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本科按大类招生还是按专业招生为好?
长期以来,大学本科一直是按专业招生的。但近十多年来,一些高校试行按大类招生,并把这当作吸引生源的一种方式,广告语是让学生有第二次自由选择专业的机会。
所谓按大类招生,就是把几个学缘相近的专业合并起来起个更加宽泛的名称来招生,也有把一个学院属下的几个专业当作一个大类一起招生,还有更多的组合形式这里就不一一枚举了。
试行大类招生,到底好不好?答案肯定没有Yes/No这么简单?客观上肯定是多元的。
对于学生来说,按大类招生入学以后,他们的具体专业是未确定的,需要等到过一年或两年以后再次挑选专业,此时有的同学觉得是一种机会,可以有一次新的选择;有的同学觉得未来还面临着新的不确定性,说不定会被分流到一个自己不太愿意去的专业。因为入学一年或两年以后,在实行专业分流时,各专业的定员指标其实不太可能完全按照学生的志愿去分配,否则有些专业可能学生过多,有些专业学生可能太少,学校和学院还是会制定一些措施加以调控的。所以,对于学生来说,按大类招生其实并不都是好事。由于学生入学一或两年还没有确定的专业,他们肯定在这段时间很少有机会接触专业和联系专业老师,这样不易于学生很快进入大学专业学习的状态,在学习方式上仍然与高中阶段没有多少变化,大部分时间都在学习通识课和基础课。个人认为,这对于大学生的成长和专业化培养是不太有利的。
对于学校层面的招生工作来说,大类招生方式至少使招生工作比较简单和方便,大类数肯定比专业数少,招生录取工作量自然也简单些;还有是大类招生增加了专业的模糊性,学校开办的某些相对冷门的“专业”此时也可以夹杂在其中,部分考生和家长比较容易被大类所迷惑而选择了某学校的某大类专业。按大类招生尽管前期的招生工作可能相对少一些,可一年或两年后又增加了一些专业分流的工作量,尽管分流工作主要由二级学院承担,但这也同样是工作。
对于二级学院来说,大类招生显然会增加许多管理上的工作,因为一个学院的专业需要持续稳定的生源,而进来的学生一年或两年后分流到哪个专业的具体数量不能确定,这自然不利于专业的稳定和有计划发展。为了使学生能够按各专业的需求数量分流,还需要制订很多调控措施和给学生做很多思想工作。如果大类招生是跨学院的招生,则学生分类不仅是专业之间的调控,还有学院之间的竞争。从这个角度上看,本来大类招生对学生就是一件不见得是好事的事情,后面分流增加了很多管理方面的工作,这又何必呢?
大类招生除了上面陈述的两方面问题之外,有一些专业本身的确就不太合适实施大类招生。下面以自己所在的专业为例来说事。
安全工程专业,该专业代码082901,是安全科学与工程类专业下属的最主要专业(其实前些年安全科学与工程类下属仅有安全工程一个专业,即安全工程等于安全科学与工程类)。从安全工程专业的属性看,该专业需要单独招生。因为安全工程是一个横断的专业,其它任何专业都不能涵盖它,只能是与之交叉。安全工程专业与任何一个具体专业合并招生,都是违背了安全工程的专业属性的。如果把安全工程专业与某一具体专业招生,会使学生误以为该专业只附属于某一具体专业的安全,从而使安全工程专业的优势得不到彰显,曲解了安全工程专业的内涵。其实,安全工程专业的主要就业领域是各行各业的安全管理、安全评价、风险管控、安全技术、职业卫生、安全咨询、安全服务等工作,这些都是所有行业和区域存在和需要的安全工作。国际上职业安全人士通常与健康和环境相互关联,在生产企业中经常把它们放在一起作为一个部门,而在这个部门专门从事SHE工作的人员,这也是国际上统称的SHE职业。今天的安全专业已经发展成为一个覆盖各个实体行业并为之做安全服务的独立行业,安全专业不应该是依附某一实体行业的从属专业。
还有,安全工程专业需要较宽的知识面,而大学的学时是有限的,因此安全工程专业学生更需要尽早与专业老师接触和进入专业层面的学习。安全工程专业独立招生,才能让安全工程专业学生尽早了解专业的工作性质和培养其对专业的热爱。安全工程专业的人才培养目标是:培养适应国家重大需求和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掌握必需的自然科学、工程技术的基础知识,并具有较强的人文科学和管理学知识,掌握安全科学、安全技术、安全系统工程、安全管理和职业卫生的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基本技能及学科发展动态,具备从事安全工程方面的设计、研究、检测、评价、监察与管理等工作能力和素质,德、智、体全面发展的高级专业人才。毕业生能够从事安全工程方面的设计、研究、评估与咨询、监察、管理、培训等方面的工作,可服务于建筑、机电、化工、矿业、能源、交通运输、消防、公共安全、金融投资、保险、信息等行业。
安全工程是一个朝阳专业,也是一个永恒需要的专业,是一个就业面非常宽广的专业。目前全国有一两百所高校开办安全工程专业,大多数都是最近一二十年新开办的,安全工程专业的毕业生近十多年一直很好就业。2018年国家成立应急管理部以后,全国的安全类专业更加得到重视和发展。最近北京市规定300名职工以上的企业都要设置安全管理总监职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