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子女抚育费的数额,考虑以下三个方面:
(1)子女的实际需要。
(2)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
(3)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
2、离婚后,不和子女一起生活的父/母一方,根据收入状况分为:
(1)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数目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20%-30%。
(2)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收入的50%。
(3)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目可依当年的收入或同行业的年平均收入,参照①确定。
3、一般参照《道路交通事故赔偿项目参照标准》来确定的年平均人收入、年平均生活费来作为依据。有特殊情况的,如子女长期患有重大疾病、或子女残疾的,可适当增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