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最高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第三巡回法庭庭长 江必新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形成一系列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人民法院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必须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按照“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要求,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充分发挥行政审判职能作用,服务和保障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着力解决在行政审判体制机制、思想观念、方式方法、司法能力等方面存在的诸多不协调、不适应问题,大力推进行政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
一、大力推进行政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是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必然要求
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的“四个全面”战略布局,集中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行政诉讼作为我国三大诉讼制度之一,发挥着不可替代的重要职能作用。当前必须紧密结合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工作实际,大力推进行政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
(一)大力推进行政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必然要求。在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征程中,发展仍然是第一要务,政府在经济社会发展中仍将承担重要的职责和使命。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政府是执法主体,对执法领域存在的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甚至以权压法、权钱交易、徇私枉法等突出问题,老百姓深恶痛绝,必须下大气力解决。”法治政府直接影响法治经济和法治社会的顺利实现,没有法治政府也就谈不上法治经济和法治社会。法治政府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核心和关键,建成法治政府才能实现更高质量的发展、有法治保障的发展。
(二)大力推进行政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应有之义。全面深化改革,是要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上形成总体效应取得总体效果。在国家治理体系中,政府作为制度的最大供给者和国家治理最重要的主体之一,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无疑与政府有效治理以及对行政权的有效监督密切关联,作为法治国家在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时无疑都应当考虑把行政权关进制度笼子里,进一步加大对行政权的监督制约。通过行政审判体制改革,着力解决影响司法公正、制约司法能力的深层次问题,使人民法院的行政审判工作更好地适应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要求。
(三)大力推进行政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是全面依法治国的基本内容。全面依法治国为基本建成法治政府开辟了道路,创造了前提条件,而法治政府建设是法治国家在行政管理领域的进一步深化。大力推进行政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必然要求人民法院牢牢坚持党的领导,正确处理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与服务大局、公权与私权、公益与私益、监督与支持、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辩证关系,推进行政审判科学发展。
(四)大力推进行政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是全面从严治党的有力支撑。坚持党的领导是司法工作的根本政治保证和最大政治优势。人民法院通过行政审判,有利于保障中央政令畅通,维护中央权威。在我国,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在国家机关及公务员中占比最高,将全面依法治国和全面从严治党真正落实到广大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也就抓住了依法治国和依规治党的“牛鼻子”。行政审判由于其案件的特殊性,必将成为联系党政机关与人民群众的桥梁和纽带,行政审判工作本身就是做群众工作,能够密切党群、干群关系。
新行政诉讼法实施有利于推进和保障法治体系建设,要紧紧围绕当前行政审判重点、难点问题,大力推进行政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更好地服务和保障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一)以严格落实立案登记制改革作为大力推进行政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抓手。要警惕和防范“立案难”问题再次反弹,坚决清理限制和剥夺当事人诉权的“土政策”,严禁以任何理由随意限缩受案范围、违法增设受理条件。在积极支持和保障人民群众依法理性表达利益诉求同时,也要通过完善审级制度,落实终审和诉讼终结制度,加强释明引导和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坚决防范和治理恶意诉讼、滥用诉权问题,有效规范个别当事人长期缠诉闹访、扰乱诉讼秩序的行为,切实解决行政案件程序空转等问题。
(二)以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作为大力推进行政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导向。行政诉讼制度兼具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权利救济功能与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的司法监督的双重功能。在行政审判中实现“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工作目标,从根本上而言就是要坚持人民主体地位,践行好司法为民宗旨,把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作为执法办案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满意度。
(三)以服务保障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作为大力推进行政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的重要目标。要认真践行新发展理念,深刻把握党和国家大政方针和重大战略部署,自觉将履行行政审判职能与服务党和国家中心工作紧密结合,通过依法审理行政案件,更好地服务经济发展,促进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要积极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依法妥善审理涉及政府职能转变、简政放权、产权流转等方面的新类型案件。依法公正审理行政协议案件,促进法治政府和政务诚信建设。依法妥善处理与政府行为有关的产权申诉案件。
(四)以助力法治政府建设作为大力推进行政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的重要追求。行政机关与人民法院虽然职责分工不同,但在执行国家法律和维护社会稳定等方面的目标是一致的,加强行政执法与行政审判的良性互动,不仅可以从源头上减少和化解行政争议,还可以统一执法和司法尺度,共同推进法治社会的建立。依法参与重大建设项目、重大政策以及重大决策的法律风险评估工作,加强法律风险的分析研判,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行政纠纷。
(五)以有效解决行政争议作为大力推进行政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的基本要求。针对一些行政案件矛盾成因复杂、政策法律规定不明确、纠纷无法一次性解决等特点,在诉讼中要充分利用我国的政治优势,运用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优势,借用权力机关的优势,借助社会资源、行政机关的其他资源,推动建立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实质性解决行政争议。
(六)以创新行政审判体制作为大力推进行政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动力。积极主动回应新形势下广大人民群众对行政诉讼的需求,通过改革不相适应的体制和机制,解决制约公正司法和司法能力的深层次问题。探索设立跨行政区划的人民法院,探索建立与行政区划适当分离的行政案件管辖制度,切实解决行政诉讼立案难、审理难、执行难等突出问题。
(七)以加强行政审判队伍建设作为大力推进行政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保障。行政审判职能发挥和行政诉讼目标实现,离不开一支高素质的行政法官队伍。行政执法涉及领域众多,行政审判专业化要求越来越高。大力加强行政审判团队建设,配齐配强行政审判团队,着力解决当前一些地方法院在实行员额制后出现的“一人庭”“二人庭”问题。要补齐行政审判队伍建设的短板,稳定行政法官队伍,充分发挥行政法官骨干作用。
大力推进行政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的重大战略举措,是服务和保障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新修订行政诉讼法的重要实施环节。
(一)坚持党的领导是大力推进行政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的根本政治保证。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要求,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的根本保证,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最鲜明的特征。坚持党的领导是大力推进行政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的根本所在、命脉所在。坚持党的领导是确保大力推进行政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沿着正确方向前进的根本要求。行政诉讼制度作为我国三大诉讼制度之一,在履行宪法法律赋予审判职责时,必须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始终将党的领导作为大力推进行政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的基本遵循。坚持党的领导是行政审判事业蓬勃发展的关键所在。人民法院在行政审判工作中牢固树立坚持党的领导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严格贯彻党的执政宗旨,始终在党和国家大局中谋划行政审判工作,行政审判才能够蹄疾步稳、科学发展。坚持党的领导是大力推进行政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保证。大力推进行政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涉及行政审判体制和机制中的诸多问题,必然会引起权力配置和利益格局的重大调整,大力推进行政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的各项目标如期实现,必须始终紧紧依靠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作用,组织和动员各方面力量共同推进行政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
(二)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是大力推进行政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的价值追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体现了党的根本宗旨,也是贯穿新发展理念的一条主线。充分保障人民群众平等参与行政诉讼权利。人民法院在行政诉讼中通过一系列制度保障政府机关与行政相对人在行政诉讼中法律地位平等,平等地享有权利并承担相应义务。让人民群众在推进行政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中有更多获得感。人民群众的满意度和获得感是评判行政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的根本标尺。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坚持公正司法,从实体、程序和时效上充分体现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要求,既要善于从法律视角依法办案,又要善于从社会视角处理问题,确保每一起案件的办理都成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具体实践,让人民群众感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这样才能对推进行政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的成效作出最终的评判。
(三)坚持尊重司法规律是大力推进行政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的基本方法。规律是事物发展进程中所固有的本质的、必然的、稳定的联系,是事物发展的必然趋势。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透过现象看本质,从零乱的现象中发现事物内部存在的必然联系,从客观事物存在和发展的规律出发,在实践中按照客观规律办事。”法治政府建设有其自身发展规律,行政审判能够健康持续发展也有其自身发展规律。加强行政审判就是坚持战略思维,站在国内国际两个大局、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全面深化改革全局来思考和研究问题。推进跨行政区划法院改革和行政案件跨行政区域集中管辖改革,这是抓住解决当前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行政诉讼突出问题的“牛鼻子”,找准行政审判工作存在的基本矛盾和主要问题,以行政审判体制创新重点突破带动整体法治水平的提升。
(四)坚持问题导向是大力推进行政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的逻辑起点。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有强烈的问题意识,以重大问题为导向,抓住关键问题进一步研究思考,着力推动解决我国发展面临的一系列突出矛盾和问题。我们中国共产党人干革命、搞建设、抓改革,从来都是为了解决中国的现实问题。”坚持问题导向,解决突出问题,是重要的思想方法和工作方法,也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各项事业发展的鲜明特点和成功经验。坚持问题导向,前提是正视问题,核心是找准问题。既要找准共性问题,也要找到个性问题;既要找准表面问题,也要找到深层次问题;既要找准长期积累的历史遗留问题,也要找准当前发展中出现的现实问题。坚持问题导向,关键是解决问题。坚持从中国国情出发,立足于解决实际问题,着眼于解决长远问题,推动具有中国特色行政诉讼制度的完善和发展。
(五)坚持统筹协调是大力推进行政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的内在要求。必须坚持统筹协调,有效解决行政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存在的不协调、不平衡、不可持续问题。协调处理好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与服务大局的关系。二者是辩证统一的,不能割裂开来、对立起来,要找准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与服务大局的平衡点。协调处理好形式法治与实质法治的关系。协调处理好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关系。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协调统一,法律效果是行政审判正常开展的前提和基础。没有法律效果作为基础,社会效果就缺乏法律支撑和保障。协调处理好顶层设计与基层创新的关系。顶层设计与基层创新是一种辩证互动的关系,二者缺一不可。协调处理好立足法治本土资源与开放借鉴域外有益成果的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