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离婚后一方不给抚养费怎么办”这一问题,有以下几个问题和解决方案。
(1)若不抚养方无经济收入来源或下落不明让抚养费得不到抚养费用的话,抚养方可以获取其财产物品来折抵子女的抚养费用。
--> 意思是说:若自己是抚养子女的那一方,自己离婚后的对方失踪了又或者是没有经济收入,那么自己就可以获取他(她)的财产物品变卖掉来支付子女的抚养费用,这在法律上面是允许的。
(2)如果自己是不抚养子女的那一方,自己却丧失劳动能力或永久性疾病,无法去工作赚钱按原数来支付子女的抚养费用,且抚养方可以承担起子女的大部分的抚养费。那么,自己可以采取“减少给付”的方式来支付给抚养方抚养方子女的费用。
--> 意思是说:自己因大病而不能去工作又或者是身体残疾丧失了劳动能力而无法工作导致没有经济来源,且抚养方有一定的经济能力能支付得起子女的抚养费用。那么这时候,自己就可以给付少于抚养费的金额给抚养方来进行抚养子女。
(3)如果一方不交抚养费来抚养子女,另一方可以去向法院来申请强制令另一方来交纳抚养费用。此时个人和相关单位既具有协助执行的权利。
(4)一方不肯按照离婚协议中的约定来交纳抚养费。那么另一方不能申请强制执行,而是要向法院申请民事诉讼。
-->意思是说,如果一方不按照离婚协议中的约定来交纳规定的抚养费用,那么他这种行为就是一种犯罪行为,另一方不能向法院发起简单的强制执行步骤,而是要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而且,在民事诉讼中可以聘请到律师来协助自己来完成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