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进行协议离婚相对来讲比较容易,但此时也需要满足法律中关于协议离婚的条件之后,那才有可能顺利的解除婚姻关系。当然,无论是协议离婚还是诉讼离婚,办理离婚手续的时候都是需要当事人准备材料的。具体协议离婚要准备的材料有哪些?律图小编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协议离婚要准备的材料都有哪些
依照《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申请登记离婚的当事人应当在向婚姻登记机关递交书面申请登记离婚申请书时,同时提交下列证明:
3、双方所在单位、村民委员会或者居民委员会出具的介绍信;
4、离婚协议书;
5、结婚证或夫妻关系证明书。
如果是现役军人申请登记离婚,须提交经所在单位团以上政治机关的同意决定和介绍信。
如果是港澳同胞,应到原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办理登记离婚手续,如果婚姻登记机关找不到其结婚登记档案,本人结婚证又丢失,可到办理结婚登记时居住地的户籍管理机关出具原在该地居住的户籍证明,并由双方当事人出具该婚姻登记机关办理过结婚登记并经公证的声明书及内地亲友出具的保证书;
二、哪些情况不能协议离婚
如果有以下情况出现,当事人不能通过协议离婚的方式解除婚姻关系:
1、一方要求离婚的;也就是说,一方要求离婚,另一方不同意的,要求离婚的当事人只能向法院起诉要求离婚。
2、双方要求离婚,但是对子女抚养、夫妻一方生活困难的经济帮助、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未达成协议的,当事人只能通过法院解除婚姻关系。虽然双方都同意离婚,但是对于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分歧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也不能到民政局办理协议离婚手续,而只能通过法院解决双方的争议,从而以诉讼手段解除双方的婚姻关系。
3、一方或者双方当事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或者无民事行为能力的;如果一方为精神病患者,被医院确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民政局是不可以受理离婚申请的,因为民政局不能确定当事人是否具备真实自愿的离婚意愿。同样,法院也不会直接受理被确定为无民事行为能力的当事人的离婚起诉,另只能由另一方当事人起诉。若当事人被医学鉴定为无民事行为能为人的,包括当事人亲属在内的任何其他人都不能代替当事人起诉离婚。如果对方当事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的,当事人可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而由对方当事人的法定监护人作为对方当事人的代理人参加诉讼。
4、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如果当事人是事实婚,根本没有办理结婚登记,如果现在闹离婚,只能到法院办理离婚手续,民政局不予办理。根据现行的法律规定,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当事人双方是在1994年2月1日以后,虽然未登记结婚,但是以夫妻名义在一起同居生活的,构成事实婚。但如果现在解除事实婚姻关系,只能到法院办理离婚手续。
5、双方是在国外登记结婚的。随着时代的发展,越来越多的中国人和外国人结婚,是在外国登记的,或是在港、澳、台注册的,对于不在中国大陆登记的婚姻,当事人要解除,也只能通过诉讼方式离婚。
其实并不是所有的离婚夫妻都是可以适用协议方式解除婚姻关系的,毕竟有一些并不满足《婚姻法》中规定的协议离婚情形,此时可以考虑通过诉讼方式来离婚。至于协议离婚要准备的材料和诉讼离婚需要准备的材料,很显然是不一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