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来说,不抚养孩子的一方有权利和义务探视孩子。但是当出现了一些影响孩子身心健康的情形时,抚养孩子的一方可以通过向法院申请中止探望权从而禁止对方探视。那么如何才能禁止对方探视呢?有哪些情形可以视为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发展呢呢?下面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如何才能禁止对方探视
一、不利于孩子身心健康,中止探望权的情形
1、探望权人患有重大或传染性疾病及精神病,影响孩子的健康;
3、探望权人道德败坏、通奸、姘居、卖淫、嫖娼、吸毒、赌博,对子女身心健康会造成不利影响;
4、探望权人教唆、胁迫、引诱子女实施不良行为或者违法犯罪行为;
6、探望权人多次采取非协议或非法院判决的时间和方式滥用探望权;
7、与父或母生活在一起的再婚配偶及其他的家庭成员虐待或歧视子女;
8、探望权人探望子女后,恶意地不按法律文书所确定的时间将孩子送回直接抚养方;
9、其他严重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
二、申请中止探望权的条件
1、中止探望权行使必须由有权提出中止请求权的当事人依法向法院提出申请。
2、有权申请中止探望权的,包括未成年子女、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还有其他队未成年子女负担抚养、教育义务的法定监护人。
《民法典。(2021.1.1生效)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父母的探望权】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关于如何才能禁止对方探视的问题小编的整理就这么多了。当探视方行使探望权时危及到孩子身心健康的发展时,一定要及时向法院申请中止其探望权。但是申请探望权是需要提供证据的,申请人要注意给出充分合理的证据,不能只是片面之词。另外在法院作出裁决之前,抚养人不可无理取闹限制对方探视孩子,并且要尊重孩子的意愿。以上就是律图小编整理的内容。律图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