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问题是科学网以及国内高等教育管理、高校圈子的老话题,和职称评审一样。
科学网以及主流媒体上的主要观点是高校教师不应该搞绩效管理,因为科研是创造性脑力劳动,不确定性很大,用2003年北大改革时李零老师的话说,大学不是养鸡场,不能定时下蛋。例子很多,比如近年来经常说的张益唐几十年才做出一个大成果等等。
对此,博主有点非主流看法,博主观点是:
(2)不要把绩效管理作为一种管理模式与绩效管理某个具体方案的不合理性混为一谈。高校目前绩效管理的根本缺陷在于具体绩效管理方案设计不合理,而不是绩效管理本身不应该进行。
博主的理由:
(1)今天的高等教育已经大众化,甚至逐步普及化,高校分类分层已经很明显。不能以20世纪中叶之前,高校基本上都是精英就读的思维去套管理模式。以中国当前高校而言,数千所高校,大部分高校并不需要做那么多所谓科研,而应该以教学为主,中国能做科研的高校,一般而言应该至少有博士点,实际上应该是至少有三五个博士点以上,才有点做研究的氛围,研究生招生规模也才能支撑可能上点档次的研究,现在的科研,三五个人七八条枪是不行的,不是说完全不能做,但不容易有大的竞争力。有三五个博士点及以上的高校,目前大概两三百所左右吧,具体未做统计,大概应该如此。对于多数教学为主的高校而言,教学毕竟比科研确定性大得多,计算报酬等各管理环节,采用绩效管理非常正常。
(2)即使在科研型、或者科研教学兼顾型的两三百所高校中,大多数教师不考核,也不能做出多么有原创性的东西,反而不考核,则摸鱼的比例不低。毕竟,喜欢科研、又有实力做出一定原创性东西的高校教师,只能是相对少数,不管是不是博士毕业,博士代表学历与学力,博士并不必然喜欢、擅长科研,这个是常识。即使是教授,二三十年下来,扪心自问,有多大比例教授能保证,哪怕有那么一篇文章,自己觉得有实质性贡献,发表后十年还被持续关注?
综上,博主以为正确的认识与管理思路应该是:
(1)对多数教师设定必要的考核最低要求,如两年一篇核心期刊或者类似的某种门槛要求,还是比较合理的,防止一些人摸鱼。当然具体要求有很多细节,这里不展开,比如教授、副教授、讲师肯定不同。再如,考核要求要合理,所谓合理即高校大多数教师能达到,如同一个职称层次中大多数人能达到。
(2)限制高校发文年度数量,一个人纳入考核的论文一年最多一篇。一人一年一篇,指纳入教育部门报表统计。对研究真正感兴趣,而且确实有创新的人,完全可以多写超出一篇,不矛盾。管理部门直接限制论文年度统计数量,那么剩下的还愿意每年多写文章的人,基本上都是对科研有真爱的人了,从而减少科研浮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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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搞双轨制,一是常规的每年或者两年考核一次,二是六七年考核一次,六七年考核这个双方约定较难、需要较长时间做的目标,到期未完成,则降级若干年,防止投机分子,同时也给少数真正有一定基础、有热情、有能力静下心做较大成果的高校教师以制度保障,特别是对于某些基础研究学科领域尤其如此。
(4)理顺教师绩效与行政收入的对比关系,在绩效考核要求合理的情况下,教师绩效平均收入应该高于行政平均收入。当然,具体有很多考虑,比如教师不同职称与行政不同级别的对应关系等,这里不展开。
要之,必须把绩效管理、绩效管理的具体方案区分开来讨论,真正需要讨论的是如何完善绩效管理的具体方案,而不是不进行绩效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