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虞说礼教杀人,半个多世纪之后,江青张大其说,声称孔子主张“克己复礼”,克己复礼就是复辟奴隶制。将礼直接等同于奴隶制,这是江青为了打倒孔子而编造的谎言,不可不辩论清楚。
“克己复礼”一词,出自《论语》的《颜渊》篇。颜渊问孔子:什么是仁?孔子说:“克己复礼为仁。一日克己复礼,天下归仁焉。为仁由己,而由人乎哉?”意思是说,克制自己的行为,让它回复到礼,这就是仁。只要有一天大家都这样做了,天下的人就都归于仁了。所以说,做一个仁者,是要靠自己的,与别人有什么相干呢?颜渊听后,希望孔子再说一说克己复礼的细目。孔子说:“非礼勿视,非礼勿听,非礼勿言,非礼勿动。”意思是说,不符合礼的事情,连看都不要去看。孔子的这些话,我们今天平心静气地读一读,就会明白当年的批判,是何等地不讲道理。人人懂得克制自己、使自己的行为不出格,难道不好吗?这里哪有复辟奴隶制的意思?难道是“瘌痢头打伞,无法无天”才好吗?
按照当时通行的说法,奴隶制度的主要特征之一,是用活人殉葬。这种现象在商代很盛行,但西周以后,人本主义的思想已经出现,并且日益成为社会思潮的主流,所以殉葬的现象已经不多见了,即使出现了,也会遭到有识之士的反对。于是,有些贵族就改用木俑殉葬。相比于用活人殉葬,这种做法已经前进了一大步。即便如此,孔子也不能容忍,他愤愤批评那些“始作俑者”,也就是发明木俑的人,说:“其无后乎!”意思是说这家伙应该断子绝孙吧!孔子反对人殉,是“仁者爱人”的表现,代表了时代的进步和人类的良知,如此宽厚的仁者,怎么会喜欢奴隶制?
可以证明孔子的仁爱之心的,还有《礼记·檀弓下》里的“苛政猛于虎”的典故。孔子和他的学生子路从泰山侧走过,听到一位妇人在墓旁哭泣、哀伤,孔子在车上听到了,便让子路上前询问。子路说:“听到你的哭声,好像是有特别伤心的事吧?”妇人回答说:“这里有老虎出没,先是我的公公被老虎吃了,后来丈夫也被老虎吃了。如今,儿子又被老虎吃了。”孔子感到奇怪,说:“你为什么不搬走呢?”妇人回答说:“这里没有苛政。”一家人为了躲避苛政,宁可死于猛虎。孔子听后,感慨地对子路说:“年轻人要记住啊,苛政猛於虎也。”孔子对苛政都如此深恶痛绝,怎么会去号召大家杀人呢?
有学生对我说:“西周是奴隶制,孔子希望恢复西周的典制,这不就是复辟奴隶制吗?”这位学生之所以会提出这样的问题,原因有两个,一是不了解古史分期的情况。西周是什么性质的社会?学术界是有争议的,但是,大多数学者认为西周已经进入封建社会。因此,不能把西周制度等同于奴隶制度。二是没有读过儒家的文献。所以,我回答他说:“建议你回去读读《礼记》,这是了解儒家礼学思想最重要的文献,如果你能在这本书里找到儒家试图复辟奴隶制的证据,请你告诉我。”《礼记》不仅不能为他找出一条证据,相反可以找出许许多多的反证。下面我们仅就《礼记·檀弓》篇所见,再举一些例子:
齐国的大夫陈子车客死于卫国,他的妻子和家宰商量后,准备用活人来殉葬。陈子车的弟弟陈子亢到卫国奔丧,闻讯后,坚决反对,认为“以殉葬,非礼也!”为制止他的嫂子和家宰的计划,陈子亢对他俩说:“如果必须要用活人为我兄殉葬的话,那么,你们二位才是最合适的人选!”于是,子车之妻和家宰不得不罢休。
此外,陈乾昔在临终之前,要求他的儿子为他做一口大棺材,要求将来让他的两个婢子一左一右地在他身边殉葬。陈乾昔死后,他的儿子没有照他的要求办,说:“以殉葬,非礼也!”
上面两个例子都是反对殉葬的,反对的理由完全一样:“以殉葬,非礼也!”认为殉葬是不符合礼的,绝对不可以去做。礼学家反对殉葬的立场,是如此的鲜明。吴虞这些人都是从旧学出来的,不会没读过《礼记》。因此,他们对礼的抨击,让人非常地惊讶。
不仅如此,凡是残害无辜的不人道行为,也都在儒家的反对之列,《礼记》中相关的记载也相当之多:
某年,鲁国发生大旱,鲁穆公准备将国中的尪者抓来暴晒。所谓“尪者”,是指某些鼻孔朝天的人。古代有人认为,天大旱的原因,是上天怕雨水会灌到他们的鼻子里面。县子听说后坚决反对,说:“因天旱不雨而惩罚残疾人,未免太过残忍,断然不能这样做。”于是,鲁穆公说:“那就不晒尪者了,改晒巫婆吧!”县子认为,这同样是迂阔之举,依然不可。鲁穆公无奈,最后提出迁徙大的集市,县子这才表示同意。
某年,吴王夫差率领军队入侵陈国,他们砍伐神社的树木,杀死患有传染病的百姓,所到之处,表现非常恶劣。吴军回国时,陈国的太宰噽奉命前往送行。夫差自以为得胜而归,声名显赫,要太宰噽评价吴军的“军声”。太宰噽说:“自古以来,攻伐有罪之国的仁义之师,都不会去砍伐该国神社的树木,不杀害病人,也不俘虏头发花白的老者,为的是体现人道。如今贵军连病人都杀,所以,可以称你们为‘杀害病人之师’。”夫差说:“如果我们归还你们土地,释放俘虏,你又将如何称呼我的军队?”太宰噽说:“君王讨伐敝国犯下的罪行,但又怜悯我们而赦免之,还愁没有好的军声吗?”
《礼记·檀弓》里的这两个例子,让我们走进了仁者的视野,我们由此可以看到,古代礼家是把仁爱作为判断是非的重要标准的。我们无法想象,这些人怎么会去吃人,怎么会去复辟奴隶制?
古人把合于理的制度称为“礼制”。《左传》上有许多“君子曰”,都是一些思想家或者政治家品评历史的话语。他们总是用“礼也”,或者“非礼也”来做评定。所谓“礼也”,就是符合天理或者道德的做法;“非礼也”就是不符合天理或者道德的做法。以前,我们常常有一种成见,认为礼不过是维护统治阶级利益的工具。但是,我们一条一条去查看这些评语前面的史事,就会发现恰恰相反,其中大量的评语是批评执政者的。例如,鲁隐公五年,作为国君的隱公,居然要到棠这个地方去看人打鱼,臧僖伯劝阻说,根据先祖相传的制度,国君有做自己应该做的事情,怎么可以放下该做的事不做,而去看打鱼呢?隱公不听,还是去了。结果史官就用“公矢鱼于棠”这五个字记录在案,作为警示。《左传》用“非礼也”作为对这件事的评语。
我们再举一个例子。根据春秋时期的礼制,诸侯宫庙的楹柱不施油漆,椽子不加雕刻。可是鲁庄公为了迎娶夫人哀姜,先是“丹桓宮之楹”,就是把桓公之庙的楹柱都刷成了红色。接着又“刻桓宮桷”,就要雕镂桓公之庙的椽子。大夫御孙劝諫说:我听说这样一句话:“俭,德之共也。侈,恶之大也。”鲁国的先君都有共德,而您居然做这种大恶之事,这恐怕不妥吧?御孙这句话里面的“共”,是“洪”的假借字,洪是大的意思。。“德之共”,就是德之洪,是德里面的大者。而庄公的奢侈之举,正是“恶之大”者。所以,鲁国的史官把这两件事都记了下来。《左传》评论说,庄公做的这两件事“皆非礼也”。
当时的政治家谈到“礼”的时候,都是把道德作为它的注脚的,下面我们再来举几个例子。比如,《左传》僖公二十七年,赵衰说:“说《礼》、《乐》而敦《诗》、《书》。《诗》、《书》,义之府也;《礼》、《乐》,德之则也;德、义,利之本也。”把礼乐看作是“德之则”。《左传》襄公二十一年,叔向说:“会朝,礼之经也。礼,政之舆也。政,身之守也。怠礼,失政;失政,不立,是以乱也。”把礼看作是推行政令的车子,而政令则是以身相守的道德原则,丢了就会出乱子。《左传》昭公二年,叔向说:“忠信,礼之器也;卑让,礼之宗也。”则礼与忠信、谦让又是互为表里的东西。
礼的另一个重要特点,是重视人与人之间的温情,从某种程度来说,礼就是为了情感而制作的,所以《礼记》说“礼者,因人之情而为之节文”。例如,父母双亲去世,人虽然不在了,但是彼此的感情还在,所以子女每逢季节转换,或者岁末的时候,应该通过祭祀的方式来追思自己的亲人。祭祀的时候要诚敬,应该“事死如事生”,要像侍奉生者那样侍奉死去的亲人。所以《论语》上说,对待父母至亲,要做到“生事之以礼,死葬之以礼,祭之以礼”。这是为了培养子女与父母之间的亲情。
诸君臣之间虽无血肉关系,但长期共事,彼此的情谊非同一般,所以当一方死亡时,另一方在情感上有所表现,才是符合于礼的。晋国大夫智悼子(荀盈)死,尚未埋葬,晋平公即开怀饮酒,并命乐师师旷、近臣李调陪饮,又鼓钟助兴。杜蕢听说后,直接进入寝门、上堂,斟酒命师旷喝下,又斟酒命李调喝下,然后自饮一杯,下堂欲走。晋平公怪而问其故。杜蕢说:纣王死于甲子日,夏桀流放于乙卯日,后来的君王无不把甲子、乙卯作为忌日,不敢奏乐。此时,晋国大臣智悼子的灵柩尚停在堂上,悲痛远比甲子、乙卯之日为大。师旷身为晋国乐师,居然没有提醒国君,所以,我让他喝罚酒。而李调是国君的近臣,竟然贪此酒食而忘记国君的过错,所以也要喝罚酒。晋平公问:可你自己也喝了罚酒,这又为何?杜篑说:我不过是执掌膳食的宰夫,却超越职权,过问起国君的过失,所以也要受罚。于是,杜篑洗过酒爵,斟上酒,高高举起。晋平公惭愧无似,对左右侍者说:“将来我死后,一定不要废去这个酒爵,要永远记住杜篑的劝戒。”后来,人们把宴会结束前的最后一次献酒称为“杜举”,即缘于此。
儒家主张,父子之情为人间最为真挚的情感,应该超越政权、金钱等等。晋献公死时,重耳(即晋文公)正在国外流亡。秦穆公派人前往吊唁,同时建议他利用献公新亡,国中举丧的机会,回国夺取政权。重耳听从舅犯的意见,拒绝了秦穆公的建议,对使者说:“我长久逃亡在外,父亲去世而不能回国哭泣尽哀,哀恸无比,哪有心思去夺权?”说罢磕头触地,不敢拜客受吊,哭着起身,也不与使者说私话。使者回国向秦穆公报告出使经过。秦穆公称赞重耳仁义,说:“重耳只磕头触地而不拜,说明他不敢以献公的继承人自居,所以也不敢拜客受吊。哭着起身,表明他对父亲的真挚情感。不与使者说私话,说明他没有趁丧夺权的念头。”
以上史事哪里有半点拥护奴隶制的影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