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离婚后孩子的监护权还是双方的吗?
离婚后孩子的监护权还是双方的,根据《民法典》(2021.01.01生效)第二十七条的规定:“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这是因为,父母对子女的监护权是基于父母子女这种关系所产生的。即使父母离婚了,但是父母子女这种关系并不消失。因此,父母离婚不影响监护权,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能取消对方对该子女的监护权。
二、剥夺子女抚养权的情况
父母离婚对子女监护权没有影响,并不是说父母对子女监护权是完全不能剥夺的。如果父母死亡,或者父母子女关系消失(比如子女被他人依法收养),或者父母的监护权依法被法院剥夺,那么父母对子女的监护权就会消失。一般来说,未与该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对子女有犯罪行为、虐待行为或者对该子女明显不利的,人民法院有权剥夺父母对子女的监护权。
三、监护权和抚养权有区别
父母离婚以后,子女只能随同父母一方共同生活,这时候夫妻常常为了子女的抚养权问题发生分歧。很多人常常把离婚时子女的抚养权和子女监护权混为一谈,这其实是错误的。子女监护权,不同于子女抚养权。抚养权,本质上所针对的是离婚时子女应当与夫妻哪一方共同生活。也就是说,抚养权所解决的是,离婚以后子女应当与父亲共同生活,还是与母亲共同生活。这并不是,离婚后不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再承担抚养义务。法律要求,离婚以后父母双方都得履行抚养义务,不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应当通过支付抚养费履行抚养义务。
父母与孩子的关系是不会因为离婚而终结的,若是父母没有死亡,那么就一直有未成年孩子的监护权。若是离婚,虽然此时孩子只能随母亲或者父亲生活,但是并不意味着监护权被剥夺了,只是一方暂时丧失了抚养孩子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