方式经营非药品的企业可以申请经营乙类非处方药专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