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知道诉讼离婚是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而此时程序也比协议离婚的程序复杂一些,但不管是诉讼离婚还是协议离婚,其实最终都是有可能解除婚姻关系的。那其中,协议离婚的程序怎么走才好呢?接下来,就让律图小编来为你做详细解答吧。
一、协议离婚由哪个部门管
1、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办理双方或者一方常住户口在本行政区域内的内地居民之间的婚姻登记。
省级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规定乡(镇)人民政府办理双方或者一方常住户口在本乡(镇)的内地居民之间的婚姻登记。
2、省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或者其确定的民政部门,办理一方常住户口在辖区内的涉外和涉香港、澳门、台湾居民以及华侨、出国人员的婚姻登记。
办理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开发区等特别区域内居民婚姻登记的机关由省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提出意见报同级人民政府确定。
(二)具有办理婚姻登记职能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应当设置婚姻登记处。
省、市、县(市、区)人民政府民政部门、乡(镇)人民政府设置婚姻登记处,应当形成文件,对外公布并报上级民政部门备案。
(三)省、市、县(市、区)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设置的婚姻登记处分别称为:××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婚姻登记处,××市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县(市、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县(市、区)××乡(镇)人民政府婚姻登记处。
二、协议离婚的程序怎么走
(一)申请。
因为离婚行为具有强烈的人身性,所以只能由具有夫妻身份的当事人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而不能由第三人代理。
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先验明方的夫妻身份,对未办理过结婚登记的,不予受理。
因此,当事人申请时应持下列证明材料:户口证明;居民身份证;所在单λ、村民委员会或至居民委员会出具的介绍信;离婚协议书;结婚证。
(二)审查。
婚姻登记机关应当依据婚姻法及《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着重审查下列事项:
1、当事人是否具有合法的夫妻关系;
2、离婚否真实、自愿,有无欺诈、胁迫、弄虚作假等情形;
3、对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等问题处理得是否合法合理;是否经过调解而无效。
4、工作人员应当分别与当事人说话,并且与当事人所在单位、居民委员会或村民委员会联系,了解有关情况。同时作必要的调解工作。
(三)登记。
婚姻登记机关经过审查后,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个月内,决定是否予以登记,不予登记的,应当以书面形式说明理由;
对符合离婚条件的,应当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注销结婚证。当事人自取得离婚证起,解除夫妻关系。
上文中,小编对协议离婚的程序怎么走这个问题做出了详细的介绍,虽然在诉讼离婚中也是涉及到程序问题,但毕竟此时的离婚方式不同,自然具体程序的内容也是不一样的。而在诉讼离婚中,当事人所要支付的费用也是远高于协议离婚的。要是你在这方面还有疑问的话,请直接来电咨询我们律图的在线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