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两周岁以下一般由女方取得抚养权。
两周岁以下的非婚生子女由于处于哺乳期或者年龄尚小一般应随母方生活。但这并不不是绝对的,如果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法院也可以判决孩子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4、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的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
二、两周岁以上优先考虑条件较好的一方获得抚养权。
两周岁以上的子女父母双方都想获得抚养权法院会更加严格地按照“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的原则确定抚养权归属。所以如果父母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法院可以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重疾,或有其他不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的情况将不宜与子女一起生活。
5、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也可以作为子女跟随父亲或者是母亲生活的优先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