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离婚约定如果再婚抚养权归女方有效吗?
该条款无效,侵犯男方的婚姻权,离婚协议书中常见的无效约定包括:
1、约定离婚后一定期限内一方不得再婚。
婚姻自由权是《宪法》、《婚姻法》赋予公民的人身权利。在不违反婚姻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公民享有婚姻的自由,不受他人干涉。如果《离婚协议书》中约定了限制一方再婚的条款,该条款因违反法律规定而无效。
2、约定再婚后一方不得再生育子女。
生育权是法律规定的公民人身权利,在不违反国家相关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公民享有生育或不生育子女的自由权利,不因与他人的协商行为而受到限制。《离婚协议书》中约定禁止一方生育子女的条款,是对公民生育权的人为限制,违反了公民享有生育权的法律规定。因此,离婚协议中相关禁止生育的条款也是无效的。
3、约定夫妻共有房产归子女所有。
夫妻共有房产约定归子女所有,实为夫妻双方对子女的财产赠予。根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涉及不动产赠予的,以办理所有权变更手续为准,在办理所有权变更手续前赠予人可以反悔撤销赠予。因此,若离婚协议只约定房产归子女却未及时办理房产过户手续,任何一方反悔均可能导致子女日后无法依据父母签订的《离婚协议书》取得房屋产权。
二、哪些情况下可以变更抚养权?
夫妻离婚后的任何时间内,一方或双方的情况或抚养能力发生较大变化,均可提出变更子女抚养权的要求。变更子女抚养权一般先由双方协商确定,如协议不成,可通过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判决变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5、根据以上规定,只要具有上述任意一个条件,即可向人民法院申请变更抚养权。
离婚后,孩子由谁抚育,应从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的角度考虑,在这个前提下,夫妻离婚时可以协商确定,协商不成,可由人民法院判决。
综上所述,有的夫妻感情破裂后可能会选择签订离婚协议的方式办手续,在协议书里面会明确孩子归谁抚养及抚养费支付方面细节,女方不得要求写上男方再婚后抚养权自动归女方,这样约定是无效的,男方可以不答应。如果抚养权给男方,之后男方有不利抚养的情况发生,女方是可以要求变更的。