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诉后被告同意离婚会怎样?
诉后被告同意离婚的法院可以按照调解离婚处理,法庭制作离婚调解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八章调解
第九十三条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在事实清楚的基础上,分清是非,进行调解。
第九十四条人民法院进行调解,可以由审判员一人主持,也可以由合议庭主持,并尽可能就地进行。
人民法院进行调解,可以用简便方式通知当事人、证人到庭。
第九十五条人民法院进行调解,可以邀请有关单位和个人协助。被邀请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协助人民法院进行调解。
第九十六条调解达成协议,必须双方自愿,不得强迫。调解协议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规定。
第九十七条调解达成协议,人民法院应当制作调解书。调解书应当写明诉讼请求、案件的事实和调解结果。
调解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送达双方当事人。
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二、法庭调解离婚成功要不要诉讼费?
需要。根据最高人民法院《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离婚案件诉讼费用的负担,由人民法院决定。
调解结案的,诉讼费减半收取。
三、有离婚调解书还需要办理离婚证吗?
不需要。法院的判决书、调解书具有和行政机关办理的离婚证同等的法律效力,法院是不会为离婚当事人出具离婚协议的,法院给调解离婚的当事人发放的是载有离婚协议的《民事调解书》,离婚当事人双方在法院领取了离婚《民事调解书》就意味着正式离婚了,双方不再是夫妻关系。
离婚案件当中的原告一定要注意,如果被告只是同意离婚,但对财产分割和孩子的抚养权问题还是有争议的话,人民法院还是要正常审理案件的。原告递交了诉讼状之后,跟被告就离婚抚养权等相关问题达成一致意见的,也可以撤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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