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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认抚养权诉状怎么写,条件原则是怎么样的?

在孩子还不具备在自己劳动养活自己的能力的时候,父母是具备抚养的责任的。所以,夫妻双方离婚后,孩子由谁来抚养成为了夫妻双方争执的问题。如果,一方想要抚养孩子,是需要写孩子的抚养权确认诉状书的。那么确认抚养权诉状怎么写条件原则是怎么样的?

一、确认抚养权诉讼状范文

原告:XXX,女, 年月日生,汉族,住址:电话:XXXXXXX

被告:XXX,男, 年月日生,汉族,住址:电话:XXXXXXX

诉讼请求:

1、判令婚生女儿XXX由原告抚养;

2、被告每月支付小孩抚养费元;

3、本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事实与理由:

年月日,原、被告婚生女儿XXX出生,女儿出生后,原告一直在娘家生活至今,被告没看望过女儿,从未支付过抚养费,未尽父亲责任。为小孩有一个健 康、稳定的生活环境,特请求小孩由原告抚养,被告每月支付小孩生活费。恳请法院判准上列诉讼请求。

此致

XX县人民法院

具状人:XXXX 年月日

二、条件原则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2、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3、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5、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6、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予准许。

7、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支持。

8、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应予准许。

对所有家庭来说孩子都是他们以后的希望,无论是夫妻哪一方,肯定都是想要和自己的孩子生活在一起的。但是,法院为了让孩子有更好的成长环境,会根据原告写的抚养权诉状和其他方面综合考虑,最后才会决定把孩子判个某一方抚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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