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的抚养权是与身份关系密切相关的一种权利,同时也是父母必须要履行的义务,虽然在现实生活中,存在着双方依旧共同抚养孩子的情形,但是一般来说,为了减少联系,由一方享有孩子的抚养权,另一方享有孩子的探视权,不同时期的抚养权的归属是不同的,哺乳期离婚财产分配孩子抚养权是如何规定的?现在就来一起了解下吧。
一、哺乳期离婚财产分配孩子抚养权是如何规定的?
虽然在实际生活中婴儿哺乳期因人而异,由于《子女抚养意见》规定“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司法实践中通常将“哺乳期内的子女”理解为两周岁以下的婴幼儿。父母离婚时,哺乳期内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但是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随父方生活:
母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
母方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如母亲的生活环境明显对子女抚养不利;母亲工作性质特殊,不便于抚养子女;或者母亲违法犯罪,不利于抚养子女等。
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的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
二、哺乳期内的离婚纠纷怎么处理
我国《婚姻法》第34条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
第36条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因此,根据你所说的情况,正是在哺乳期内,男方是不得提出离婚的。如果你同意协议离婚的话,由于涉及到孩子的抚养问题,作为抚养费来说,男方是必须支付的,这不是赔偿问题。
另根据《婚姻法》第42条的规定:“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尽管男方借口没有房产、存款可分割,但依然可以据此要求其对你给予适当的扶助义务。
根据以上信息,我们可以知道,哺乳期离婚财产分配孩子抚养权一般归属于母亲,父亲则拥有孩子的探视权,并且需要按照规定,支付孩子的抚养费。若遇到有孩子抚养权的一方,不按照既定的规定,按期足额的支付孩子的抚养费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孩子的名义,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