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工人阶级的权益体现在法律中,也体现在政策中,从根本上保障了工人阶级的利益。我国已经建立比较完善的劳动法律体系框架,覆盖劳动关系建立和运行的各个环节。按照全面依法治国的精神和中央关于加强新形势下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进一步完善劳动法律和政策体系。要适应经济新常态和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要求,创造平等的就业环境、公平的就业机会,提高就业质量。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们要想办法调动一线工人、制造业工人、农民工的积极性,这也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工人阶级是主人翁,主人翁的地位要体现出来。”研究工人阶级地位在新形势下怎样体现的问题,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着眼于国家领导阶级和主人翁,在社会主义制度安排中体现
我国《宪法》第一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我国工人阶级状况在社会主义制度下得到根本改善,工人阶级的发展有了可靠的社会主义制度保障。我国工人阶级是国家的领导阶级,也是国家的主人,在劳动中工人阶级得到全面发展。新形势下,要把社会主义制度关于工人阶级的政治安排,落实在治国理政的各个方面。一是在宏观层面,要在各级党代会代表和委员会中,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中,群团组织代表和委员中,适当增加工人代表的名额。在群团改革中落实工人在领导班子中挂职、兼职。健全劳动关系三方协调机制和政府与工会的联席会议制度。二是在微观方面,要落实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民主管理制度,推进厂务公开,坚持企业重大决策听取职工意见,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必须经职代会审议。坚持和完善职工董事和监事制度,鼓励工人代表有序参与公司治理。三是要加大在工人队伍中发展党员的力度,把优秀工人、技术能手吸收到党组织中来,提高工人党员的比例。尤其是要重视在非公有制企业、社会组织、小微企业中发展工人党员,发挥其先锋模范作用。大力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加强党员的日常教育管理,充分发挥企业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
我国工人阶级的权益体现在法律中,也体现在政策中,从根本上保障了工人阶级的利益。我国已经建立比较完善的劳动法律体系框架,覆盖劳动关系建立和运行的各个环节。按照全面依法治国的精神和中央关于加强新形势下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进一步完善劳动法律和政策体系。要适应经济新常态和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要求,创造平等的就业环境、公平的就业机会,提高就业质量。同时要妥善安置好化解过剩产能过程中的分流安置人员,不能简单推向社会。通过完善职工工资平等协商机制、正常增长机制、支付保障机制,使工资向一线职工倾斜和职工参与工资分配有关政策得到落实。在国有企业深化改革中,积极推行混合所有制,使劳动和生产资料相结合,通过职工持股获得企业利润的分红,作为劳动主体分配的必要补充,提高职工的经济地位,使职工走向共同富裕。当前,我国经济存在脱实向虚的问题,要按照建设制造业强国的要求,营造尊重劳动、崇尚技能、鼓励创造的社会氛围,着力提高制造业职工的待遇。我国农民工已达2.8亿,成为工人阶级的重要组成部分,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不可磨灭的重要贡献,要解决好其切身利益问题,使其融入城市、稳定就业,公平享有权益。要按照《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和有关法律政策的规定,规范劳务派遣工用工行为。
着眼于党执政的阶级基础和群众基础,在社会建设中体现
我国工人阶级是我们党的阶级基础和群众基础,也是社会稳定的中流砥柱。一是加强职工服务工作,努力为职工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把一线职工、困难职工、农民工等作为重点,解决好职工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最困难最忧虑最急迫的实际问题,加快建设以精准帮扶为重点的服务职工体系。我国目前已有7亿多网民,职工中多数人都上网,加强网上对职工的服务非常重要。要积极推行互联网+普惠服务,建设网上“职工之家”,加强与职工的网上互动交流,畅通职工诉求表达渠道,在网上开展维权服务等,让职工能在网上找到组织、加入组织,打造方便快捷、务实高效的服务职工新通道。提升网络服务产品的供给与服务能力,形成网上网下深度融合、互相联动格局。二是提高职工法律素养和诚信意识,引导职工依法理性有序表达利益诉求,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坚决维护职工队伍团结稳定和社会和谐稳定。这本身也符合工人阶级的根本利益。
着眼于素质提升,在职工自身发展中体现
我国工人阶级的现实地位,要靠党委、政府和企业的保证,也取决于职工自身素质的高低。一是提高职工的思想道德素质。加强对职工的理想信念教育,树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不断提高职工觉悟和思想政治素质。要维护好职工的精神文化权益,强化职业精神和职业素养的教育,弘扬劳动精神、劳模精神、工匠精神。建设职工文化,引导职工立足岗位,争创一流,勇于奉献。二是发挥“大国工匠”的示范引领作用。按照实施国家高技能人才振兴计划的部署,依托大型骨干企业,加强高技能人才培训和职业教育,培育更多“大国工匠”。鼓励企业设立高技能人才特聘岗位,对引进的高技能人才给予原单位必要的培养补偿费用。三是创新技能导向的激励体制。建立健全培养、考核、使用、待遇相统一的激励机制,引导企业在关键岗位、关键工序培养使用高技能人才,提高相应待遇,实现多劳者多得,技能高者多得。建立技术工人创新成果按要素参与分配制度,研究创新激励方式,完善国家技术工人表彰奖项,形成以党和国家表彰为导向,企业和社会积极参与的职工表彰奖励制度。增加工人在各级各类劳动模范和先进代表评选中的名额比例。四是改进劳动和技能竞赛体系。建立以企业岗位练兵和技术比武为基础,以国家和行业职业技能竞赛为主体的劳动和技能竞赛机制。积极开展各类技能大赛,完善劳动和技术竞赛组织、效能评估激励机制。五是积极开展群众性技术创新活动。以“五小”竞赛为抓手,开展先进操作法总结命名和推广。建立完善职工创新工作室、劳模创新工作室和技能大师工作室,探索跨区跨行业跨企业的创新工作室联盟。开展优秀创新成果的评选,鼓励和支持职工创新成果展示,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蓬勃发展。
着眼于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在工会履职尽责中体现
我国工会是党和政府联系职工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承担着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基本职责,是保障工人阶级地位的重要力量。一是要当好职工群众利益的代表者和维护者。代表职工参与法律和政策的制定,参与劳动关系协调,从源头上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努力为职工说话办事。加强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机制建设,做实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平等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等,从机制上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切实加强服务职工工作,努力为职工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增强工会组织的吸引力和凝聚力,让职工感到党和政府的温暖。二是切实加强工会改革。适应新时期职工队伍发展规模、内部结构、利益诉求、思想观念的新变化,直面问题,自我革新,进一步改进工会组织体制、运行机制、活动方式、工作方法,创新国有企业工会工作,加强非公有制企业和混合所有制企业工会工作,保持和增强工会组织的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把工会组织建设得更加充满活力、坚强有力。三是加大落实力度。实现工人阶级的地位,要靠法律和政策的保障,同时要加大落实力度,把法律和政策保障职工权益的具体措施落到实处。切实改进作风,对工人阶级状况真正做到了如指掌。要勇于担当,积极作为,破解难题,解决好“最后一公里”问题。加大督促检查力度,建立评估考核机制和奖惩激励机制。充分发挥牵头部门作用,加大协调力度,及时总结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