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是一件比较重要的事情,它的重要性和结婚是一样的程度,所以处理离婚案件也是需要深思熟虑。从我国《民事诉讼法》中的规定来看,一般在对离婚案件进行审理的时候,若是适用的普通程序审理,则此时要求在6个月之内审结完毕,而起算时间就是从法院立案开始计算。不过考虑到可能存在一些特殊情况,这个时候也是允许延长案件的审理时间。不过要求经过法院院长的批准,那么才能延长审理期限6个月。
民事诉讼里面有一个简易程序,对于一些没有什么争议的离婚案件,如果满足条件的话,则可以采用简易程序来对案件进行审理。这个案件就应在立案之日起3个月内审结完毕。法院接受诉讼后,可以从受理之后就开庭审理,庭审之后当场对案件进行宣判,还有一种可能,就是要等到审限快到期再开庭,离婚案没有对开庭的时间进行具体规定,只对审理期限有规定。在审理期间,如果需要审理的证据过多,还也可以单独对证据进行质证,这个时间不会算在案件的审限时间里面。
如果一审没有判定离婚,原告可以在接到判决之后,15日内再向上一级法院提起上诉,进入到二审的程序,需要了解的是,二审的改判几率并不是很大,所以也可以6个月后再次起诉。特殊情况除外,比如遭遇虐待、重伤害等。男方在女方怀孕分娩、哺乳、流产期间是不能起诉离婚的,这也是法律上对女性的保护。重新进行一审,时间和之前一样。如果起诉两次才达到离婚,从时间上算要经历一年半到两年。所以第一次起诉的离婚案件,最重要的是要具备离婚的条件,第一次诉讼就宣判离婚,尽可能的缩短时间。我国婚姻法规定了,只要符合婚姻法所规定的夫妻感情确实已经破裂,法院就可以宣判离婚,这一点需要明确。
如果被告方突然下落不明,可以通过公告送达审理案件,法院会将诉讼文书通过公告送达的方式送达给被告方,不管被告是否看到,在规定时限内,被告不出庭,法院将会按缺庭审理。申请被告失踪的时候,要向被告人住所所在地基层法院申请,还应该提供公安机关的有关证明。我国法律规定,一方下落不明满两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经过公告查找,确实下落不明的,准予离婚。了解法律,熟悉法律,我们才能用法律维护自己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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