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报道,今年全国两会,江苏代表将联名提交议案,建议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管理法》。议案建议,现在各地的城管“每人一把号,各吹各的调”,建议成立国家城市管理总局作为主管部门,与住建部“两块牌子、一套班子”。(3月4日《现代快报》)
城市管理的乱象很多,而最为人诟病的应该算城管队员和小商贩之间的矛盾冲突。但“国家城管局”机构,并非治城管乱象的“药方”。
首先,全面深化改革已经成为现阶段的主要任务,而随着机构的精简推进,在原则上一般不允许再次设立新的机构。尽管,这份议案中仅仅是建议“两套牌子,一套班子”的形式,但谁都清楚,一旦机构设立,功能和人员的增加将难以控制。
没有完善的法律地位,是城管最大的尴尬。比如城管队伍中协管员的大量存在就是突出表现。一旦出现冲突,总是协管员被开除,当然引发人们的不满。
设立“国家城管局”的提案,看到了城市管理乱象的现实,却没有抓住城管乱象的根本。无法可依才是病症的根源所在,而设立“国家城管局”并没有解决这样的乱象,只是增添了一个另外的机构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