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在很多事情上有自己做决定的权利,并且家长在平时的生活当中很多关键的事情不能忽略孩子本身的感受。有些夫妻因为离婚争夺孩子抚养权千方百计的寻求各种有利于自己的证据,双方甚至从头到尾都没有征询过孩子到底愿意跟谁。下面小编要给大家介绍的就是,离婚时争取抚养权的有利证据是什么?
离婚时争取抚养权的有利证据是什么?
(一)证明有能力抚养子女的证据
1、证明一方经济状况良好的,应提交工资单或其它合法收入的证明,或提交有关居住情况的证据,这些证据都有利于法庭判决认为你能给孩子更好的居住环境和成长环境;
2、如涉及10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的,应提交子女本人愿跟随父亲或母亲生活的相关证明,毕竟不论外部环境如何优越,也比不上孩子的意愿,法庭也会综合各方面考虑,充分考虑孩子的意愿。
(二)证明有利于孩子成长的证据
1、双方基本条件的取证
即使夫妻双方的基本条件,如工资收入、教育程度等差异不大,但并不表示就没有差。比如,一方的思想品质,就在争取孩子抚养权方面尤为重要,因为直接抚养方的思想品质,会直接影响下一代的健康成长。因此,取得这一方面的证据,是比较重要的。
2、双方父母基本条件的取证
城市生活节奏较快,很多时候,真正带孩子的往往不是夫妻任何一方,特别是对于学龄前儿童,通常是一方的父母带。因此,孩子以往的生活环境,以及长期带孩子的父母的意见及身体情况,往往也是影响孩子抚养权的一个重要方面。
3、孩子生活环境方面的取证
离婚案件中孩子抚养问题的处理原则,是不影响孩子的健康成长。如果双方离婚,但有一方距离学校较近,或生活小区成熟,对孩子入学、生活最为有利,当然得到孩子抚养权的可能性就会更大。因此,这方面的取证工作也是必须的。
4、孩子的意见相当重要
一般,法院在处理抚养问题上,会认真听取十周岁以上孩子的意见,并做笔录入卷。在离婚前或离婚过程中,做好孩子的思想工作,使孩子愿意随自己生活是尤为重要的。十周岁以上的孩子一般比我们这一代人更为成熟,对于离婚的含义及后果都基本了解,虽然这样会对其造成伤害,但这种伤害是避免不了的,使孩子由对其成长最为有利一方抚养,算是对其的补救吧。
应该说最有利于自己的证据就是孩子自身的感受,比如离婚的时候,孩子已经满十周岁,明确的表示了自己愿意跟随母亲或者父亲生活,这将是法院判决抚养权最重要的一个参考依据,如果孩子还比较小的话,只能从经济收入,成长环境等这些方面收集相关证据,证明自己各方面比对方都更适合抚养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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