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养老女婿财产分割协议需要写吗?
是需要写的;
1、协议书在全部协议人签订后生效,各协议人按照协议书写明数额取得的遗产存款。自协议书生效之日起,各协议人应得存款须在七日内以现金或者银行转账完成支付,支付完成则分割遗产完毕。
2、本协议所述房屋,经协议人三方协议,仅由协议人甲取得,协议人甲对房屋具有唯一所有权,房屋产权由协议人甲自理;由此房屋产生的利益由协议人甲享有,由此房屋产生的费用或亏损由协议人甲承担。
3、按照协议书规定分割遗产完毕后,协议人三方互讫,不存在任何债务关系,各协议人不再共有遗产或其财产。各协议人获得相应遗产后须谨慎妥善使用,如使用不当造成亏损以及债务,由当事协议人自行承担,与其他协议人无关。
4、协议人作为已故父母之子女,具有瞻仰、祭扫已故父母墓地的义务。骨灰下葬、墓地管理、修葺等相关费用开支,由协议人三方平均承担。
5、本协议共三页,一式三份,经协议人签字按手印后生效,协议人每人各一份,各协议人须妥善保管本协议。
6、本协议是各协议人的真实意愿表达,具有法律效力,本协议一经签署即不得反悔,任何口头或书面协议均不得改变本协议内容。协议人甲:年月日协议人乙:年月日协议人丙:年月日注意:基本框架就是这样,请根据家庭实际情况细化。
(一)“如果他有好几个儿女的话,他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自由分配财产吗”:
1、他可以在意志清醒的情况下,根据自己的意愿,自由分配属于他自己所有的财产,请注意:他能自由分配的,只是属于他自己的财产,而不是两个老人共同所有的夫妻共同财产。
2、他自己所有的财产包括:夫妻共同财产的一半 他的个人财产(他的个人财产包括他的婚前个人财产 婚后所得的明确为个人财产的部分)。
(二)“每个人得多少,他可以自己决定么?法律上认可不”:
1、再次强调:属于他的个人财产的部分,他完全可以自己决定,法律会认可。
2、但是:属于动产的,要交付想给予财产的子女;属于房子或车辆等不动产或准不动产的,应在老人决定给予某子女或某几个子女后,协助过户到子女名下才能使产权转移给所要给予的子女,如果只是写下了将财产给某子女的协议、却没有交付或是过户到该子女名下,老人在世时可以随时反悔收回财产、不再赠与。
(三)“怕家里人闹纠纷,如果需要公证找律师的话,是什么样的程序或者需要什么手续”:
1、如果是公证的话:不用找律师,直接找公证处即可,一般在县以上地区设立有公证处。
2、如果是找律师,应是做律师见证遗嘱:律师见证遗嘱不属于公证,没有公证的效力高,但可以保证遗嘱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3、做公证:可以由老人自己到公证处申请公证,如果老人因病身体不方便,也可以请求公证人员到老人家里做公证,做公证时,应带上老人的身份证、财产的产权证等。
4、找律师做律师见证遗嘱:可以到当地律师事务所找一位信得过的律师,让老人带上身份证和产权证件去就可以了。
(四)“如果老人健在分了之后我得到钱,房产也改到我的名下,如果我想保险点可以去公证吗,我怕以后其他儿女跟我打官司不同意”:
1、你这事,必需先明确的是:你说的“老人”,是两位老人都健在还是只有一位在世、另一位已经去世?这很重要,涉及到遗嘱是否会部分无效的问题。
2、假设两位老人都在世:最好不过了,让两位老人写下将自己所有的钱XXX元、位于某市某花园某栋某单元某室的房子自愿赠与给XXX、XXX子女,然后将这赠与协议由两位老人持身份证、房产证到公证处公证,然后将房子过户给该子女、将钱交付给该子女,就齐了。
3、假设,一位老人已经去世、只有另一位老人在世:这事麻烦,即使在世的老人写下遗嘱将全部房产和钱都给某子女,去公证也很难办理、即使公证处因为某些原因给做了公证并且房子过户到该子女名下的,事后其他子女起诉还可能赢,因为: 这房子和钱,应是两位老人的夫妻共同财产,在其中一位去世后,房子和钱的一半归健在的老人,另一半是去世老人的遗产,应由健在老人和其他所有子女共同继承的(假设去世老人的父母均已不在,如果去世老人的父母在其去世时还在世,也有相同的继承权),所以,这房子和钱在一位老人在世时,应是属于在世老人和所有子女共同所有的状态,老人一人无权独自决定给某个子女。
4、假设,两位老人都在世、都给你写下赠与协议并经公证,然后将钱交给了你、将房子过户给你:已经是万分的保险,不用再做其他打算了,以后其他儿女打官司也赢不了。
但如果是一位在世、一位去世且遗产没有分割的情况,你做公证、过户后也仍然不保险,但一旦公证并过户后,其他子女想再追回,会有很多麻烦。
另外,钱老人可以直接给你,不好追究、不用公证,但房子不经公证几乎过不了户。
这里最为稳妥的就是老年人直接过户或给与想要分配的子女。不然的话在老年人去世后,其他的子女仍然享有遗产的继承权和分配权,我国的相关法律也会进行公平的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