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日,参加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下称“4+7”试点)扩围的省份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在上海开展联合招采并产生拟中选结果,“4+7”试点扩大范围到全国。
“4+7”试点是我国解决“看病贵”“药价贵”问题“组合拳”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降低虚高药价、探索以市场为主导的药价形成机制具有重要意义。“4+7”试点自今年4月1日全面落地实施以来,总体进展顺利,群众受益,效果显著。
为扩大“4+7”试点改革效应,在国家医保局等部门指导下,25个省份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参与扩围(4个直辖市已参加“4+7”试点,福建省和河北省此前已自行跟进试点)。
试点扩围坚持“国家组织、联盟采购、平台操作”的总体思路和工作机制;坚持带量采购、招采合一、确保使用;坚持高质量标准,将通过质量一致性评价作为仿制药入围的条件。同时,完善中选规则,增加中选企业数量,引导企业有序竞争,确保试点长期稳定实施。
联合采购办公室发布的公告显示,本次联盟采购共有77家企业,产生拟中选企业45家,拟中选产品60个。25个“4+7”试点药品扩围采购全部成功,价格都降低到不高于“4+7”试点中选价格的水平。与联盟地区2018年最低采购价相比,拟中选价平均降幅59%;与“4+7”试点中选价格水平相比,平均降幅25%。拟中选结果公示后正式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