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唐朝最恐怖十大死法,每一个朝代都会有自己的刑罚来处置一些犯了大罪或者是即将面临死亡的犯人,唐朝可以说是中国古代最具特殊色彩的一个朝代,唐朝最恐怖的十大刑罚一点也不比满清十大酷刑逊色,下面让我们一起去看看中国唐朝最恐怖的十大刑罚。
中国唐朝最恐怖十大刑罚:
杖杀:
杖杀是唐朝zheng府运用极其普遍的刑罚,是一种用重杖击打屁股处死罪犯的行刑方式。《旧唐书 酷吏列传》记载:“笞罚人畏其不死,皆杖讫不放起,须其肿愤,徐乃重杖之,懊血流地,苦楚欲死。”可知道唐朝的法外酷刑杖杀不止是一种屈辱至死刑,而且还是一种折磨到死刑。唐朝的杖杀已经达到一种高超的害人水平。《旧唐书 刑法志》记载唐肃宗时期一次就将“达奚挚、张岯、李有孚、刘子英、冉大华二十一人,于京兆府门决重杖死。”唐朝的杖杀其适用的范围、性质、特点等在唐朝表现得极为复杂,正反映出唐朝法制混乱的现象。
公元782年(唐德宗建中三年),刑部侍郎班宏奏:“其十恶中谋反、大逆、叛、恶逆四等,请准律用刑;其余犯别罪合处斩者,今后并请重杖一顿处死,以代极法。重杖既是死刑,诸司使不在奏请决重杖限。”敕旨依。唐zheng府正式宣布以一顿重杖处死方式代替大部分死罪的绞、斩之行刑方式。就是说公元782年杖杀从法外酷刑变成法定正刑,杖杀成为常用之刑罚。
腰斩:
腰斩是用重斧从腰部将犯人砍作两截,执行后犯人往往一时还死不了,所以很比起斩首要残酷得多。《资治通鉴》记载: 公元648年 (贞观二十二年) “太宗怒,腰斩辩机,杀奴婢十余人。”辩机因与高阳公主私通。唐太宗下令腰斩辩机,同时杀戮高阳公主身边知情不报的奴婢十多人。唐朝法律的残酷性与随意性可见一般。唐朝的夏州都督、平原郡公刘兰也是被腰斩的。《旧唐书 刘兰传》记载: “贞观末,以谋反腰斩。”《新唐书 后妃传》记载: 武则天时代“尚方监裴匪躬、左卫大将军阿史那元庆、白涧府果毅薛大信、监门卫大将军范云仙潜谒帝,皆腰斩都市。”
公元835宰相王涯不幸卷入“甘露之变”惨遭灭族腰斩,可笑的是他远房表弟王沐因贫穷从偏远的江南骑着毛驴到京城长安两年多才见到王涯,本想求个小官。当他到王涯的家中等消息时,正敢上王涯的家被抄,于是和王涯及族人一起被腰斩。“及涯家被收,沐适在其第,与涯俱腰斩。”《资治通鉴》还记载: “左神策出兵三百人,以李训首引王涯、王璠、罗立言、郭行馀;右神策出兵三百人,拥贾餗、舒元舆、李孝本献于庙社,徇于两市。命百官临视,腰斩于独柳之下,枭其首于兴安门外。亲属无问亲疏皆死,孩稚无遗……”唐朝太监政权、傀儡zheng府乱杀无辜谗害生命可窥之一二。这么多人在大街被砍成两段,要大臣们被迫现场观看。一幅人间地狱的场景,唐朝邪恶社会的屠杀恶行很适合拍恐怖大片。
弃市:
弃市就是在闹市执行死刑并将犯人暴尸街头的一种刑法。这是一种很普遍的刑法在闹世当众杀人可以威慑百姓,但唐朝的御史中丞,司农少卿,司仆少卿(副部长)来俊臣被弃市就有些特别了,来俊臣是唐朝的大酷吏,民众又狠又怕,叛死刑人民大快。《旧唐书 酷吏传》记载“乃弃市。国人无少长皆怨之,竞剐其肉,斯须尽矣。”《资治通鉴》记载“弃市。时人无不快其死。仇家争啖俊臣之肉,斯须而尽,挟眼、剥面、披腹、出心、腾踏成泥。”唐朝民众如此表现令现在的文明人不免为唐人之野蛮作风心凉发麻。
枷刑:
枷刑本不是死刑,但唐书里记载的巨枷,人戴上去就要痛苦而死了。《旧唐书 酷吏传》记载,“作大枷,凡有十号:一曰定百脉,二曰喘不得,三曰突地吼,四曰著即承,五曰失魂胆,六曰实同反,七曰反是实,八曰死猪愁,九曰求即死,十曰求破家。”这名字就令人恐怖,所以才“见之魂胆飞越,无不自诬矣……朝士多因入朝,默遭掩袭,以至于族,与其家无复音息。”“凡囚至,先布械于前示囚,莫不震惧,皆自诬服。”《新唐书 酷吏传》记载,“乃作巨枷,号“翾尾榆”,囚人多死。又仆囚于地,以门牡轹腹;掘地实棘,席蒙上,濒坎鞫囚,不服则挤之坎,人多滥死。……后以铁为冒头,被枷者宛转地上,少迁而绝。” 唐朝枷子种类恐怕是世界上最多的最恐怖的,唐朝人的残害人的方式也是最歹毒凶狠的,但万幸唐朝的巨枷,只有唐朝才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