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明到一家餐馆吃饭,餐馆装修的很好,有很多装饰品。小明在起身上洗手间的时候,不小心将一个花瓶碰到了地上。
花瓶的把手的一个圈状装饰物摔坏了,店员要小明赔偿,但是小明认为,自己是正常走路碰到的东西,说明这是因为物品摆放不当造成的,而不是他的责任。双方争执不下,小明无奈报警。
警察来到餐馆,了解了事情的经过。
小明:警察同志,国家相关法律规定,这种情况下应该是店家负全责,而我没有责任,所以我不能赔钱。虽然我对法律条文不清楚,但是我在报纸上阅读到相同的案例……
警察:咱们现在先不讲什么法律,单讲道德,你损坏东西难道不应该赔偿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