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在广西、福建等地就经济运行情况进行调研时表示,“我们银行获得利润太容易了。为什么呢?就是少数几大家银行处于垄断地位,只能到它那儿贷款才贷得来,别的地方很困难。我们现在所以解决民营资本进入金融,根本来讲,还是要打破垄断。中央已经统一了这个思想,你也看到了在温州进行试点。温州的试点,有些成功的,要在全国推广,有些立即可以在全国进行”。
破除垄断,总会有种种声音冒出来,要么特殊国情,要么技术困难,其实,欠缺的只是政治勇气和决断。有了这样的决心,其他就只是技术问题。温总理的这个表态在当前改革呼声高涨的背景下可谓恰逢其时。
当然会有技术问题,但技术从来就不是问题。就像游泳,无论岸上教得有多么好,你不下水的话,是永远也学不会的。金融改革也是这个道理,不去改革,那些困难永远也解决不了。改革只能在改革的实践中锻炼。
打破垄断,就必须动真格的,就温州金融改革试点的“十二条”而言,新意、亮点都颇多,但总的来说还是趋谨慎。然而,既然是打破垄断,就意味着这种改革,不是在细枝末节上的修修补补,而是在原有体制上大刀阔斧的创新,否则垄断难言打破,而只是在轻轻地撞了一下垄断的腰。
回顾改革三十多年的历史,每一项取得成就的改革都有突破性的举措,比如农业改革有包产到户,国企改革有产权改革,而对于金融改革,标志性的举措应该有两个,一是利率的市场化,一是民间资本从事金融活动有“法”可依。利率是一种特殊的价格,是钱的价格,同所有管制价格的措施一样,对利率的管制势必对资金的配置产生扭曲。对于中国经济,则是不能将钱使用在钢刃上,将钱贷给最有创新能力和最有活力的企业,对于国内的银行业,则是越发依赖躺着挣钱,而不敢面对站着挣钱的前景。因此,利率市场化,是让中国的银行业更有效率的关键一跃。而规范民间金融活动,让民间资本组建面向小微企业的村镇银行,不仅仅只是强调要依法,更为重要的是有法可依,这就需要在法律层面对我们的银行法予以修正,在法律上确定民间资本从事金融的平等地位。如果只是将这种权利放在行政管理部门,让其依据条件来决定哪些民间资本可以组建银行,哪些不可以,就又回到了变相管制的原路上来。
打破银行垄断,在社会舆论和决策高层都有此共识的基础上,眼下无疑已是最好的时机。王勃在《滕王阁序》中写道,慕宗悫之长风,后者在幼时被叔叔问有何志向时,说愿乘长风破万里浪。这也是乘风破浪一词的来源。打破银行垄断,为中国经济的进一步发展释放制度红利,就是一件需要拿出乘风破浪决心和勇气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