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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是配偶因为涉嫌刑事犯罪,而被依法追究了刑事责任的话,此时其配偶可能会想要离婚,解除夫妻关系。但这种情况下协议离婚肯定是不可能的了,就需要起诉离婚。那大家知道一方被监禁离婚去哪个法院起诉吗?我们不妨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一方被监禁离婚去哪个法院
通常情况下,离婚诉讼采取“原告就被告”的原则确定管辖, 原告应当向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起诉。并且适用一般地域管辖,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即,应向被告住所地基层人民法院提起,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被告如果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1、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2、被宣告下落不明或失踪;3、被劳动教养;4、被监禁。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对被劳动教养和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二、一方失踪能起诉离婚吗
一方失踪如何离婚?对于夫妻一方下落不明,另一方可以起诉到原告住所地的法院,不论下落不明人出走时间的长短,法院均应受理,按照普通程序进行审理;如果原告的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的法院管辖。法律文书是用公告方式送达的。这类案件结案时间会相对较长,一般来说,加上公告期至少需要六个月。
法院公告送达后,被告仍未找到,就要缺席判决。但判决结果并不是一定要判决离婚,人民法院还要审查夫妻感情是否破裂,原告还应当向法院提交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如果一方(被告)下落不明或失踪满两年的,人民法院会判决离婚;对于下落不明或失踪未满两年,又没有其它证据证明夫妻感情已经破裂的,人民法院会判决不准离婚。
1、只审理判决离婚事宜,而对夫妻共同财产既不做审查,也不做判决。
2、只对财产进行简单审查,主要是根据原告的陈述来确认,而不做具体核实,也不做分割处理。
3、对财产做出明确判决,对下落不明当事人所享有的部分作为子女抚养费判给主张离婚的当事人一方。
夫妻中的一方被监禁离婚就只能以诉讼方式进行,原则上是原告就被告,原告要到被告住所地的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但由于此时对方已经被监禁,正在外地服刑,因此在确定法院上面就会特殊一些,一般是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