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护人顾名思义就是具有监护义务,履行对未成年人的监护职责的权利人,一般我们都知道的监护人是我们的亲生父母,在收养关系中,可以是自己的养父母,但是其实政府居委会等机构也是可以成为监护人的。那么关于社区监护人证明怎么写呢?
一、社区监护人证明
应该到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户籍管理部门开。需要带法定监护人的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其复印件。
民法通则第16条第1款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父母对子女享有亲权,是当然的第一顺位监护人。未成年人的父母死亡或没有监护能力的,依次由祖父母和外祖父母、兄姐、关系密切的亲属或朋友、父母单位和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委会或村委会、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成年精神病人的法定监护人的范围和顺序是:配偶、父母、成年子女、其他近亲属、关系密切的亲属或朋友、精神病人所在单位或住所地的居委会、村委会、民政部门 证明
写给哪
兹证明XX县XX乡XX村XXX(身份证号XXXXXXXXXXXXX)为XX县XX乡XX村XXX的监护人,特此证明
XXX居委会
日期
二、哪些人不能成为监护人
监护人既为保护被监护人而设,自然须具备相当能力,故监护人的资格是确定监护人是否胜任监护职务的重要问题,它关系到被监护人的权益能否得到切实保障的问题。各国法律均对此做出了规定,对于不能胜任监护工作者,法律规定不许其担任监护人,这就是所谓“监护人缺格”(消极资格)的规定。“监护人缺格”的情形,归纳起来主要在有下六种:
(1)未成年人;
(2)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3)被法院免职的法定代理人或保护人,如正在受刑罚处罚(不包括缓刑、管制的)的人,有危害被监护人利益行为的人等;
(4)破产人;
(5)对被监护人提起诉讼或曾经提起过诉讼的人及其配偶和直系血亲,即可能对被监护人人身造成危害或损害其利益的人;
(6)去向不明的人。
我国民法通则对监护人的资格并未如外国立法例列举监护人缺格的原因,仅于第16条第2款原则规定监护人须有监护能力。对如何认定有无“监护能力”,司法解释认为,应当根据监护人的身体健康状况、经济条件,以及与被监护人在生活上的联系状况等因素确定。
社区监护人证明应该怎么写?监护人是要开具证明的,在某些场合需要用到,一般都是到当事人户籍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开具监护人的证明文件,监护证明的文书模板就整理在上文,相信大家通过阅读应该有所了解。监护人应该履行好被监护人的人身财产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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