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因为恋爱关系产生的纠纷中,经常会遇到一方向另一方索要青春损失费的情况,觉得自己多年的付出消耗了自己的青春最后双方却分道扬镳,不能结婚,多年的心血付诸东流,所以想要通过青春损失费来弥补自己,但是这种行为是有效的吗?法律上如何认定青春损失费?
法律上如何认定青春损失费?
两个人的恋爱、结婚以及同居都是一种自愿的行为,在这一前提下一方提出青春损失费的要求是不合理的,当然也不会受到法律的保护,但是如果一方能够能够举证同居关系是发生于被迫的情况下,法律才会予以保护。
男女双方在恋爱的过程中,培养感情增进了解和信任,在这期间所承担的更多的是道义上的责任,多属于道德的范畴,不管恋爱最终是否能结婚,任何一方都不需要因此对对方的感情上的失落或者受伤害成单任何法律上的责任。
综上所述,男女双方在终止恋爱关系之后,一方向另一方索要青春损失费的行为是不受法律保护的,也是不合理的行为,违法所得取的财物属于不当得利,应该依法返还对方;当然,法律不禁止一方自愿给付给另一方青春损失费。希望以上的内容可以帮助到大家,更多相关知识请咨询律师。两个人的恋爱、结婚以及同居都是一种自愿的行为,在这一前提下一方提出青春损失费的要求是不合理的,当然也不会受到法律的保护,但是如果一方能够能够举证同居关系是发生于被迫的情况下,法律才会予以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