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双方一离婚,伴随而来的就是夫妻双方财产的分配。夫妻双方最重要的财产分配其实就是好双方的房子了吧,财产分配其实是个非常复杂的问题吗,还要看是否是夫妻共同财产,是否是夫妻一方个人财产。那么房屋买卖先离婚还是先签合同呢?
一、房屋买卖先离婚还是先签合同
1、如果是协议离婚,要求必须就财产问题、子女抚养问题达成协议才能协议离婚。
2、如果财产有争议,只能等到解决争议才可以协议离婚。
3、如果已经签离婚协议,则一般不允许有财产分配问题存在。
二、离婚财产如何分割
《婚姻法》第十七条在对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财产时作出明确规定后指出“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包含了以下两个方面的内容:
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只要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不论其对财产收益贡献的大小,夫妻双方均有平等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
在夫妻离婚时,只要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对共同财产的分割的权利是均等的,但这绝不意味着平均分配,那么,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应依据什么进行呢?
1、依《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商处理”,也就是说,离婚时夫妻对财产的分割,双方应在协商一致的原则下进行,不能由一方决定。
2、依《婚姻法》第二条第一款的规定“男女平等”的原则,不能歧视妇女,认为妇女挣的少,应少分,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尊重妇女的权利,保护妇女权利。
3、依《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协商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以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4、给予补偿的原则。依《婚姻法》第四十条的规定“……,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的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是指依法分割夫妻财产时,付出较多义务的一方,可向另一方要求补偿,补偿是从分割后的财产中支付,分割的财产不足支付的,从其个人财产中补足。
5、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由一方的过错导致夫妻感情破裂而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提出婚姻损害赔偿。《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1)重婚的;
2)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3)实施家庭暴力的;
4)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在协议时应同时对债权债务进行分割,不得因离婚而损害他人和国家、集体的利益,这不仅是法律的规定,也是道德的要求,每个公民都应自觉遵守。
房屋买卖先离婚还是先签合同内容小编整理在上面了。夫妻离婚之后财产分割,如果是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的,可以按照平均分配的原则。如果双方在夫妻存续期间所承担义务更多一些,可以要求对方支付这些费用,并且这笔费用应该在财产分配之后的部分中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