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实中,有不少夫妻因为财产问题产生了纠纷,而因此导致夫妻最终离婚的情况也是多不胜数,就出现了那种在离婚的时候夫妻两人为争夺财产而大打出手的情况。但其实在结婚之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其实当事人都是可以就彼此的财产问题作出协商约定的。从实际情况来看,有财产方面的约定,其实对婚姻关系的稳定是有很大帮助的,毕竟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减少纠纷的出现,自然两人吵架产生矛盾的可能性就会降低。
而如今,多数人会选择在结婚之前就财产作出约定,然后签订书面的协议书。要注意的是,对于婚前财产协议,只要是按照法律规定签订的,其中约定的内容也没有出现不合法的内容,那么即使没有办理公证书后续,此时的协议也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并不是说,这样的协议就一定要办理了公证之后,那么才会生效。
当然,夫妻相处了一段时间,觉得还是应该就各自财产作出约定,其实这也是允许的。所以并不是只能在结婚之前才能就财产问题作出协商约定,这也是需要大家重点注意的地方。一般在婚内约定的财产协议,就称之为婚内财产协议,主要要是涉及到夫妻两人财产的问题。其中约定双方在婚姻关系期间取得的收入归各自所有可以,约定双方通过“AA制”的方式生活也是允许的。
但是我们也要考虑到一个问题,就是对于婚内财产协议,也是有一个生效的问题在里面。尤其是在离婚的时候,涉及到夫妻共同财产分割问题,此时之前签订的婚内财产协议,其实就是处理财产的依据。要是协议签订之后并不具有法律效力的话,自然就不能按照其中的约定来分割财产。那么夫妻在结婚之后签订好的婚内财产协议,在离婚的时候是否有效呢?这其实也要结合实际的情况分析处理。不能说全部都有有效,当然也不能绝对的认为都是无效的。
首先婚内财产协议,必须要建立在夫妻双方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如果有胁迫、欺诈的情况,那么就会导致协议无效。
其次,在协议中只能就双方完全所有的财产作出约定,而不能约定他人的财产,若约定的内容侵犯了国家、集体或者其他第三人的利益,这样的协议也是无效的。
再次,协议最好是采取书面形式,这样可以减少日后产生纠纷的可能性。而实际约定的内容,当然就包括了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等等情况。
最后,只要是合法有效的婚内财产协议,那么自双方签字盖章之后就是生效的,也就会对当事人产生约束力。但要注意,对于这样的协议并不具有法律强制执行力。也就是之后一方不按照协议内容履行自己的义务,此时另一方不能直接拿着该协议,去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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