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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计划生育政策下,我国一直提倡晚婚晚育,这对于控制人口数量起到了重大作用。随着二孩政策的放松,我国对晚婚晚育政策也进行了一定调整。对于哪些大龄青年来说,了解这些政策的变化非常有必要。那么最新的晚婚晚育政策有何变化?职工结婚有何待遇?下面小编通过本文来告诉大家。
一、最新的晚婚晚育政策是什么?
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修正案草案规定,符合政策生育可以获得延长生育假的奖励或其他福利待遇。与此同时,修正案草案删除了对晚婚晚育夫妻,可获得延长婚假、生育假的奖励或者其他福利待遇。 拟定自2016年1月1日起施行的修正案草案将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十八条第一款修改为: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子女。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
符合政策生育可以获得延长生育假的奖励或其他福利待遇。与此同时,修正案草案删除了对晚婚晚育夫妻,可获得延长婚假、生育假的奖励或者其他福利待遇。
根据法律规定,用人但可以制定 本单位的规章制度,但是各个单位的规章制度必须符合国家或地区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如果单位的“土政策”违反现有的法律法规和规章,这个规章制度就是违法的无效的,对职工并没有约束作用。如果单位硬要按“土政策”办事,由此侵犯了职工的合法权益,职工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举报,并要求单位赔偿损失。
三、根据《婚姻法》以及《计划生育条例》的规定,职工结婚可享受以下待遇
1、按法定结婚年龄(女20周岁,男22周岁)结婚的,可享受3天婚假。
2、晚婚年龄(女23周岁,男25周岁)的,不再享受晚婚假15天,仅有3天法定婚假。
3、结婚时男女双方不在一地工作的,可视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
4、在探亲假(探父母)期间结婚的,不另给假期。
5、婚假包括公休假和法定假。
综上所述,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职工结婚生育享受婚假、产假及生育津贴的待遇。根据最新的晚婚晚育政策,晚婚青年不再享受晚婚假及延长生育假的待遇,这是新政策中最大的变化。对于婚假及产假工资,用人单位要依法向晚婚晚育职工支付,具体标准各个省市规定有所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